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宗
雷宗(1462年—?),字希曾,南直隸桐城縣(今安徽省桐城市)人,北直隸隆慶衛(今屬北京市延慶區)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雷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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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道监察御史 | |
籍貫 | 直隸桐城縣 直隸隆慶衛軍籍 |
字號 | 字希曾 |
出生 | 天順六年(1462年)七月初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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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九十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一百一十一名進士[1][2]。授山西崞县、河南汝阳县知县,正德三年(1508年)七月选授四川道試御史,六月八月随侍郎陆完围剿流贼杨虎等,任随軍紀功御史,七年五月因事被下锦衣卫诏狱[3],七年十一月降湖广浏阳县典史[4]。
家族
曾祖雷忠;祖父雷昹;父雷信,母陳氏。永感下。兄雷宣,義官[5]。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七》:正德七年五月,下纪功御史雷宗于锦衣狱。提督军务都御史彭泽奏西平之捷,宗以尝任汝阳知县,故取道汝宁,特欲假威重以耀其故治,而覆军杀将,乃由于此。且宗妄预军机,受藩府贿,当正其罪。都御史邓璋亦奏辨,谓汝宁之行,阻宗不从,而佥事孙磐固请偕往,知府毕昭、佥事王玹等因而留宴。兵部乃请令督理粮饷侍郎黄珂及纪功给事中覆勘。得旨:遣官校执宗送镇抚司拷讯,其馀事情覆勘以闻。
- ^ 《武宗实录》:降监察御史雷宗为湖广浏阳县典史。宗纪功河南,以枉道汝宁失事,为都御史彭泽所劾,徵系锦衣卫狱。会贼平,法司议宗罪固当坐,功亦可录,乃降杂职调外任。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