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选登(1899年—1939年3月),中华民国军事人物,陆军76师参谋长,军衔为陆军少将,1939年3月在南昌会战中阵亡。[1]

生平

1899年,龚选登出生在海南省琼海县(今琼海市)九曲江乡沙美村的一个农民家庭,10岁丧父,由母亲养大。1916年,龚选登考入乐会县高等小学,但是仅读两年就因家境贫寒辍学,村民惜其才华,将他聘为村学校教员,后升为校长。[1]

1927年3月,龚选登投笔从戎,前往广州报考黄埔军校,成为黄埔军校第六期第一总队步兵第一大队第一中队学生。1929年3月,在经历了两年的艰苦训练后,龚选登以优异成绩从军校毕业,进入南京国民政府参谋本部任职 。1932年,龚选登被调往国民革命军野战军第76师,1936年升为团长。七七事变后,龚选登时任国民革命军第11军团第79军第76师少将参谋长。1937年10月中旬,第76师被派遣到淞沪战场上,编为左翼作战军,龚选登辅助师长王凌云与日军血战半个月,但是部队也伤亡过半,11月8日,第76师奉命弃守阵地。[1]

1939年3月,日军集结10万大军在飞机重炮的掩护下挥师南昌,76师从浙江昌化(今昌化镇)开赴前线参加南昌会战,彼时龚选登的妻子正身怀六甲,劝说其留家,不参与此次战役,但是龚选登还是义无反顾的诀别妻子,离开了家。76师奉命驻守在修水河南岸阻击日军。面对强敌,龚选登前往前线指挥作战,日军飞机凭借空中优势对国军阵地进行低空轰炸扫射,龚选登不幸中弹阵亡,壮烈殉国,时年40岁。[2]

身后

1946年,国民政府追赠龚选登为陆军少将,并给予烈属抚恤。1987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追认龚选登将军为革命烈士,并经民政部核准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其子女享受“革命烈士家属”优抚。1988年清明节,海南省琼海市政府和人民群众及烈士遗属在龚选登故乡举行“龚选登烈士纪念碑”竖立仪式。 [3]

家庭

  • 第一任妻子:姓名未知,北伐战争时生下一儿一女,因病夭折。1930年10月,又生一子龚正勋。
  • 第二任妻子:段伟秀。1933年与龚选登在南京结婚,1935年生女龚德贞,1938年因战乱把女儿送进浙江省天台慈幼院。1939年怀孕生下龚选登的遗腹子龚德明。龚选登死后嫁给浙江李姓商人。[2]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何兰生. 中国抗日将领英烈谱 上. 2014年: 263页. 
  2. ^ 2.0 2.1 范运晰. 琼籍民国将军录. 1993年: 321页. 
  3. ^ 龚德明 、谷蕤. 血战修水河畔的抗日英杰龚选登. 黄埔杂志、黄埔军校同学会. 2008-06-24 [2022-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