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曾任四川省南充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川地区代表[1]。2012年1月,当选为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川地区代表[3]。
因涉南充拉票贿选案,2015年9月25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4]。2015年11月4日,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5][6]。
参见
參考文獻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高先海.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23).
- ^ 高先海当选四川南充人大常委会主任 向东任市长. 新华网. [2012-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14).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高先海.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23).
-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2016-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1).
- ^ 四川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高先海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 澎湃新闻网. [2015-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26).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十五号. 全国人大. 2015年11月5日 [2016-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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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宏建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12年1月-201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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