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第13769号行政命令
Jimmy-bot在话题“能不能改成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中的最新留言:7年前
第13769号行政命令曾於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新闻动态”栏位。 |
本条目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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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2017年美國入境禁令”→“第13769号行政命令”
“2017年美國入境禁令” → “第13769号行政命令”:以行政命令号命名符合惯例(参第9066号行政命令和第10925号行政命令等),并且“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这一表达在其引用来源(美国之音)中根本没有得到使用,即便媒体亦不使用这一表达,不符合命名常规。--Morningstar1814(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6:29 (UTC)
- (:)回應:改名我個人沒意見。我只想說明一件事,當初在下創建本條目時,英文條目稱是"Protecting the Nation from Foreign Terrorist Entry into the United States",而非現在的"Executive Order 13769";那個美國之音來源是我放的,表示中文名稱是引用自美國之音,非我原創。之後的維基人可能出於種種原因而移動名稱,但顯然移動後未有任何人發現來源與名稱不符的問題。最後,既然條目的中文名稱已經改了三次,那麼我添加的美國之音中文名稱來源也與當前內文無直接關聯,個人以為應該刪除,以上。--Tb095811zhwiki(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6:51 (UTC)
- Morningstar1814(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7:00 (UTC) 在历史中看到了,没有问题。“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这一表达似乎仅仅在维基上使用,美国之音来源中也没有直接使用,不是非常合适。不过这一来源为政令的官方英文名称提供了翻译(“阻止外国恐怖分子进入美国的国家保护计划”),所以可以保留。已经在条目引言部分进行相关修改。--
能不能改成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
- 这个条目阻止外國恐怖分子進入美國的國家保護計劃名称过长,直译,也不符合通俗说法。我认为应该改成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CNN都直接用 travel ban 称呼,条目翻译者就不能使用简短名称吗?--贝塔洛曼(留言) 2017年2月1日 (三) 18:56 (UTC)
- 赞成移动。英文维基那边把名字改成了“Executive Order 13769”(中文:第13769号行政令)。——꧁༺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1日 (三) 19:11 (UTC)
- 我也贊成。現在的太長。--Zhxy 519(留言) 2017年2月1日 (三) 19:20 (UTC)
- 赞成,太长,反应不过来。--Apflu(留言) 2017年2月1日 (三) 19:48 (UTC)
- 建議改成第13769號行政命令更佳,「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可能不只一個(誰知道特朗普會不會再搞一次)。--【和平至上】~《💬》~《📝》 2017年2月2日 (四) 02:57 (UTC)
- 一个外行的(?)疑問:有没有其他国家的行政命令命名也是“第%d号行政命令“的?如果有的话还是“美国第13769号行政命令”更好吧。 --白磷变成了红磷并祝您春节快乐~萃取 打谱 2017年2月2日 (四) 07:29 (UTC)
如果没有反对意见,将于2天后(2月4日),把阻止外國恐怖分子進入美國的國家保護計劃移动到美国第13769号行政命令。——꧁༺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2日 (四) 11:20 (UTC)
- 暂时(-)反对,楼上我提出的是改名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你为什么把别人的主张拿来当自己用,而且还规定时间限制?你这做法就和人大释法一样随意解释了,程序不对,要求撤回,且阁下也不是管理员、行政官。--贝塔洛曼(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2:45 (UTC)
- 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制。也没有关于这些讨论的程序指引。“时间限制”是给反对方一个缓冲时间。——꧁༺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2日 (四) 12:58 (UTC)
- 星耀晨曦:不是應該是美國第13769號行政命令嗎?少了個號字。-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2日 (四) 12:52 (UTC)
- Beta Lohman:但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可能不只一個。前面有人提過了。-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2日 (四) 12:52 (UTC)
- (:)回應,我先回答前面说不只一个的,今年才刚开始,美国的入境禁令持续120天,之后可能情况延长或取消(可能性很低)。这个法案在2017年会不会有第二个,根据在哪里?命令就只会出现新的,到时再看情况另外定名。一般人只会搜索2017年+入境禁令,这个条目名到底哪里不对?这里都同意改名了。--贝塔洛曼(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3:00 (UTC)
- 既然如此,是我过于急躁了。把美国第13769号行政命令重定向到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即可。——꧁༺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2日 (四) 13:09 (UTC)
- 未來的事沒人能保證,所以是說「可能」再有一個,而不是「一定」再有一個,你看2015年尼泊尔地震當初命名時也沒想到要加月份,結果?而我認為今年再有一次美国入境禁令的可能性比尼泊爾同一年發生兩次大地震的可能性還大。-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2日 (四) 13:19 (UTC)
- 我也認為用正式的行政命令名稱比較適合。還有,一般人搜尋恐怕也不是必然會用『2017年+入境禁令』來搜,因為也有很多媒體把travel ban直譯為旅遊禁令[1]、旅行禁令[2],既然沒有一絕大多數人共同使用的翻譯方式可以代表,那還不如根據正式的文號來當條目名。搜尋的問題,可以用重定向來解決,而且實際上只要內文中有提及川普、美國、入境、禁令等字,全局搜尋功能理應可以找到這條目。--泅水大象™ 訐譙☎ 2017年2月2日 (四) 13:14 (UTC)
- 以汉语使用者看,会以特点来搜索法令,通常都打上「美国穆斯林+禁令」、「美国+伊斯兰+入境禁令」等等。绝大多数人是不知道是第几条行政命令,而且美国法律也以特征来命名如反外国宣传与造谣法案(Countering Foreign Propaganda and Disinformation Act),而不是美国第XXXX条法。--贝塔洛曼(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3:23 (UTC)
- 對呀,您自己也承認每個人搜尋的關鍵字都不一樣,所以條目名稱怎麼寫根本無助於提升搜尋效率,也無法滿足命名原則的首要原則「使用最廣為使用的稱呼」(畢竟事件才剛發生名詞太新,尚未收斂到單一一個最常用名狀態)。但是,別忘了維基百科還有個「名從主人」這個輔助原則,而上面其他用戶建議以行政命令名稱作為條目名,就是基於這個原則上。還有,法案與行政命令是不同級別的東西,您拿法案的名字來證明行政命令的條目編輯方式,不覺得有點張飛打岳飛之感嗎?--泅水大象™ 訐譙☎ 2017年2月2日 (四) 13:31 (UTC)
- 每个人搜索的字词不一样,指向的内容都是相似的。承认是一个很强烈的外交辞令,不代表我已经认同全部观点(也许是一部份但不代表全部认同),切勿代替我揣测意向。另外张飞打岳飞是什么典故?是在反讽他人么?--贝塔洛曼(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3:38 (UTC)
- @Beta Lohman:張飛跟岳飛是不同時代的人,所以說張飛打岳飛只是委婉地在告訴您誤把兩件不同的事情(Act法案跟Executive order行政命令)搞混了,這關反諷什麼事?還有,您承不承認我的觀點無所謂,除非您能證明「入境禁令」這譯法符合最廣為使用原則,否則維基的命名政策還是得遵守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7年2月2日 (四) 13:59 (UTC)
- 都行吧。不过管理员最好有话直说,不然规则的操作空间是很大的。我也没能证明入境禁令的说法符合通用规则,只是大多数都这样称呼,那既然管理员的指示如此,我也不好反对了。就以行政命令当条目名通过。--贝塔洛曼(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4:08 (UTC)
- 您是不是誤會了管理員在維基百科的定位?我在這裡的發言完全是以普通參與用戶的身份,既沒動用任何管理員功能,也沒在發言中提及我是管理員,為何您要反覆一直強調這件事?(尤其還用粗體字)在我看來,這才是真正的反諷吧?我承認最大的失策就是沒有算到竟然會有人沒聽過張飛打岳飛這俗諺。--泅水大象™ 訐譙☎ 2017年2月2日 (四) 14:26 (UTC)
- 都行吧。不过管理员最好有话直说,不然规则的操作空间是很大的。我也没能证明入境禁令的说法符合通用规则,只是大多数都这样称呼,那既然管理员的指示如此,我也不好反对了。就以行政命令当条目名通过。--贝塔洛曼(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4:08 (UTC)
- @Beta Lohman:張飛跟岳飛是不同時代的人,所以說張飛打岳飛只是委婉地在告訴您誤把兩件不同的事情(Act法案跟Executive order行政命令)搞混了,這關反諷什麼事?還有,您承不承認我的觀點無所謂,除非您能證明「入境禁令」這譯法符合最廣為使用原則,否則維基的命名政策還是得遵守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7年2月2日 (四) 13:59 (UTC)
- 每个人搜索的字词不一样,指向的内容都是相似的。承认是一个很强烈的外交辞令,不代表我已经认同全部观点(也许是一部份但不代表全部认同),切勿代替我揣测意向。另外张飞打岳飞是什么典故?是在反讽他人么?--贝塔洛曼(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3:38 (UTC)
- 對呀,您自己也承認每個人搜尋的關鍵字都不一樣,所以條目名稱怎麼寫根本無助於提升搜尋效率,也無法滿足命名原則的首要原則「使用最廣為使用的稱呼」(畢竟事件才剛發生名詞太新,尚未收斂到單一一個最常用名狀態)。但是,別忘了維基百科還有個「名從主人」這個輔助原則,而上面其他用戶建議以行政命令名稱作為條目名,就是基於這個原則上。還有,法案與行政命令是不同級別的東西,您拿法案的名字來證明行政命令的條目編輯方式,不覺得有點張飛打岳飛之感嗎?--泅水大象™ 訐譙☎ 2017年2月2日 (四) 13:31 (UTC)
- 我说讨论就讨论,可以不要延伸到张飞还岳飞去吗?我就没听过这个好吧?我刚刚是说管理员可以以任何名义封禁用户,基于这点我就不去讨论命名了,以管理员的建议为主。拜托,不要再玩文字游戏,我只是对一个条目名称该不该改,改成什么样的问题。话说到这里,不再回应,避免歪楼。--贝塔洛曼(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4:39 (UTC)
- 「管理员可以以任何名义封禁用户」?您有被任何管理員以任何隨便的名義封禁過嗎?沒有的話這樣說根本是在含血噴人吧?(含血噴人 = 誣賴,差點忘記管理員發文不能用譬喻,要有話直說)樓歪也得怪先歪樓的您自己,誣賴人的話講完之後就說不再回應以免歪樓,這根本是做賊喊抓賊的行為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7年2月2日 (四) 14:58 (UTC)
- 無意爭議,但「誤把兩件不同的事情搞混了」這意思直接說還是比較好,因為我也沒聽過「張飛打岳飛」。直接表達意思會減少誤會。--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3日 (五) 12:13 (UTC)
- 所以说,目前是个什么情况。——꧁༺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3日 (五) 05:37 (UTC)
- 在媒體中沒有單一主流的統稱、 使用關鍵字在全局搜尋功能可以找到這條目下,支持命名為美国第13769号行政命令。而「美國入境限制」這個可能是一個連續性的事件,或於未來包含多於一個行政命令、或有相關國會程序等,也許「美國入境限制」(之類的標題)可以是獨立的條目。 --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3日 (五) 12:27 (UTC)
- 另外,2015年尼泊尔地震這種情況現時維基是怎樣處理的?是先不留月份,同年有第二次時再改;還是全部都加上月份? -- 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3日 (五) 12:27 (UTC)
- 前者。發生之初定名為2015年尼泊尔地震,等到2015年5月尼泊爾地震發生後,才重定向到2015年4月尼泊爾地震。誰會一開始就加上月份,如此詛咒尼泊爾的?-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3日 (五) 13:51 (UTC)
- 我想加上月份不會是詛咒那地方吧,也有更準確的好處。--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4日 (六) 16:23 (UTC)
- 維基的條目命名是要兼顧簡潔與準確的,若不能預期2015年尼泊爾會發生兩次大地震,則不應在第一次地震就加上月份。-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5日 (日) 03:26 (UTC)
- 我想加上月份不會是詛咒那地方吧,也有更準確的好處。--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4日 (六) 16:23 (UTC)
- 前者。發生之初定名為2015年尼泊尔地震,等到2015年5月尼泊爾地震發生後,才重定向到2015年4月尼泊爾地震。誰會一開始就加上月份,如此詛咒尼泊爾的?-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3日 (五) 13:51 (UTC)
- 改成“美国第13769号行政命令”不是更好吗。——꧁༺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3日 (五) 14:06 (UTC)
- (~)補充“Executive Order 13769”。Executive特指美国行政命令。——꧁༺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5日 (日) 13:21 (UTC)
- 如我之前所說「阻止外國恐怖分子進入美國的國家保護計劃」是一事件(或一項政策),而這個行政命令僅僅是事件的其中一部份。從昨日的新聞看到有洲份的地區法官領令全國暫緩執行,相信之後這項政策還會有不同發展,其範圍很可能超過「第13769號行政命令」條目的範圍。所我認為「阻止外國恐怖分子進入美國的國家保護計劃」條目是應該存在的(命名應該在之後再作討論)。然而考慮到目前的第13769號行政命令條目是依照en:Executive Order "Protecting the Nation from Foreign Terrorist Entry into the United States"的內容進行翻譯,則應該先考慮把命名向行政命令的方向思考。--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5日 (日) 12:55 (UTC)
- @貝塔洛曼:,閣下現在是否仍然認為“美国第13769号行政命令”不適合?--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5日 (日) 12:55 (UTC)
- 加美国行政命令多余,直接以第XXX号行政命令就可,但由于楼上的不愉快经验,我不想就此问题进行过多讨论。我最多主张等今年快过完,再把条目名改回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这样就没问题。应该以一个事件命令,而不是法令,这里不是维基文库。--贝塔洛曼(留言) 2017年2月5日 (日) 15:06 (UTC)
- 任何词汇都有可能在这里创建一个条目,只要遵守各大方针。维基文库是记载原始文本的项目,而第13769号行政命令在文库就是这个命令的原本。在维基百科里,就是这个命令的背景、经过、结果、影响等等。——꧁༺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2017年2月5日 (日) 17:2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