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省
滿洲國省份
黑河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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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的省 | |||||||||
1934年—1945年 | |||||||||
1942年黑河省於滿洲國的位置 | |||||||||
國家 | 滿洲國 | ||||||||
首府 | 黑河街 | ||||||||
面积 | |||||||||
• 1940年 | 118,899平方公里(45,907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1940年 | 149900 | ||||||||
歷史 | |||||||||
• 成立 | 1934年 | ||||||||
• 废除 | 194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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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国黑龙江省 |
歷史
康德元年(1934年)5月28日,满洲国將黑龍江省分為三省,原黑龍江省北部的黑河道區劃分為黑河省,並在璦琿縣黑河街設立省公署,下轄璦琿縣、呼瑪縣、漠河縣、鷗浦縣、奇克縣、遜河縣、烏雲縣、佛山縣8縣。
为配合日本内阁的金本位政策调整,1933年6月14日满洲国政府颁布《产金购买法》,规定境内所有的黄金生产者均必须把黄金卖给满洲中央银行。关东军特务部也在1933年设立满洲采金事业调查部,制定了《满洲采金事业方策》。1934年5月3日,满洲国政府出台《满洲采金株式会社法》,5月16日日满合办“满洲采金株式会社”正式成立,作为东北黄金开采的统制、开发机构。在黑河设立满洲采金株式会社黑河总局,对黑河境内采金作业实行“统制”。1931年至1945年,在黑河地区掠夺黄金达4000多公斤。[1][2] [3]
康德四年(1937年)12月新設孫吳縣,康德八年(1941年)8月1日佛山縣歸三江縣轄下。至康德十年(1943年)1月1日嫩江縣改由北安省管理,同年7月奇克縣、遜河縣合併為遜克縣,康德十二年(1945年)8月1日嫩江縣改由龍江省管理。
行政規劃
满洲国灭亡前黑河省轄管以下地區:
歴任省長
废止
1945年8月满洲国灭亡。黑河省不复存在,原地方劃歸在嫩江省下。
参考文献
- ^ 《长风破浪——中国共产党在黑河》
- ^ 《满洲采金株式会社对“特殊国有”金矿的垄断》,发表于 苏崇民 解学诗 主编《满铁档案资料汇编》第10卷工商矿业统治与掠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11月版。
- ^ 孙瑜:“近代以来日本对中国东北黄金资源的掠夺”,《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第131-139页。
- ^ 钟毓,字辑五,沈阳市人。奉天法政速成学堂毕业。1912年11月任呼兰末任知府,1913年呼兰县第一任县知事。1918年2月龙江县知事。1919年1月黑龙江省教育厅厅长,1919年4月任外交部特派交涉员。1920年松浦市政局局长。1921年5月9日-1921年7月9日兼代中央特派吉林交涉员。1921年5月8日-1926年兼吉林省警务处长兼吉林省会警察厅厅长。1925年7月16日任外交部驻吉林交涉员。1930 年4月1日改任外交部驻吉林特派员。兼鹤冈煤矿常务理事。伪满龙江省民生厅长、黑河省省长、兼满洲采金株式会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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