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沖繩縣

Cut point在话题“用"行政權"的例子”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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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事項結果
2017年5月27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2017年8月23日典範條目評選落選
2017年10月29日典範條目評選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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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論

    我只是想问一下冲绳县的人为什莫长寿 —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219.145.6.98對話貢獻)在2005年2月6日 (日) 21:13所加入的。 沖繩縣知事補選 原沖繩縣知事翁長雄志死去,經補選後新任知事為玉城康裕。2018年10月1日—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1.76.92.46對話)於2018年10月1日 (一) 04:03 (UTC)加入。回复

    在海上绳子县民

    关于绳子的交流,包含对幸运建省在海上筆し了早熟上冻只空?因为不能做好中文,所以进行WEB翻译。所以,请原谅为奇妙的翻译 —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221.16.82.137對話貢獻)在2005年7月22日 (五) 02:33所加入的。

    うちなーちん

    大家!「うちなーちん(=ウチナーチン)」とは、沖縄服(沖縄装束)[1]である。それは沖縄県ではない(而“うちなーちん”,是冲绳的服装。这是不是在冲绳县)。--狐坂紺留言2016年1月20日 (三) 14:1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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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良條目評選

    沖繩縣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地理 - 亞洲 - 日本,提名人:ICOCAで行こか?/なんでやねん! 2017年5月20日 (六) 23:40 (UTC)回复
    投票期:2017年5月20日 (六) 23:40 (UTC) 至 2017年5月27日 (六) 23:40 (UTC)

    10支持:符合標準--Z7504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00:11 (UTC)回复
    @Istcol部分存檔使用錯誤已經修正, 謝謝您--Z7504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00:26 (UTC)回复

    典範條目評選

    沖繩縣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地理-日本,提名人:Ketsu1213留言2017年8月9日 (三) 08:24 (UTC)Ketsu1213回复
    投票期:2017年8月9日 (三) 08:24 (UTC) 至 2017年8月23日 (三) 08:24 (UTC)
    1. 舊石器時代、貝塚時代、土器、開元通寶等加上內連。
    2. 琉球語和日語在基礎詞彙和音韻系統上有眾多共同之處,但亦在其他方面有很大不同。其他方面是哪方面?

    AT 2017年8月11日 (五) 15:11 (UTC)回复


    8支持,1反對:未達標準--Z7504留言2017年8月23日 (三) 10:08 (UTC)回复

    典範條目評選(第二次)

    沖繩縣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地理-日本,提名人:Ketsu1213留言2017年10月15日 (日) 09:53 (UTC)Ketsu1213回复
    投票期:2017年10月15日 (日) 09:53 (UTC) 至 2017年10月29日 (日) 09:53 (UTC)
    第一次評選時,加提名人票,8票支持,1票反對,幾經原作者 Suicasmo 君修改後,因評選時間已到,還差一點點就通過了,故提名第二次評選,並邀請第一次評選投符合標準的@瑞麗江的河水Z7504MedalofdeadB dash@QueensroadAlexchrisOwennson等七位大大再重新評選一次。—Ketsu1213留言2017年10月15日 (日) 09:56 (UTC)Ketsu1213回复
    1. 奈良時代光仁天皇寶龜。建議只寫寶龜,按下內連便知道是哪個時代哪個天皇。
    2. 衣食住段落建議分開為服裝與飲食。
    3. 糸滿市需要修正為絲滿市。
    4. °C與度混用。建議加上攝氏。
    5. 武寧連結錯誤。

    AT 2017年10月26日 (四) 18:01 (UTC)回复


    10支持:符合標準--Z7504留言2017年10月29日 (日) 09:54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沖繩縣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6月7日 (四) 13:34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沖繩縣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29日 (日) 16:15 (UTC)回复

    美國交給日本的是統治權不是主權

    美國是將琉球統治權交給日本不是主權,不要搞錯了。不相信請去看日本跟美國簽的英文條約。 不想看英文的話也看一下中華民國外交部是怎樣講的:「美國歸還日本琉球群島行政權之舉並未取得二次世界大戰盟國之同意...」。 白紙黑字應該沒太大爭議不要再搞錯了。 --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5日 (二) 20:42 (UTC)回复

    美国将美国得到琉球的一切权利移交日本

    「冲绳返还协定」上写的是美国将美国得到琉球的一切权利移交日本,维基百科就应该忠于原文这样写。而不是像Cut point那样自己发明“统治权”“管辖权”之类有贩售私货嫌疑的词。中华民国等第三国的立场可以另外在下面描述注明,但不影响基本描述的情况—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白鹿真名對話貢獻)於2018年9月27日 (四) 07:08 (UTC)加入。回复

    • (:)回應 白鹿真名在誤導,我引用原文給大家看。首先1971美國跟日本簽訂的合約(Agreement betwee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Concerning the Ryukyu Islands and the Daito Islands )是這樣寫的;

    意思就是美國放棄在舊金山和約得到的關於琉球的權力並移交日本,並不是白某人講的所謂:「美国将美国得到琉球的一切权利移交日本」。好那舊金山合約是如何定義這些權力的,條約是這樣寫的:

    意思就是日本同意聯合國託管琉球,這之前交由美國管理,條約講得很明顯就是指不涉主權的治理權。綜合這兩條約,所以我一開始寫的:「美國將沖繩管理權移交日本」,這句話是照條約寫並沒有大錯誤。她就一直不知道是在幹嘛想辦法曲解條約幫日本粉飾。 --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01:28 (UTC)回复

    • (:)回應 Cut point才是在误导,原文根本没有提到也没有定义所谓“管理权”“管理”“治理”“治理权”,“管理权”“管理”“治理”“治理权”这是他自己发明出来。然后我对“美国将美国得到琉球的一切权利移交日本”还是“美国放弃在旧金山和约得到的关于琉球的权力并移交日本”是没有意见的。但不能由Cut point自己发明个所谓“管理权”和“管理”“治理权”之类其它引起歧义的用词,这是我反对的。完整的原文是:

    我提议按照原文来写维基百科,原文最后那句明确有写着日本从那刻起具有对琉球群岛的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所有完全的权力和责任,当然在冲绳县维基百科条目里直接只写美国移交日本对冲绳的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也行。而原文没有提到所谓的“管理权”“治理权”和“管理”,“管理权”“治理权”和“管理”在中文使用习惯里也没有行政、立法以及司法的意思,不能由Cut point自己发明个“管理权”“治理权”“管理”再强行在后面括号写上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的意思。这是对读者的嘲讽。举例,比如这句话“陈水扁是清廉人士(贪污犯)”,难道括号强行加上贪污犯就可以在前面随便写东西了吗?就可以写上清廉人士了吗?甚至将清廉人士定义为含有贪污犯的意思,所以就可以讲是清廉人士了?当然不能。综上所述,我提议维基条目写美国将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移交日本。而不是强行加上所谓的管理权治理权再强行解释行政、立法、司法的意思,不明白就查查词典,究竟是哪国语言里面管理、治理是有行政立法司法的意思含义的?没有这种含义,谢谢。--白鹿真名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04:58 (UTC)回复

      • (:)回應 現在是在寫簡介不是寫條約,你天外飛來一筆行政立法司法權誰知道你在說治理琉球的權力,沒人有空去讀兩份條約搞清楚所謂行政立法司法權是代表何種意義,這是寫摘要,你斷章取義條約一段文字只是讓讀者困惑。不跟你廢話你如果還有意見,我們就依中華民國政府跟學者翻譯,把這權力翻成行政權,照官方跟學者翻譯沒人會有意見了吧。 --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05:36 (UTC)回复
      • (:)回應 明显Cut point在胡搅蛮缠,“行政权”在中文是有明确区别于“立法权”“司法权”的存在的。你嫌写行政、立法和司法权这8个字太长,那么写主权2个字也是可以的。不按照实际情况写,难道要按照某些政治团体宣称的写吗?比如中华民国还宣称中华民国领土包括现蒙古国,是不是要在蒙古国维基条目那里写上这些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这些可笑的宣称?比如写蒙古国对蒙古没有主权,因为在被中华民国争议中?大家觉得可笑不可笑?滑稽不滑稽?看看现实中是怎么样的,随便找一个新闻,台人運600公斤安毒沖繩遭逮 被判25年徒刑。这里台湾人被日本逮捕按照日本国法律判刑现实体现了日本在冲绳的行政、立法和执法权,台湾人去了冲绳的一切行为更加受日本国法律管束,这种现实的常识东西本来就不想说了,但有Cut point这种胡搅蛮缠的人存在,你Cut point既然说了写简介不是写条约,那么就更应该按照实际现实的常识来写不是吗?现实只要是个正常的人他的常识就是日本在冲绳有主权,冲绳的官员、警察等等都是通过日本法律选举和日本国家公务员考试考上去,台湾人在冲绳犯法了,就要被这些警察逮捕,之后要被日本按照日本国内法判决。这是正常人的常识,只有行政权,不提立法权执法权,这是想要误导谁呢?这明显是兜售私货。都说了嫌“行政、立法和执法权”8个字太长,明明有着“主权”2个字更简洁明了可以写符合现实的简介可以用。维基百科如果不本着符合事实写,要是哪一天真有哪个天真的人觉得日本只有冲绳行政权,去冲绳然后想着犯法可以不被判决的被胡搅蛮缠兜售私货的人强行编辑了的维基百科造成这种认知错误就去以身试法了岂不搞笑又滑稽,既然某些少数人对美国有没有移交过主权产生疑问,那么可以不写这些,直接写符合当下的事实就直接写日本重新取得冲绳主权,或者写1972年冲绳重新回归日本好了--白鹿真名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06:52 (UTC)回复
        • (:)回應 1. 你不喜歡行政權的翻譯是你的事,官方跟學術界就是這樣翻譯,你對兩條約的觀點跟翻譯並沒有比他們權威。所以如果不喜歡我現在的翻譯,我也不堅持,要不你就提出一個我可以接受的翻譯,如果我們兩方無法達成妥協那就照官方跟學術圈的翻譯,也就是行政權。 2.大家特別是管理員請看,這人又再扯琉球主權了,胡攪蠻纏明明就是他,兩條約寫得很清楚,學者跟官方也講過了,1971美國跟日本簽的條約沒有直接涉及主權,這人腦袋真有問題,跟他講很多次了,條約原文也引用給他看過了,明明就是不涉及主權的條約,他就是硬要扯主權。這人根本就是來維基宣揚他政治理念的,我建議這種人不用跟他客氣直接回退就好了 3. 講很多次了行政立法司法不等於主權,你沒有基本概念就不要編輯,基本概念都沒有還自以為很懂上來亂寫一通。--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11:41 (UTC)回复
          • (:)回應 Cut point才是睁眼说瞎话,我再明确一下,条约里既然说了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如果带上美国,那就写上美国移交日本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而不是像Cut point兜售私货,因为“行政权”在中文是有明确区别于“立法权”“司法权”的存在的,除非是Cut point不懂中文,但显然不是,那只能说Cut point这人真是在睁眼说瞎话实质兜售私货。为什么说Cut point睁眼说瞎话呢,因为他已经知道了条约里是明确写有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权,却还一直说什么行政权。以上是从条约的角度。从现实觉得,人在冲绳违法就会被逮捕按照日本国法律判决,也充分说明了日本在冲绳有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中华民国所谓一些人士的立场我已经说了可以在中华民国怎么看待冲绳可以另外开一段描述,但不影响首段简介里的客观事实。为什么我还要说日本有对冲绳的主权呢?因为是客观事实,和旧金山和约与冲绳返还协定都无关。就像中华民国对台湾有主权但对蒙古没有主权一样是客观事实,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西藏有主权一样,中华民国对台湾有这个主权不需要什么条约来赋予或者中华民国对蒙古没有主权这个事实不需要什么条约来除去就是没有,因为这是客观事实。总结就是1、带上美国的话,那就写上“美国移交日本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这是条约里直接有的;2、不带美国,再写“冲绳是日本主权领土”,这和任何条约无关,原因前面已经说了,不需要任何条约来赋予,不管历史长短,这都已经是历史行程造成了的客观事实。3、某些学者或者政治团体所谓一些观点对客观事实没有任何影响,但可以另外开一段写上去,毕竟尊重任何人或政治团体的看法,但不影响首段简介里要描述的客观基本事实。譬如总不能中华民国一家说对蒙古有主权,然后蒙古国就变成主权未定了,这不是客观的事实。写维基百科请基于客观事实。--白鹿真名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14:06 (UTC)回复
            • (:)回應1. 行政權不是我翻的,是學術界用的翻譯,不管你喜不喜歡,這詞的中立性跟權威性絕對沒有問題。我在講一次,你不喜歡現在這翻譯,我也不堅持,那就依學術慣例翻成行政權,我現在已經找到很多學者跟媒體將這翻成行政權,這比你自行腦補基礎更牢固。 2. 來來來大家看他又在扯琉球主權了,一直講不聽,明明講了很多次 1971這條約跟主權無關,他就是硬要扯主權。 3. 不好意思學者的權威性很明顯比你大也比我大,照學者翻譯相信大家會同意這是解決爭議的最好方式。 --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18:24 (UTC)回复

    來來來我們看學者跟媒體怎麼講的:

    日本政府外務省的中文網站也有用行政權這詞

    我找到了一份美國國會報告,看看美國人怎麼講

    請問白先生,administrative rights 不該翻譯成管理,治理,行政權,你還有更好的意見嗎?

    所以行政權這詞是學術跟媒體普遍用語,連美國政府都用這詞,不是我發明的請白鹿真名這位先生不要抹黑污衊別人來達到兜售自己私貨的目的 -- 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19:31 (UTC)回复

              • (:)回應Cut point,Cut point明显在胡搅蛮缠。我要讲的都讲了,都到这里了应该让管理员介入了。提醒管理员,我要警告一下Cut point引用日本外务省中文网站里的信息里Cut point自己偷偷把原文“施政权”篡改为“行政权”,“施政权”不是“行政权”,中文使用习惯里是不用“施政权”的,而“施政权”是一个日本特有语境词汇,而“施政权”在外务省中文网站原文中后面是有提到是“主权”“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的含义。

    可见,日本所说的“施政权”是含有“主权”的意思的。原链接在此日本政府拥有尖阁诸岛领有权的依据是什么?

    再放一次我的总结 1、带上美国的话,那就写上“美国移交日本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因为这是「冲绳返还协定」这个条约里直接有的;

    2、不带美国,再写“冲绳是日本主权领土”,这和任何条约无关,原因前面已经说了,不需要任何条约来赋予,不管历史长短,这都已经是历史行程造成了的客观事实; 3、某些学者或者政治团体所谓一些观点对客观事实没有任何影响,譬如Cut point列举的一些学者和政治团体的主张,对冲绳主权属日本这个事实没有任何影响,但可以另外开一段写上去,毕竟言论自由,尊重任何人或政治团体的看法,但不影响首段简介里要描述的客观基本事实。譬如总不能中华民国一家说对蒙古有主权,然后蒙古国就变成主权未定了,这不是客观的事实。写维基百科请基于客观事实。

    而Cut point列举的一些学者和政治团体是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也就是“谁都能说上两句”这种意思,对客观事实没有影响。也不能任由Cut point贩售私货自己发明所谓“管理权”“管辖权”之类非对领土描述的词汇,查词典中文里“管理权”“管辖权”也没有主权或行政、立法、司法权的意思,实为Cut point贩售私货。而「旧金山和约+冲绳返还协定+美国国务院:琉球主权属日本+现实中日本也实际在冲绳实施主权行为」条约+美国官方声明琉球主权在日本+现实中日本在冲绳行使主权的事实,已经足够在维基百科条目里写上冲绳是日本主权领土了,或者再写日本取得对冲绳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所有完全的权力,请管理员介入判断。--白鹿真名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21:24 (UTC)回复

      • (:)回應我是直接copy外務省網站唯一改變就是把關鍵字字體加粗,請妳為說我竄改施政權道歉,我在引用一次外務省網站,這次我直接複製貼上不做任何修改

    很清楚上面都有寫行政權請某人為汙衊我竄改道歉 --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21:51 (UTC)回复

        • 這人又在扯主權了,真的很像文盲加精神病怎樣講都不聽,明明講了很多次這裡講的是1971美國移交了那些權力給日本,簡單幾個字看不懂一直要扯日本對琉球有主權,這是兩個主題好不好,如果分不出兩者差別建議你回去好好念中文,不要在這編輯了。還有他引用的美國承認日本對琉球主權新聞,只有一個來源我上網查也只有少數幾個,不是可靠來源,更何況這跟討論主題無關 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22:02 (UTC)回复
          • (:)回應我直接copy外务省网站的

    以上原链接,嗯?当然,实锤是美国国务院直接的声明琉球主权属日本

    --白鹿真名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22:08 (UTC)回复

    (:)回應https://www.hk.emb-japan.go.jp/chi/territory/senkaku/question-and-answer.html 這是你要連結,看完記得為你汙衊道歉。還有你只有單一來源這是不可靠來源,何況這跟討論主題無關,你到底要我講多少次,美國交給日本何種權力跟日本有沒有琉球主權是兩件不相干的事。老實說,講這麼多次都聽不懂,那中文跟邏輯可能有很大缺陷,建議你去改進這些方面,你一直在亂編輯只是騷擾人而已 -- 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22:21 (UTC)回复

    (:)回應 再一次总结加上美国国务院声称琉球主权属日本的多个来源 1、带上美国的话,那就写上“美国移交日本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因为这是「冲绳返还协定」这个条约里直接有的;

    2、不带美国,再写“冲绳是日本主权领土”,这和任何条约无关,原因前面已经说了,不需要任何条约来赋予,不管历史长短,这都已经是历史行程造成了的客观事实; 3、某些学者或者政治团体所谓一些观点对客观事实没有任何影响,譬如Cut point列举的一些学者和政治团体的主张,对冲绳主权属日本这个事实没有任何影响,但可以另外开一段写上去,毕竟言论自由,尊重任何人或政治团体的看法,但不影响首段简介里要描述的客观基本事实。譬如总不能中华民国一家说对蒙古有主权,然后蒙古国就变成主权未定了,这不是客观的事实。写维基百科请基于客观事实。

    而Cut point列举的一些学者和政治团体是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也就是“谁都能说上两句”这种意思,对客观事实没有影响。也不能任由Cut point贩售私货自己发明所谓“管理权”“管辖权”之类非对领土描述的词汇,查词典中文里“管理权”“管辖权”也没有主权或行政、立法、司法权的意思,实为Cut point贩售私货。而「旧金山和约+冲绳返还协定+美国国务院:琉球主权属日本+现实中日本也实际在冲绳实施主权行为」条约+美国官方声明琉球主权在日本+现实中日本在冲绳行使主权的事实,已经足够在维基百科条目里写上冲绳是日本主权领土了,或者再写日本取得对冲绳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所有完全的权力,请管理员介入判断。

      • 你引用的都是 2013五月左右中國大陸獨家新聞,且都是同一來源要不就是小網站的轉載新聞,這不是可靠來源。還有你還真是文盲,就跟你說日本有沒有琉球主權根討論主題無關,你是要我講多少次 --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22:49 (UTC)回复

    我不是現在才說日本對琉球主權跟現在討論主題無關,兩天前九月26日我就講了

    兩天後他還在扯日本琉球主權的問題,管理員管一下這疑似精神病患吧。還有你還沒對汙衊竄改道歉,我會一直提醒你的 --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22:56 (UTC)回复

    • 講到主權我順便拿前引美國國會報告(2016)來打臉。這是白鹿真名說的:

    這是前引美國國會研究員寫的報告

    不好意思美國專家跟你意見不同,他說釣魚台是跟琉球一起移交的,但是他只說日本對釣魚台只有管理權,間接說明,美國也不敢明說日本對琉球有主權,你再繼續腦補,講的跟真的一樣 --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23:01 (UTC)回复

    • 這是你說的

    那我就從善如流修改我翻譯,那除非你能提供更好意見,就用普遍使用的行政權這詞,當然可以加上註解說明是廣義的行政權。 這詞日本外務省也使用,相信是中立沒有刻意貶低情況,下面是摘自日本外務省中文網頁,可以看到有行政權三字,

    還有你不想道歉你也應該承認我沒竄改施政權吧... -- 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23:14 (UTC)回复

      • 談談題外話關於琉球主權,首先白網友引用的資料只在簡體網站少量出現,可靠性很成問題。就算他說的是真的也只是美國立場(何況未必是真),二戰條約很多簽屬國未必都同意美國作法。比如我引用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

    根據舊金山和約第三條,琉球本來是應該交給聯合國託管,從這點就看得出琉球不是所謂日本固有領土,之後再決定是要獨立或跟哪國統一(包括日本),但是美國跳過了聯合國託管這階段,直接將琉球行政權移交日本,這也就算了,大家都同意就犧牲琉球民眾權力勉強用國際共識解釋了,但上引中華民國外交部文章很清楚表明美國此舉沒跟相關盟國諮詢是一意孤行,那這所謂的1971行政權移交的合法性的確有爭議,且相伴的日本用這條約解釋日本對琉球主權爭議更大,(日本意思應該是說,琉球是我國固有領土(?第一個問號)再加上美國移交的行政權(條約合法性?第二個問號)哪就構成了完整主權)。 所以白網友所謂日本對琉球有不可質疑主權完全是他個人原創研究,提醒一下寫入個人原創研究是違反維基百科規定的。最後再提醒白網友,我雖然跟你討論一下琉球主權問題,但這跟這裡討論主題無關,已經兩三天了講很多次你還不明白,希望你能早日醒悟,再不明白我會懷疑有點精神病的嫌疑 --Cut point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23:51 (UTC)回复

    (:)回應再说一次,美国国务院说的,效力大于一切学者和政治团体,学者和政治团体有表达他们言论自由的权利,对事实没有任何影响,这不是个人原创研究。

    我讲过的,Cut point还在打滚说美国移交什么权的问题,我讲得很清楚了,带上美国就写“美国移交日本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这是条约里有的。句号结束。再写“琉球是日本主权领土”,这个和移交无关,是现实中的客观事实,除非有人活在梦里。这里的“琉球是日本主权领土”这个事实和美国承认不承认都没关系。不要再跟我说什么中华民国说了什么,都说了,连美国承不承认都不影响事实,更何况美国国务院已经声明了琉球群岛主权属日本。中华民国在主流国际组织中如联合国、WTO、世界卫生组织等等中都没有发言权,居然还有人觉得中华民国说了什么凭一张嘴就能给琉球主权变成争议,你讲搞不搞笑,中华民国还说过对现世界上的蒙古国有主权,难道蒙古就变成主权有争议的地方了吗?简直滑稽,中华民国在国际上连自己是否对台湾有主权都可能说不上事,都说了,中华民国观点可以在条目后面另外添加,算是很给中华民国面子了,更难听的话我不想讲。 1、带上美国的话,那就写上“美国移交日本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因为这是「冲绳返还协定」这个条约里直接有的;

    2、不带美国,再写“冲绳是日本主权领土”,这和任何条约无关,原因前面已经说了,不需要任何条约来赋予,不管历史长短,这都已经是历史行程造成了的客观事实; 3、某些学者或者政治团体所谓一些观点对客观事实没有任何影响,譬如Cut point列举的一些学者和政治团体的主张,对冲绳主权属日本这个事实没有任何影响,但可以另外开一段写上去,毕竟言论自由,尊重任何人或政治团体的看法,但不影响首段简介里要描述的客观基本事实。譬如总不能中华民国一家说对蒙古有主权,然后蒙古国就变成主权未定了,这不是客观的事实。写维基百科请基于客观事实。

    「旧金山和约+冲绳返还协定+美国国务院:琉球主权属日本+现实中日本也实际在冲绳实施主权行为」条约+美国官方声明琉球主权在日本+现实中日本在冲绳行使主权的事实,已经足够在维基百科条目里写上冲绳是日本主权领土了,这和美国移交了什么是两回事,两个事实,写上“日本从美国取得对冲绳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句号完结。再另外添加写上另外一个事实,“琉球是日本主权领土。"--白鹿真名留言2018年9月29日 (六) 08:32 (UTC)回复

    (:)回應1. 我已經說過了,他所謂美國國務院聲稱琉球主權屬於日本是某特定時間某些特定少數媒體發的新聞,其他地方不見相關紀載,這算孤證不算可靠來源。 2. 他引用的條約原文跟主權無關 --Cut point留言2018年10月10日 (三) 21:12 (UTC)回复

    用"行政權"的例子

    日本政府外務省的中文網站也有用行政權這詞

    我找到了一份美國國會報告,看看美國人怎麼講

    中文的"行政權"應該是從英文,administrative rights 來的,所以這也是有所本不是亂翻譯

    所以行政權這詞是學術跟媒體普遍用語,連美國跟日本政府都用這詞,不是我獨家發明,所以應該是沒有任何立場的中立用詞。 -- Cut point留言2018年10月10日 (三) 21:2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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