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缟(857年—936年6月1日),唐朝末年至五代十国后梁后唐官员。

马缟少年时学儒,以明经及第,登拔萃、宏词之科。在后梁,担任太常修撰,历任尚书郎,参知礼院事,升为太常少卿,以知礼著称。梁代诸王纳嫔,公主下嫁,都在宫殿门庭行揖让之礼,马缟以为不合礼法,上疏加以阻止,大家都赞成他。唐庄宗时,担任中书舍人刑部侍郎、权判太常卿唐明宗入立,继承唐太祖、唐庄宗,而不立亲庙。马缟上言:“汉代诸侯王入继统,必别立亲庙,光武皇帝立四庙在南阳,请如同汉朝旧例,立庙以申明孝道祭祀。”明宗让大臣议论,礼部尚书萧顷等人请如马缟所议。宰相郑珏等引汉朝桓、灵为比照,说汉灵帝尊其祖解渎亭侯刘淑为孝元皇,父刘苌为孝仁皇,请下令有司定谥号,四代祖考为皇,设置园陵如汉朝旧例。太常博士王丕说汉桓帝尊祖为孝穆皇帝,父为孝崇皇帝。马缟说孝穆、孝崇的尊号有皇而无帝,只有吴国孙皓尊其父孙和为文皇帝,不可效法。右仆射李琪等同意马缟。明宗认为从秦始皇以来就称皇帝,不愿意自己总皇帝二字,而惜一字于先人。命宰臣集会百官,各陈所见。李琪等请尊父祖为皇帝,曾高为皇。宰相郑珏等议上奏,议者引古,以汉为据,但汉朝的制度,又依据什么。开元时,尊皋陶为德明皇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请四代祖考都加帝号,而立庙京师。唐明宗同意加帝号,立庙在应州。马缟在明宗时因为覆核刑狱不当,贬为绥州司马。后来复任为太子宾客,长兴四年(933年),为户部侍郎。后来担任兵部侍郎卢文纪为相,鄙视他是迂儒,让他任改国子祭酒。他八十岁形气不衰。但是能忘事,说元稹没有考进士,是因为其父元鲁山名元进之故。刘岳修《书仪》,其所增减,都取决于马缟。马缟认为叔嫂之间没有丧服。唐太宗时,以兄弟之亲,不应无服,议定弟弟为兄之妻服小功五月,当时有司给的丧假是大功九月,不合适。唐末帝让大臣议论,太常博士段颙、右赞善大夫赵咸认为应该遵从令文。司封郎中曹琛建议,审定礼书、令文不同之处。左仆射刘昫等建议,丧服皆以《开元礼》为定,太常草拟五服制度,附在令文中。清泰三年五月初九丁酉日,马缟去世后,赠兵部尚书[1][2]

参考文献

  1. ^ 旧五代史》卷71 唐书四十七 列传二十三
  2. ^ 新五代史》卷55 杂传第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