陳與相(1545年—?),字卜野,號虛舟浙江杭州府海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與相
大明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
籍貫浙江杭州府海寧縣
字號字卜野,號虛舟
出生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十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吳氏,繼娶王氏
親屬(兄)陳與郊
(弟)陳與侯、陳與伯
(子)陳玄暉(避諱作陳元暉)、陳祖萊陳祖苞陳祖芬陳元成
(孫)陳之遴
出身
  • 萬曆元年癸酉科舉人
  • 萬曆五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五年(157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四十一名,三甲第二百二名進士[1][2]。授吉水縣知縣,升四川按察司副使,二十七年(1599年)九月調貴州按察司副使,以考察落一級,後敘平播功,復原職,遇缺推用。三十八年(1610年)三月起為廣西按察司副使兼廣西布政使司右參議,四十一年(1613年)三月升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以曾孫陳元龍貴,贈光祿大夫文淵閣大學士禮部尚書

家族

曾祖陳晃;祖父陳經,壽官;父陳中漸。母嚴氏。慈侍下。兄陳與郊,弟陳與侯陳與伯[3][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海寧渤海陳氏宗譜. 清光緒17年(1891)修.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江沛然
明朝江西吉水縣知縣
萬曆七年任
繼任:
徐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