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休(673年—740年6月8日),字良士京兆長安(今陕西西安)人,唐朝政治人物、宰相。

韓休
政治家
時代唐朝
良士
出生673年
京兆府長安
逝世740年6月8日(740歲—06—08)(66—67歲)
親屬
父親韓大智
韓滉

生平

为韓大智次子,十二岁能作文章,十八岁博通群书。弱冠应文笔绝伦科,举擢第一,授冀州下博县尉,黄门侍郎李峤见其文章卓越,改授他为蒲州虞乡县尉。任满改陕州桃林县丞。又应制举(由吏部侍郎郑愔主持科举)。

先天元年(712年),韓休與校書郎趙冬曦同中制舉文可以經邦科,再舉賢良方正科(由皇太子李隆基亲自主持),并为乙第,擢為左補闕,不久判主爵員外郎。又转起居郎,迁给事中中书舍人。進至禮部侍郎,兼知制誥开元十二年出为虢州刺史,因坚持请求将虢州养马税草均分给其他州,最终得到朝廷允许。一年后以母喪解職,皇帝起复他为左庶子、兼知制诰。韩休固请终丧制。服阙赴职,转為工部侍郎,依旧知制誥。又转兵部侍郎,改尚書右丞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侍中裴光庭卒,玄宗敕命萧嵩推舉可代為宰輔者,蕭嵩表示韓休可適任,遂擢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年十二月转任工部尚書,罷相。二十四年,遷太子少師,封宜陽縣子。二十八年病卒,年六十八,贈揚州大都督,謚曰文忠寶應元年,又贈太子太師

韓休工於文辭,張說曰:“韓休之文,有如太羹玄酒,雖雅有典則,而薄於滋味。”[1]墓志载其著有文集二十卷。

虢州位於東京洛陽、西京長安之間,帝"后"時常移駕經過,供應輿駕的糧草賦稅極重,韓休任刺史時奏請平均分攤賦糧於其他州郡。中書令張說回應:“免虢而與它州,此守臣為私惠耳。”韓休還是固執爭論,相關官員坦白是懼怕忤逆宰相之意,韓休說:“刺史幸知民之敝而不救,豈為政哉?雖得罪,所甘心焉。”最後決定如韓休所請。

韓休性格耿直不奉承上意,敢進谏,既為相,天下翕然宜之。萬年尉李美玉有罪,玄宗決定流放嶺南。韓休答:“尉小官,犯非大惡。今朝廷有大奸,請得先治。金吾大將軍程伯獻恃恩而貪,室宅輿馬僭法度,臣請先伯獻,後美玉。”玄宗不允許,韓休固爭:“罪細且不容,巨猾乃置不問,陛下不出伯獻,臣不敢奉詔。”玄宗爭不過而作罷。大致上正直固執像這樣。起初蕭嵩以為韓休溫和柔易才推薦之,韓休遇到事情反而與蕭嵩硬爭,蕭嵩不能平息。宋璟聽聞後說:“不意休能爾,仁者之勇也。”蕭嵩寬博多可,韓休峭鯁,時政得失言之未嘗不盡。唐玄宗曾經在御苑中打獵,或張揚作樂稍有過火,就會視左右問說:“韓休知否?”已而諫疏就呈到了。曾經引鑒默默不樂,左右曰:“自韓休入朝,陛下無一日歡,何自戚戚,不逐去之?”玄宗曰:“吾雖瘠,天下肥矣。且蕭嵩每啟事,必順旨,我退而思天下,不安寢。韓休敷陳治道,多訐直,我退而思天下,寢必安。吾用休,社稷計耳。”

韩休墓

韩休墓位于陕西西安市长安区郭新庄村南100米处,2014年3月进行发掘,整个墓葬结构由墓道、5个过洞、5个天井、6个壁龛、封门、甬道、墓室组成。墓室门口出土韩休与夫人柳氏的墓志铭两合。墓室及甬道内均有壁画。墓室东壁有乐舞图,西壁为树下高士图,南壁为朱雀图,北壁为玄武图和山水图。甬道两侧为唐代仕女图、宦官抬箱图壁画。墓室棺床上的棺木已腐朽不见。

韩休墓志盖篆书《大唐故韩府君墓志铭》九字,《大唐故太子少师赠杨州大都督昌黎韩府君墓志铭并序》与新、旧唐书所载的逝世年份不同,应以墓志记载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五月十日(740年6月8日)为准。

家庭

高祖

  • 韩护,北周商州刺史、洪雅公

曾祖

  • 韩尚贤,隋朝邓州长史,袭黄台公

祖父

  • 韩神符,阆州长史、巫州刺史

父亲

夫人

  • 河东柳氏,隋朝熊州司马柳孝斌曾孙女,鄜州别驾柳客尼孙女,戎州南溪县令柳明伟之女

子女

  • 韓浩高陵尉、万年主簿,赠吏部郎中
  • 韓洽,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
  • 韓洪,司库员外郎、华州長史,赠太常卿
  • 韩澣,郊社丞
  • 韓汯,諫議大夫
  • 韓滉,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润州刺史、浙江东西十五州观察节度、镇海采石军兼江淮转运等使、晋国忠肃公
  • 韩泂,京兆府錄事參軍
  • 韓渾,大理司直,赠太常少卿
  • 韓洄,兵部侍郎

注釋

  1. ^ 《大唐新語》卷八《文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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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唐書·卷98》,出自刘昫舊唐書
 新唐書·卷126》,出自《新唐書

參考書目

  • 《大唐故太子少师赠扬州大都督昌黎韩府君墓志铭并序》、《唐故相韩公夫人河东郡夫人柳氏墓志文》
  •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六
  • 舊唐書》卷九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