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時應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任建阳县知县,邑民潘应选习妖妄不法,事觉连千馀家,郡丞将尽以大逆论死。时应谓此皆朝廷赤子,为奸民所诱,力为求情,台使者竟如时应议,诛首恶,所全活甚众,至今画像祀之。擢工部主事,调吏部[1],历考功、文选员外郎[2],特疏请简用邹元标、赵南星,以副当世之望。铨故弊薮,文选都吏朱国梁尤奸狡,玩法招贿,时应疏纠,戍遣之。复疏立四季考察法,有受贼贿犯律者得参送法司,如五部例,旨下,著爲令。转验封郎中,给假奉母还里。家居十馀年,会东林议起,以时应前疏荐元标、南星,故出为闽藩左参政[3],歴按察使。天启中,晉光禄寺卿,适魏良卿入貲为本寺署丞,数至时应私寓求谒不可得,公署见又不交一言,魏忠贤深恚恨,后再推卿贰,皆不报。羣小方共斥邹赵,因出时应为南通政司,旋冠带闲住。崇祯初,卒于家。
生平勤学笃行,宏奖俊髦,为天下先。所许与士多当世名臣。时应父葬新建县,时应以庐墓,遂家焉,后裔今为新建人。
家族
子魏士冲,字四印,以荫补宅事,擢贵州都匀知府。崇祯帝死社稷,士冲闻报,北向跪痛哭,捧时应木主而死。子邦植,郡庠生,亦同死[4]。
参考文献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官员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