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復弘(1555年—?),字惟重,號士寰,浙江台州府臨海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項復弘
大明吏部文选司员外郎
籍貫浙江台州府臨海縣
出生嘉靖三十四年乙卯正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

生平

萬曆七年己卯科浙江鄉試第六十三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二百三十二名,登三甲第十五名進士[1][2]。兵部觀政,授河间府推官,十三年行取,丁憂归乡。十五年升吏部主事,十七年养病。後补验封司主事,二十一年升考功司员外郎,本年调文选司,不久因推升官员忤旨,被革职为民[3][4]

家族

曾祖項匡,曾任南京太常寺博士;祖父項廉,曾任累贈中憲大夫知府;父項思教,曾任按察司副使。母朱氏(累封恭人)[5]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履歷便覽》
  4.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二十三》:萬曆四十二年九月庚戌朔,吏部疏言:赐环原有 恩纶,屯膏似虚 明旨,谨汇分诸臣去国之因,以便 圣览,仰祈 俞允。一请建储为民官二员罗大统、邹德泳;因论阁臣为民官四员谈一民、安希范、刘元畛、庞时雍;因论东封为民官二员朱长春、岳元声;因申救谴责官员为民官三员程绍、任蘖彦、乔胤;因论京察为民官一员贺灿然;因进四箴为民官一员雒于仁,以上十三员俱系建言为民,应起知县。因请建储谪降官二员孙如法、姜应麟;因论阁臣谪降官四员于孔兼、马应图、高攀龙、姜士昌;因申救钦谪官谪降官一员林熙春;因参论税监谪降官二员陈维春、郭如星;因论劾官员谪降官六员胡克俭、杨东明、白瑜、林材、李懋桧、刘九经,以上十五员俱建言降官,应炤原拟用。一因值人言为民官六员赵南星、虞淳熙、万建昆、向所知、蔡应麟、赵邦清;因不摘发军政等事为民官十六员冯从吾、李宗延、区大伦、吴礼嘉、李本固、李文熙、黎道炤、毛一公、伍文焕、孙羽侯、卢大中、袁可立、顾际明、柳佐、黄运泰、张同德;钦奉 圣谕为民官二员钱养廉、郭正位;因 山陵失火为民官一员马崇谦;因推升忤旨为民官二员项复弘、姜仲轼;因推补总兵官迟缓为民官二员王惟俭、桑学夔;因迟推东封科臣为民官二员王仁、王宗业;因内监捏奏为民官七员杨朝荐、何栋如、杜承芳、韩国贤、林錝、王邦才、卞孔时,以上三十八员俱诖误为民,应与建言为民者同起知县。因题本偶失署名论降官一员何乔远;因擅问内监谪降官一员李嗣善;因管城忤旨谪降官三员涂乔远、朱凤翔、时偕行;因迟推东封科臣论降官二员郝名囗、何出图;因监犯病故奏迟谪降官一员夏熏;因六科二廊房失火论降官一员黄龙光;因推升忤旨谪降官一员韩范;因问刑忤旨谪降官一员王金星;因不谪发军政等事谪降官一员强思;因税监捏奏降官一员袁应春,以上十三员俱系诖误谪降,应与建言谪降者同炤原拟用。留中。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陳與郊
明朝河間府推官
1580年-1585年
繼任:
許聞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