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议,即辩驳、议论。又可指臣属向皇帝的上书的一种奏议,后来统指在上书中驳正别人的议论,创始于汉代。汉代臣下对重大政事有异议者上呈皇帝之文书。

蔡邕独断·卷上》中说“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又说“其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若台阁有所正处,而独执异意者,曰驳议。驳议曰‘某官某甲议以为如是’。下言‘臣愚戆议异’。其非驳议不言议异。其合于上意者,文报曰‘某官某甲议可’。”如唐代柳宗元有《驳复仇议》等。

参考文献

  • 《中国古典文艺实用辞典》
  • 《文学百科大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