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加艾合买提·阿不拉尤甫
生平
1945年1月,霍加艾合买提·阿不拉尤甫参加三区革命,历任绥定县人民法院秘书、绥定县政府文书、公安局督察员、伊犁区公安署侦查科科长。1949年10月1日,作为新疆代表团领导成员之一,参加在北京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1949年9月到1956年6月,历任新疆省人民政府秘书、喀什联盟秘书、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喀什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喀什市市长等职务。195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6月到1991年5月,历任中共喀什地委副书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主任、党组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委副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委副主任、党组书记等职务。1991年5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7年3月离休。[1][2]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霍加艾合买提·阿不拉尤甫同志逝世,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1-06-03. [2015-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1962年喀什地区大事记,喀什地区档案信息网,2011-01-24. [2015-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