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逅(1493年—?),字良會,號省斋,直隸蘇州府常熟縣(今江蘇省常熟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逅
大明河南按察司副使
籍貫直隸蘇州府常熟縣
字號字良會,號省齋
出生弘治六年(1493年)七月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雷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三十三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聯捷丁丑科會試二百一名,廷试三甲一百六十名進士[1][2]。礼部观政,授惠安县知县,调任福清縣知縣[3],嘉靖二年(1523年)五月擢浙江道監察御史[4]

嘉靖三年(1524年),因論救朱淛馬明衡兩人,貶為合浦縣主簿,在任五年,嘉靖十年(1531年)遷新喻县知县[5],任三年,升大名府同知,嘉靖十三年(1534年)升福建按察司僉事[6]。嘉靖十七年(1539年)八月,任河南按察司副使[6]。嘉靖帝南巡去承天府時,因供具不辦連坐,逮捕入詔獄,貶為民[7][8]

家族

曾祖陳謨;祖父陳德容,監生;父陳播,教諭。母范氏。慈侍下。兄陳遇[9]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史‧列傳 ,207卷 ,5465
  4. ^ 明實錄:世宗實錄 ,32卷
  5. ^ 清同治《新喻縣志·卷之七》
  6. ^ 6.0 6.1 明實錄:世宗實錄 ,215卷
  7. ^ 明實錄:世宗實錄 ,223卷
  8. ^ 《明史》(卷207):陳逅 ,字良會,常熟人。正德六年進士。除福清知縣。入為御史。以救兩人謫合浦主簿。累官河南副使。帝幸承天,坐供具不辦,下獄為民。
  9.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楊鐸
明朝靈山縣知縣
嘉靖年間(署)
繼任:
曾祐
前任:
林釴
明朝新喻縣知縣
嘉靖十年(1531年)上任
繼任:
安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