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與相
陳與相(1545年—?),字卜野,號虛舟,浙江杭州府海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與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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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 | |
籍貫 | 浙江杭州府海寧縣 |
字號 | 字卜野,號虛舟 |
出生 |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十月二十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吳氏,繼娶王氏 |
親屬 | (兄)陳與郊 (弟)陳與侯、陳與伯 (子)陳玄暉(避諱作陳元暉)、陳祖萊、陳祖苞、陳祖芬、陳元成 (孫)陳之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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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五年(157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四十一名,三甲第二百二名進士[1][2]。授吉水縣知縣,升四川按察司副使,二十七年(1599年)九月調貴州按察司副使,以考察落一級,後敘平播功,復原職,遇缺推用。三十八年(1610年)三月起為廣西按察司副使兼廣西布政使司右參議,四十一年(1613年)三月升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以曾孫陳元龍貴,贈光祿大夫,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海寧渤海陳氏宗譜. 清光緒17年(1891)修.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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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江沛然 |
明朝江西吉水縣知縣 萬曆七年任 |
繼任: 徐學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