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宝丰银矿遗址
CatOnMars在话题“新条目推荐讨论”中的最新留言:8个月前
宝丰银矿遗址曾於2024年3月18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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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讨论
- 哪座位于福建省周宁县的银场古矿业遗址在2019年入选中国大陆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宝丰银矿遗址条目由FradonStar(讨论 | 貢獻)提名,其作者为FradonStar(讨论 | 貢獻),属于“siteprotected”类型,提名于2024年3月13日 01:59 (UTC)。
- (+)支持--Banyangarden(留言) 2024年3月13日 (三) 03:11 (UTC)
- (+)支持:真的銀礦,而不是卡申銀礦。—-Outlookxp(留言) 2024年3月13日 (三) 03:21 (UTC)
- 来源似全,于义未安。何以见得?
- 宣德十年至正统九年,明英宗停止了福建浙江采矿。[1]
- 正统七年,叶宗留等上千人盗采宝丰银场(实录等资料写为“宝峰场”),被官府追捕。[2]
- 正统八年,明英宗发布诏书大赦天下,其中特别提及赦免“先因窘于衣食,被人诱引,偷采银矿者”。[3]
- 《请免宁德县除办银课外别项差办状》(清乾隆修《宁德县志》称为《请除杂差疏》)并非林聪景泰四年的上疏。我历观今人诸书,以为多有未当。《请除杂差疏》有云:“皇上体天地之心,广好生之德,思欲杜盗贼之源,特命监察御史等官专一管督。”[4]与正统九年明英宗命户部右侍郎王质重开银场的记载相符。因此,《请免宁德县除办银课外别项差办状》的时间在正统九年至十二年(叶宗留起义)之间,诉求是免去银课之外的“别项差办”。另外,林聪此时是吏科给事中(景泰元年升为都给事中。[5]不知为何,许多资料称为刑科给事中),而非刑部尚书。
- 正统十年,官府重开银场后,叶宗留团体与明廷的矛盾更加激化,故有“留宝丰场,听我采取,不然杀人”之说。[6]正统十二年九月,叶宗留认为:“以吾之众,即索金于市易耳,何至自疲山谷间,常苦不给也。”公开造反。[7]不赘述。
- 正统十四年,因叶宗留邓茂七起义,明廷暂停征收福建浙江银课。[8]
- 景泰四年,林聪上疏称“福建银场之不便,臣正统中实目击其事”,请求停止银场。[9]但是未见后续。
- 仅写至此。该条目内容的错漏,不再具体指出。Fire Ice 2024年3月13日 (三) 16:44 (UTC)
- @Fire-and-Ice:感谢指正,已修正相关内容,如有其他问题还请不吝指出。另:实录所写的“宝峰场”,学者认定只能是宝丰银矿。[10]--FradonStar|为他人抱薪者,不可使之冻毙于风雪 2024年3月14日 (四) 03:53 (UTC)
- 引用古籍,非我所愿。“浙人林福奏请复开银场, 随命院道临视, 见矿脉已绝, 逐奏罢之, 今废。”观此记载,嘉靖朝并未复开银场。Fire Ice 2024年3月14日 (四) 05:13 (UTC)
- @Fire-and-Ice:我理解的问题。已改。--FradonStar|为他人抱薪者,不可使之冻毙于风雪 2024年3月14日 (四) 05:58 (UTC)
- 我把明英宗打错成明宪宗,也被你抄去,所以说你不要乱抄。Fire Ice 2024年3月14日 (四) 16:29 (UTC)
- @Fire-and-Ice:我理解的问题。已改。--FradonStar|为他人抱薪者,不可使之冻毙于风雪 2024年3月14日 (四) 05:58 (UTC)
- 引用古籍,非我所愿。“浙人林福奏请复开银场, 随命院道临视, 见矿脉已绝, 逐奏罢之, 今废。”观此记载,嘉靖朝并未复开银场。Fire Ice 2024年3月14日 (四) 05:13 (UTC)
- @Fire-and-Ice:如果您只是无心之失,修改便是,我虽有失察之过,但也没必要这样讲吧?--FradonStar|为他人抱薪者,不可使之冻毙于风雪 2024年3月15日 (五) 00:03 (UTC)
- 未有深责之意,只是请你注意做到对每个引用心中有数。附:我看见上面有人说:“刚刚还看见有编者被批评,说地方志和新闻媒体所做出的报道,脱离文言文写的历史记录。”我在这里引用古籍,只是为了避免选择现代来源的麻烦,我一向反对条目引用古籍(虽然,社群有许多不同意见)。查阅史料原文,仅作为检查来源质量的方法。除了“林聪上疏”问题我找不到较为正确的二手文献,其他都可以用现代来源替换。Fire Ice 2024年3月15日 (五) 01:28 (UTC)
- @Fire-and-Ice:感谢指正,已修正相关内容,如有其他问题还请不吝指出。另:实录所写的“宝峰场”,学者认定只能是宝丰银矿。[10]--FradonStar|为他人抱薪者,不可使之冻毙于风雪 2024年3月14日 (四) 03:53 (UTC)
参考資料
- ^ 《明英宗实录》卷119:正统九年闰七月戊寅朔命户部右侍郎王质往福建浙江重开银场初洪武间福建各场岁课银二千六百七十馀两浙江岁课二千八百七十馀两永乐间福建增至三万二千八百馀两浙江增至八万二千七十馀两宣德间福建又增至四万二百七十馀两浙江又增至九万四千四十馀两自是地方竭而民不堪矣 上初即位下诏封坑冶民大苏息至是有盗矿脉相斗杀者御史孙毓福建参政宋彰浙江参政俞士悦各言复开银场则利归于上而盗无所容事下二处三司议福建三司附言者浙江按察使轩輗等奏曰复开银场虽一时之利然凡百器具皆出民间恐有司横加科敛人心摇动其患尤深为今之计莫若择官典守严加禁捕则盗息矣朝廷是輗言已而刑科给事中陈傅复请开场中贵与言利之臣相与附和乃命质往经理令福建岁课银二万一千一百二十馀两浙江岁课四万一千七十馀两盖虽比宣德时减半而比洪武时已十倍矣至于内外官属供亿之费殆过公税厥后民困而盗益众至正统十四年王师戡定民始安戢云
- ^ 《明英宗实录》卷99:锦衣卫校尉陈以节言浙言丽水县贼首陈善恭等僭拟名称紏结青田县贼叶宗留等有众二千时往盗福建宝峰场银矿与贼首叶子长争利势益延蔓 上命浙江福建都布按三司等官相机擒捕
- ^ 《明英宗实录》卷104
- ^ 《请除杂差疏》:切见原籍福建福州府宁德县宝丰银场,洪武、永乐、宣德年间,开坑办课。至宣德十年,钦奉诏书停罢,将坑冶封闭,银课免办,与民休息,恩至渥也。奈何外郡有无籍顽民,往往聚集郡众,偷矿煎银,甚至肆为劫掠,拒敌官军,杀伤人命,殃及无辜。皇上体天地之心,广好生之德,思欲杜盗贼之源,特命监察御史等官专一管督。
- ^ 《明史》卷177
- ^ 《明英宗实录》卷136:乙巳命户部郎中杨谌巡视福建银场时福建既开银场贼犹侵扰不已或投牒有司云留宝丰场听我采取不然杀人或以竹揭纸票题云浙江马大王领五百馀人定限某日大战既而宁得县丞颜清获贼窝主诘之云贼首乃浙江处州人叶宗留清械窝主以归路遇贼数十被甲执刀将邀清杀之清获溪船潜载得免巡按福建监察御史冯杰陈永会同三司官奏前项贼徒因居山年久家产破荡又被官军追捕原籍山场两无所依遂致相合劫掠况各场窎远臣等巡历不周伏望 圣恩开其自新之路许从招抚仍添差御史户部官分投巡视并于处州建宁福州三府各除抚民通判一员附近山场县分各除县丞一员坑场多者或二员三员专令招抚流民带管坑场其愿回原籍或愿于所在有司附籍者听从其便贫尤甚者量加优恤惟叶宗留写战书称大王已调福建官军擒捕乞敕浙江三司量调处州官军策应会合搜山庶得剿绝奏下户部请令廷臣会议 上曰此何必议止盗莫如择人诚得其人贼可平矣府县添设官准其请务选贤者任之使盗息民安浙江官军不可调盖采矿皆小民失业所为今宥罪令复业理当退散若复不散然后调军则彼伏辜而朝廷亦不伤好生之德矣遂命谌同巡按福建监察御史理其事仍命都察院揭榜于各银场晓谕
- ^ 《明史纪事本末》卷31
- ^ 《明英宗实录》卷174:乙巳监察御史罗澄奏臣奉命监督银坑去年秋冬二季银课未办盖因福建浙江二处盗贼猖獗人民惊散其见存者又复挽运军需昼夜不息若再追徵银课诚恐激变乞暂且停止从之
- ^ 《明英宗实录》卷228:吏科都给事中林聪奏银场岁有额办然其间矿脉细微场分不得减免如此则设银场虽曰将以防盗贼其病民亦己甚矣臣本福建人福建银场之不便臣正统中实目击其事况今盗贼荼毒之馀加以旱荒连岁五谷不收若不遣官覆视除豁斯民恐难聊生事下户部议请移文镇守福建兵部尚书孙原贞并巡按御史都布按三司从长计议如果银场不便于民应与停止明白会奏区处若可以弭盗安民亦从实具奏从简徵办务在官民两便从之
- ^ 郑勇. 宝丰银场古矿业遗址保存现状与开发利用研究. 福建文博. 2017, (04): 61-66.
- (+)支持--金色黎明(留言) 2024年3月15日 (五) 10:53 (UTC)
- (+)支持 --Cat on Mars 2024年3月16日 (六) 15:4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