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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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景章(1578年—17世纪?),字唐叔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明朝官员。

黄景章
大明應天府府尹
籍貫浙江宁波府鄞县
字號字唐叔
出生萬曆六年(1578年)二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項氏
出身
  • 萬曆二十五年丁酉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生平

戊寅年(1578年)二月初四日生。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浙江乡试举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刑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山东平原县知县,以治行闻,三十九年升工部主事,管器皿厂,四十三年升员外,四十四年升郎中,管理中河。泰昌元年(1260年),升广西右参政,天启三年(1623年),升湖广按察使,入觐,举卓异,赐宴礼部。五年升左布政,七年升南鸿胪寺卿。崇祯元年(1628年),升应天府尹[1],时逆珰魏忠贤势炽甚,景章力敦风节不少屈,一日以私书勖之,景章怒甚,适饮茗,掷瓯于地,视之得不碎,曰:是可瓦全。遂引年归。卒赠工部侍郎,赐祭葬[2]

家族

曾祖黄泰,贈兵部主事。祖父黄绶,正德九年进士,官山东按察司佥事。父黄伯常,监生贈刑部主事。母王氏,贈安人。永感下。兄景韶,儒官。景送,南京光禄寺主簿。黄景峩,万历三十二年甲辰进士,刑部主事。景伊、景夔、景熙。黄国谦(贡士)。

参考资料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黄景章,〇〇,易四房,戊寅二月初四日生,永感下,鄞县人,丁酉乡试二十五名,会试八十二名,三甲三十二名,刑部政,丁未六月授山东平原知县,辛亥升工部主事,管器皿厂,乙卯升员外,丙辰升郎中,管理中河,庚申升广西右参政,癸亥升湖广按察使,乙丑升左布政,丁卯升南鸿胪寺卿,戊辰升应天府尹。曾祖泰,赠兵部主事;祖绶,甲戌进士,任山东按察司佥事;父伯常,监生,赠刑部主事。
  2. ^ 《鄞县志》卷十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