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文灵(1376年—1448年,国语字:Lê Văn Linh),又作黎文零清化省雷阳县(今寿春县)人。越南后黎朝官员,官至太傅,谥忠献

黎文灵是开国勋臣,三朝元老,深沉有智略,擅长政事,在庙堂上的议论多有高明。大司徒黎察被治罪时,他直言进谏,甘受惩罚。然而,他为官收受贿赂。

黎文灵少时即好文学,曾写信骂走为害的老虎,被与韩愈的《祭鳄鱼文》相提并论。

生平

1418年(明永乐十六年),黎文灵参加了蓝山起义

1426年(明洪熙元年)九月,黎文灵与黎银黎文安、黎杯、黎填、黎领、黎国兴围攻蔡福驻守的乂安。

1429年(顺天二年),黎文灵任少傅,入内。正月七日,他赍金册立右将国开郡公黎思齐为国王,摄行国事。后改任右弼。

五月三日,将九十三名功臣封爵,黎文灵与黎理、黎国兴一起受封乡上侯。

无人推荐或被仇人掩蔽的人才都由黎文灵考察,不论是否曾在明朝为官,也不论出身,依才德为依据。[1]

1434年(绍平元年)十二月,黎文灵与入内少保黎国兴等奏告太庙,奉迎太祖及国太母新神主祔。

1435年(绍平二年)三月初六日,铸成顺天承运之宝、代天行货之宝、制诰之宝、敕命之宝、御前之宝、御前小宝六颗宝玺,黎文灵告太庙。

玉麻人琴贵叛乱,九月二十一日,黎文灵任参督,与西道司马总管黎杯征讨,将其俘虏,押赴京师。

1437年(绍平四年),黎太宗以专权之名治罪大司徒黎察,黎文灵与司马黎银上书营救,皇帝不听。

黎文灵等的功臣字及职爵被削夺,降为左仆射。

皇帝下诏,应将黎文灵、黎领、黎受、黎酰、黎嚣等因依附黎察论罪,但赦免而停论。

后赐黎文灵知词讼事。[2]

黎仁宗即位后,封黎文灵为太傅。

1448年(大和六年),黎文灵去世,终年72岁,赠开府,谥忠献。他是佛教徒,死后三周斋,七周戒,简葬。[3]

纪念

阮世祖将他列为一流开国功臣,他的一个孙子被免除劳役,负责祭祀他。

河内市有黎文灵街,连接李南帝街和冯兴街。胡志明市4郡有黎文灵街。

清化省寿春县有黎文灵普通中学。

  1. ^ 大越史记全书·黎皇朝纪·本纪卷之十·太祖高皇帝. 
  2. ^ 大越史记全书·黎皇朝纪·本纪卷之十一·太宗文皇帝
  3. ^ 大越史记全书·黎皇朝纪·本纪卷之十一·仁宗宣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