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秀
黄道秀(1941年3月15日—),女,中共党员,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被誉为“中俄法学交流第一人”。[1]
黄道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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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女 |
出生 | 1941年3月15日 中国重庆市云阳县 |
民族 | 汉族 |
母校 | 四川外语学院 |
职业 | 俄罗斯语言文化研究者、法学教授 |
奖项 |
生平
1962年毕业于四川外语学院俄罗斯语言文学系,被分配到北京政法学院担任教师,教授俄语公共课。期间自学法律,并开始翻译前苏联的法律著作。1988年至1989年在苏联喀山国立大学法律系进修法律。后在该校用俄语讲授中国法、中国历史和文化、苏维埃行政法等。[2]
2011年获授俄罗斯联邦友谊勋章,表彰她为促进中俄两国法学交流做出的突出贡献。授勋仪式在伏尔加河沿岸城市下诺夫哥罗德举行,由时任总统梅德韦杰夫亲自授予。[3]
主要作品
- 黄道秀(编译). 《俄罗斯联邦刑事执行法典》.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1月. ISBN 9787562017301.
- 黄道秀(编译).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全译本)》. 俄罗斯法译丛.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11月. ISBN 9787301129098.
- 黄道秀(编译).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 俄罗斯法译丛.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年3月. ISBN 9787301135273.
- 黄道秀(编译). 《俄罗斯联邦刑事执行法典》.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5年6月. ISBN 9787562061021.
参考
- ^ 杨宇. 留俄教授黄道秀:执著中俄法学交流五十载. 中国新闻网. 2012年2月15日 [2019年6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19日).
- ^ 中国学者黄道秀获俄友谊勋章. 人民日报海外版 (第04版). 2011年11月7日.
- ^ 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为黄道秀教授授勋. 中国政法大学. 2011年11月8日 [2019年6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