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哲(?—1735年),字庸之,號雪蓬先生,廣東番禺人。
世代为荔湾著姓。性好山水,遍游粤东名胜。精通五經,嘗借《文選》,以手抄之,遂能作詩。與孫蕡、王佐、李德、趙介於南園結社,以振興風雅爲號召,世稱南園五先生。[1]曾构築“听雪篷”,人称雪莲先生。朱元璋为吴王时,被李善长等人推薦,召授翰林侍制,侍太子读书。不久兼翰林典签。[2]入明,出知东阿县,任內招抚流民。洪武四年(1731年)升東平通判,任內上疏陈时务數十事,太祖怒其狂妄,欲治罪,因有政績而釋之。洪武八年(1735年)仍以“在郡诖误”之罪處死。其子黃德與輯黃哲詩文十餘卷,號《雪蓬集》,已佚。
注釋
- ^ 朱彝尊《静志居诗话》中说:“自蕡以下,世所称南园五先生也。仲衍才调杰出四人,五古远师汉魏,近体亦不失唐音,歌行尤琳琅可诵。”
- ^ 《廣東通志》載:“哲字庸之,番禺人。世為著姓。龍鳳中,太祖駐師金陵,招徠名儒,丞相李善長,參政張昶、汪廣洋交薦之。乙巳,拜翰林待制,入禁閣,侍太子讀書,輔導盡志,太子愛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