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中
黃俊中(1982年4月25日—),綽號西班牙中,台灣屏東縣潮州鎮人,台灣棒球選手,是中華民國棒球史上繼譚信民、陳金鋒、曹錦輝、王建民、郭泓志等人後,第六位加入美國職棒體系的球員,後來以役男身分返回台灣,加入中華職棒La New熊隊。
黃俊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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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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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秀 | |||
2006年3月22日,代表La New熊 | |||
生涯成績 (2008年止) | |||
勝—敗 | 13-9 | ||
防御率 | 3.79 | ||
三振 | 136 | ||
曾效力的球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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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遭La New熊隊釋出,隔年因涉入2009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遭檢調單位約談、羈押,黃俊中認罪,坦承為組頭擔任白手套收買現役職棒選手以操控比賽。
棒球經歷
成長軌跡
黃俊中從國小開始就是隊上的王牌投手,後進入台灣南部的棒球重點學校五福國中青少棒隊,國中時改練游擊手,沒有太突出的表現。就讀三民高中時改回擔任投手,表現突飛猛進,以精準的控球屢創佳績,在金龍旗賽事嶄露頭角,與同學高曉強、林岳平、張億得一同入選國手代表台灣參加國際比賽。
美國職棒波士頓紅襪隊
而在高三那年,黃俊中在台灣球探鐘孟文的牽線下與美國職棒波士頓紅襪隊代表Ray Poitevint搭上線,在接受過數次測試後,Ray Poitevint決定正式邀請黃俊中加盟波士頓紅襪隊。2000年年底,黃俊中正式與該隊簽約,隔年起則從新人聯盟開始打起。
黃俊中在美國的發展,一開始尚稱順利,短短的三年時間便迅速竄上高階1A,並被認為有挑戰更高等級的實力;惜在2004年,黃俊中的右關節唇撕裂傷使得他不得不專心養傷兩年。2005年球季開始前於美國發現肩關節唇撕裂(Torn Labrum),在前往春訓前夕,遭到波士頓紅襪隊解約終止關係,成為自由球員,接著在取得體委會的同意下留在美國接受治療,在Dr. Lewis A. Yocum診斷下認為不需立即開刀並建議先進行復健。
2005年年底,黃俊中更因紅襪隊認為該傷勢為「紅襪隊允許範圍以外的行為」所造成,因而與他解約。在失蹤數星期後,黃俊中選擇回國接受徵兵,不再為遭解約的低潮所困。
11月5日黃俊中回國辦理學生簽證,同時收到因為之前入選奧運代表隊而獲得的12天補充役兵單,在不清楚相關法律規範,迷糊的服役,12天後服完役,但服役完後體委會認為其現在身分因為非美國職棒(MLB)或日本職棒(NPB)體系之球員,不符合海外代訓資格,強制要求到左營訓練中心報到,而後並將其交由La New暫時代為訓練,La New熊並於11月28日代訓球員選秀會第一輪第一順位選中,而在黃俊中簽下加盟La New的意向書後,體委會同意黃俊中赴美接受更近一步的復健,12月16日啟程赴美進行手臂復健療程。
中華職棒La New熊隊
2006年黃俊中服完補充役後正式加盟中華職棒La New熊隊,在這年黃俊中完全走出受傷的陰霾,不但參加第一屆世界棒球經典賽,也活躍於中華職棒的季賽中,擔任熊隊的中繼後援主力戰將。而黃俊中三振打者後所做出誇張的慶祝動作,成為熊軍一大賣點,但也難免令對手感到不悅,不過倒是成為球迷之間爭論的有趣話題,黃俊中的綽號:[火球阿中],黃俊中球速平均140公里到145公里之間,最快球速148公里,拿手球路:速球、滑球、變速球、指叉球,因為受傷的關係要不然他是有150公里左右的實力。
2008年10月24日遭La New熊隊以傷勢狀態不佳,不符戰力為由放進讓渡名單,30日確定無球隊吸收而遭釋出。
黃俊中在2009年10月,因職棒假球事件被檢方調查,檢方約談後遭收押禁見,最終被求刑一年,也遭到終身禁賽。
前任: 林津平 |
中華職棒代訓選秀狀元 2005年 |
繼任: 王勝偉 |
前任: 蓋瑞·銳斯 |
La new熊開幕戰先發投手 2008年 |
繼任: 吳偲佑 |
外部連結
- 黃俊中在台灣棒球維基館上的頁面(繁體中文)
- 球員資訊和成績在中華職棒官網(中文)、Baseball-Reference(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