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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料

  • 活動名稱:Color Play Asia - 彩色派對[1]
  • 主辦單位:瑞博國際、玩色創意
  • 售票:華娛售票[2]
  • 場地租借:八仙樂園
  • 下令八仙樂園永久停業:新北市長朱立倫[3]
-P1ayer留言2015年6月27日 (六) 16:31 (UTC)回复

標題變更投票

標題建議改為「2015年玩色創意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粉塵爆炸事故」 61.228.41.118留言2015年6月27日 (六) 17:46 (UTC)回复

(!)意見:無論改什麼標題,我認為都不用加上年份,因為八仙樂園只發生過一次粉塵爆炸事故。--M940504留言2015年6月27日 (六) 18:01 (UTC)回复
開題者,你想澄清八仙不是主辦單位嗎?這沒有用,這樣也看不出來,只是使標題更長而已。
M940504,是"至今為止"只發生一次,沒有人希望悲劇再次發生,但未來的事誰敢保證?尼泊爾4月發生大地震時只加年份,後來被逼改標題加上月份,你知道為什麼吧!?你還認為年份是多餘的嗎?-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6月27日 (六) 18:13 (UTC)回复
同意去除年份,有消歧義時再移動到有年份的標題就好--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6月27日 (六) 18:46 (UTC)回复
年份可以去除,不過為了搜尋上的方便,標題會需要保存八仙樂園,但格式應該解讀為「主辦單位+活動場所+活動名稱+事件分類」,即「玩色創意+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粉塵爆炸事故」,只寫「八仙樂園派對粉塵爆炸事故」明顯會造成先入為主的偏見,至少要改寫成「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粉塵爆炸事故」,因為標題太長就省略主角,那2013年聖地亞哥-德孔波斯特拉火車事故2015年德州與奧克拉荷馬州洪水並龍捲風災難也夠長了,應該如何省略,或是要把該有的重點寫出,還是要大家討論一下。 61.228.41.118留言2015年6月27日 (六) 19:00 (UTC)回复
(:)回應克勞棣:如果未來又不幸發生相同事故,再改標題就行了。有誰能保證未來美國9月11日不會有高樓被飛機撞倒?九一一襲擊事件要不要改名為2001年九一一襲擊事件?有誰能保證未來日本東北不會發生大地震?東日本大震災要不要改名為2011年東日本大震災?--M940504留言2015年6月28日 (日) 03:38 (UTC)回复
(!)意見近期2015年臺中捷運綠線鋼樑墜落事故2015年臺北市文化國小隨機殺人事件以及其他不少事件條目恐怕需一起改。不如先討論出個方針與指引。--Kanashimi留言2015年6月27日 (六) 23:55 (UTC)回复
不是已經宣佈無限期關園了嗎?所以事故只能發生一次,不需要年份了。-- By LNDDYL.(留言
儘管可以改標題,我還是覺得加上年份比較一目了然,時間一久真的連哪一年發生的都忘記了,因為每一年都有各種災難的。「誰不知道今年是2015年?」並不是廢話,而且也即將不成為事實,報紙等新聞媒體對其加年份是廢話,百科全書不然。
我確實覺得九一一襲擊事件與東日本大震災加上年份會比較好,只是既然如此命名了,且我也沒有非常可以說服人的理由要求改名,所以就算了。所以我並非雙重標準,有的加,有的不加。況且維基目前的災難事件大都是有加年份的吧!?我是符應主流。
無限期關園是「無」「限期」,而非「無限」「期」,所以並非永久關園,只是不指定明確的關園期限而已。因為此事件便要八仙永久關園並不公平,也不符民眾期待。以上與是否加年份無關,只是說明一下所謂無限期關園罷了。-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6月28日 (日) 05:29 (UTC)回复
所以说它现在被  不限期封禁了,阁下要去给他封禁申诉?4Li 2015年6月29日 (一) 05:13 (UTC)回复
申訴什麼?干我何事呢?反正它會解禁,我又不急著去玩......-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6月29日 (一) 05:27 (UTC)回复
(!)意見:應將「粉塵爆炸」修正為「粉塵閃燃」,以符合化學上對爆炸(Explosion)與閃燃(Flashover)的定義。
(-)反对: 粉塵爆炸Dust Explosion有現成頁面。 補簽名,感謝提醒。DeepSeer留言2015年6月30日 (二) 07:02 (UTC)回复
怎麼有些留言完都沒簽名?能不能補簽一下?--阿鈞有事請留言 2015年6月29日 (一) 23:24 (UTC)回复
(!)意見 我認為應加上年份,這是WIKI慣例,911那些不冠年份始終是少數。另外標題不應該太長,否則突出不了重點,我的建議是「2015年八仙樂園粉塵爆炸事故」 。WIKI中事件命名的方法應以大眾廣泛流傅或認知為首,正如「911事件」5個字你可以說它描述不清,但卻比「拉登恐怖襲擊紐約世界貿易中心事件」更易讓人理解。WIKI條目的建立主要為方便平民大眾作資料搜尋,該為事件負責的主辦單位可以在內容中說明,為事件定性或是什麼的更是自有公論。你不應視「八仙樂園」為主辦單位,因「八仙樂園」只是塵爆意外發生的場地。Whatsmyname留言2015年7月2日 (四) 14:49 (UTC)回复

海外條目名稱是否一致?

(!)意見:我是霧隱虎,先為受難者祈福,希望受難者能走出傷痛
有個問題要請教各位先進,請問海外條目名稱是否該一致?晚輩有在緩慢寫日文版本,但寫的過程中發現一個問題:八仙樂園該如何轉譯日文?不適合直接用官方英文轉寫,若直譯八仙樂園會產生硬印象且超出常用漢字範圍(己身念起來有點卡卡的),該如何處理?

霧隱虎留言2015年7月2日 (四) 08:35 (UTC)回复

看該國新聞媒體怎麼寫就怎麼寫。Yel D'ohan留言2015年7月2日 (四) 20:38 (UTC)回复

尚無官方調查報告證實是粉塵爆炸

仔細看一下引用的新聞就會發現大部份都只說「疑似」粉塵。雖然我也覺得八九不離十,但是目前官方調查報告還沒出來,尚未證實是粉塵造成意外,建議大家先不要急著加入一大堆有關粉塵的資訊。別忘了復興航空事件中一堆流言揣測的結果。Yel D'ohan留言2015年6月29日 (一) 00:12 (UTC)回复

我看了新闻报道,之前的新闻报道说是粉尘爆炸,今天上午发表的新闻说是“因为现场有人吸烟而爆炸”。但就目前而言,事件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最终要以官方调查报告为准。Shwangtianyuan留言2015年6月29日 (一) 05:33 (UTC)回复
補充一下看到有報導說,香煙的火或不足以導致爆炸,也有可能是舞台的燈光設備(那個後導說開了5分鐘光面有約140℃,後面散熱的部份有200多℃),也有可能是靜電,所以現今不能定論成因。bobomarch留言)2015年6月29日 星期一 16:44 (UTC)
不論是香煙、燈光還是靜電,最終都被歸結為粉塵爆炸的,只不過引爆原因不同而已。光是香煙、燈光、靜電都不至於瞬間引爆大火的,主要是有大量粉塵。除了粉塵爆炸,目前媒體有指出其他可能原因嗎?-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6月30日 (二) 03:24 (UTC)回复
粉塵爆炸的威力不容小覷,現在外界也在關注此次事故,只要有含澱粉成分的粉塵(易燃物品)都有爆炸的危機(只要有人點火)。--Engle躍99分了,差1分的努力迎頭趕上2015年6月30日 (二) 05:05 (UTC)回复

建議刪除民間反應

此事件民間反應極多,光是facebook的相關粉絲團就有一大堆,若全部列入條目則篇幅比重過大。因此我建議刪除民間反應。--M940504留言2015年6月29日 (一) 10:49 (UTC)回复

我倒是認為可以保留部份的內容,例如台灣民眾如何響應呼籲,參加捐血活動。至於有多少個群組,個別民眾行為我不反對刪減。bobomarch留言)2015年6月29日 星期一 16:44 (UTC)

負責人背景宜刪減

負責人背景對於整個事件並無相關,並且只陳述單方負面的言論,有如打落水狗,新聞不需要抓戰犯、獵女巫,嘩眾取竉。陳述口吻的確夠客觀,但是內容不客觀。建議只保留來自什麼公司,公司運作內容即可。Zero00072留言2015年6月29日 (一) 11:24 (UTC)回复

我倒是認為負責人的名字可以保留,寫上公司創辦人的名字並不為過,而且此人已算是公眾人物。至於發不出薪水或擁有多個分身帳號而被舉發這類小事我不反對刪減。--M940504留言2015年6月29日 (一) 12:00 (UTC)回复
認同,建議另建條目,移至條目陳列。保留負責人姓名、事件中的權限範圍、公司等與事件相關項目。陰謀論等小道消息就不用一一條列,無助於新聞閱讀。Zero00072留言2015年6月29日 (一) 12:24 (UTC)回复
認同,陰謀論等小道消息一一列出,這對現世的人物不公平,而維基應該持平公正。(留言)2015年6月29日 星期一 16:44 (UTC)

人数问题

需要根据最新新闻进行调整。下面的国籍地区籍表格里还是500多人。 还有,死者人数是不是应该从伤者人数里面减去?DeepSeer留言2015年6月29日 (一) 13:50 (UTC)回复

個資问题

傷者個人資料是否揭露?建議刪減相關內容,姓名、年齡、學歷、病歷對傷者的資料揭露是個很大的問題 誾有希留言2015年6月30日 (二) 06:20 (UTC)回复

  • (+)支持:將心比心。今天若我是傷者或者傷者家屬,也不願意自己或家人被燒傷,可能得長期復健、多次整形的資料在網上被公布。--維基百科自2015年6月25日起有了新功能「內容翻譯」,即內建的翻譯工具,只要是註冊用戶,點一下右上角的「測試」即可啟用。秋意假髮濃留言2015年6月30日 (二) 14:21 (UTC)回复
  • (?)疑問:目前條目似乎沒有過多傷者的隱私內容?我看不出需要刪減的地方。--M940504留言2015年7月1日 (三) 02:18 (UTC)回复
(:)回應誾有希:閣下還是沒解決我的疑問。以上內容都稱不上傷者的隱私。--M940504留言2015年7月1日 (三) 09:55 (UTC)回复
你真是天真得可愛!這當然是因為你看到的版本早已是"淨化"過的版本,你動作太慢了,請查閱2015年6月30日 (二) 06:38版本,這還不隱私?-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7月1日 (三) 11:33 (UTC)回复
(:)回應你連歷史都沒在看,我根本沒在回答你,只是我貼的資訊沒加標題 - 誾有希留言2015年7月1日 (三) 12:48 (UTC)回复

現況

截至2015/07/01 :共計522人次(實際人數500人),1人死亡,有432人繼續留院,其中252人在加護病房,各收治於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台中市、高雄市、台南市、彰化縣、嘉義縣、嘉義市11個縣市54間醫院。 台中市22人(中國5、中山2、中榮8、童綜合4、仁愛1、衛部台中2)、台北市256人(中國附醫1、內湖三總55、北醫6、松山三總6、振興14、慈濟台北1、新光29、萬芳13、台大27、北馬32、國泰15、榮總42、中興7、仁愛5、忠孝1、陽明2)、桃園市63人(林口長庚49、桃園總醫院4、桃園醫院5、敏盛1、聖保祿醫院2、壢新2)、高雄市9人(義大1、長庚6、國軍左營2)、基隆市4人(基隆長庚3、衛部基隆1)、新北市126人(三重5、亞東22、板中興1、板市醫1、恩主公5、耕莘永和1、耕莘2、國泰11、淡馬38、慈濟11、新泰6、部北10、雙和13)、新竹市7人(新竹馬偕5、台大新竹2)、台南市4人(成大3、永康奇美1)、彰化縣6人(彰基5、秀傳1)、嘉義縣2人(嘉長2)、嘉義市1人(嘉基1)。 有關各醫院收治傷患中外籍人士傷情與動態彙整如下,共計5名大陸人士、10名外籍人士。誾有希 2015年7月1日 (三) 07:31 (UTC)

github:color-explosion-20150628
晚輩另外也有整理歷史資料供參考,目前看到的是523名
github:JSONData_FormosaFunCoast
霧隱虎留言2015年7月2日 (四) 16:43 (UTC)回复
(*)提醒:請用二級標題。--M940504留言2015年7月4日 (六) 07:31 (UTC)回复

醫療機構清單存廢

關於已往的事件條目,並不會把就診的機構一一的列出來,這名單非常的長,閱讀有點不便,也沒有轉診醫院的紀載,這兩個是我把使用摺疊隱藏的原因。因此建議移除此清單 - 誾有希留言2015年7月3日 (五) 02:14 (UTC)回复

(+)支持:傷者的轉院與出院均會影響此清單,而且媒體不可能報導每一位傷者的就醫記錄。為了保持條目內容的準確性,建議移除。M940504留言2015年7月3日 (五) 16:30 (UTC)回复
(+)支持:傷者送往哪所醫療機構不太重要。即使要列出來也只需列些重要的。--倪少寅留言2015年7月4日 (六) 07:06 (UTC)回复
(+)支持:不過既然已經有人整理好了清單,那就另開一頁,用子條目方式整理,連哪家醫院收容、轉診、出院、死亡(過一兩週後,死亡人數會竄升,建議早點移過去)的資料一起整理過去,讓主要條目只有數字統計資料,牽涉個人隱私的,也在子條目設規定管理。這樣要整理詳細資料的,可以到子條目去,要整理概要說明的,留在主條目,比較不需要一直更動主條目。 36.231.50.71留言2015年7月4日 (六) 16:39 (UTC)回复
(+)支持:另開一頁整理--Kanashimi留言2015年7月4日 (六) 23:07 (UTC)回复
(-)反对另開子條目,維基百科不是資料庫,這些內容直接移除就好。--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7月6日 (一) 06:06 (UTC)回复

已執行刪除 - 誾有希留言

項目調整

趁火打劫部分應該可以移至爭議部分,爭議部分應該可以回復馬總統探病部分(之前雙方意見並陳很好)排擠效應也可以移至爭議項下邪惡小鐵留言2015年7月4日 (六) 07:20 (UTC)回复

(*)提醒:請用二級標題。--M940504留言2015年7月4日 (六) 07:31 (UTC)回复
(!)意見:無論如何處理,要刪除一整段,都要先進來討論。其他部分,以後還會被一直頻繁修改,也許還不急著處理,現下先記錄發生什麼事,整理可以交給擅長整理的人處理。 36.231.29.237留言2015年7月5日 (日) 12:34 (UTC)回复

15pintobeans 故意破壞

15pintobeans 故意把所有八仙樂園換成/加上呂忠吉,破壞嚴重,請問怎麼先把這個人處理?再來把內容改正? [4]混C沌 2015年7月6日 (一) 07:19 (UTC)回复

(+)支持:請參考 Wikipedia:破壞 參考指引,在討論頁面加上破壞警告模板與簽名,如經後還有發現破壞狀況,請在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頁面通知管理員。管理員可按照封禁方針對其封禁。 - 誾有希留言2015年7月6日 (一) 07:23 (UTC)回复

補充參考資料(待查證)

另有衛福部拒絕日本醫護人員協助的爭議

新聞引用請用新聞樣板

是因為重大議題所以引來很多新手嗎?新聞引用請用新聞樣板 {{cite news |author=姓名 |title=標題 |url=網址 |work=部門 |publisher=發行者 |date=發佈日期 |accessdate=最後一次可訪問日期}},網頁引用請用網頁樣板 {{Cite web |url=網址 |title=標題 |accessdate=最後一次可訪問日期}}。

看到一堆只有超聯結,沒有作者的網址,蠻不負責任的。專業一點吧,維基戰士。Zero00072留言2015年7月10日 (五) 04:20 (UTC)回复

你也不夠專業。台灣記者姓名不需分last與first,直接用author就好。造成蘇, 家明、王, 美慧這種姓名標示,這也令人很頭大,還要幫忙改。-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7月10日 (五) 09:22 (UTC)回复
記者黃, 邦平、謝, 孟儒該不會就是您的貢獻?-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7月10日 (五) 09:29 (UTC)回复
就是我,如何?參看 Wikipedia:列明来源Template:Cite_news,並沒有規定中文姓名不能用 last、first,請給我你所參考的規範,哪裡說不能用?如果樣板內有更精確的參數,為何不能用?Zero00072留言2015年7月10日 (五) 10:46 (UTC)回复
不過我道歉,謝謝你的教學,我現在才知道 author 與 last、first 並存的原因,從以前就在疑惑這件事。Zero00072留言2015年7月10日 (五) 10:52 (UTC)回复
我原本是依資料庫設計的概念,覺得 author 存在的概念類似 display name(暱稱),而 last、first 則可用於索引。因此若非匿名,使用 last、first 以建立索引。既然比較資深的你這樣建議了,那就聽你說的。Zero00072留言2015年7月10日 (五) 11:13 (UTC)回复
是沒規定中文姓名不能用last與first,但黃, 邦平看起來不是很奇怪?除了半形逗號,還有個空格。我很少見到有人這麼用,也看不出來這會比較方便索引,系統並不會把同姓的腳註放在一起,而是按出現先後次序排列。何況,即使引用新聞網頁有出現記者姓名,很多人仍然不寫記者姓名的。-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7月10日 (五) 13:23 (UTC)回复
新聞報導本來就沒有必要連記者的名字也寫上去,優良條目1941年德克薩斯颶風裡The New York Times與Ludington Daily News的新聞來源都沒寫記者姓名。work與publisher有時是相同的,因此我習慣用{{cite news|title=|url=|publisher=|date=|accessdate=2024-11-20}}。--M940504留言2015年7月12日 (日) 03:10 (UTC)回复
那是因為該新聞來源本來就沒有標示記者姓名吧!如果不重要、沒必要,為何臺灣的報紙大多有標示撰寫此新聞的記者姓名?我覺得這與標示種出某顆大白菜的農夫姓名一樣,不是多餘的(你不標農夫姓名沒關係,但有標的會讓我覺得更值得信賴)。而且盡量讓來源的資訊完整,也不是壞事。-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7月13日 (一) 03:38 (UTC)回复
作者姓名有的話還是要寫,上面所舉的兩則新聞報導,勒丁頓新聞紐時文獻本身沒有刊出記者姓名。另外,使用網路文獻請順手備份文獻。使用Chrome安裝archiveis.button之後,一鍵完成備份,再把縮址附入參數項archiverul=裡面。網路文獻通常7年內會失效,若無備份,也不附作者姓名,7年後要補回相當費力。--Jasonzhuocn留言2015年12月2日 (三) 09:56 (UTC)回复

主辦人的性傾向是否留存

個人覺得事件的發生與個人特徵並無關係,主辦人只是要究責的單位,與其性質無關。雖然性傾向是事實,但是增了無益新聞閱讀。如需描寫個人生平傳記,可移至呂忠吉頁面編輯。

因為這則條目的這個部份變動快速,刪了又增,增了又刪。我想我們需要討論一個共識。Zero00072留言2015年7月15日 (三) 09:57 (UTC)回复

不應留存,寫下去就像暗示犯罪者與其他的連結。--Outlookxp留言2015年7月15日 (三) 12:40 (UTC)回复
(+)支持:個人性頃向無關案件本身。 邪惡小鐵留言2015年7月15日 (三) 12:54 (UTC)回复

為什麼罹難者的救治醫院欄位要用那麼長的全名?

為什麼罹難者的救治醫院欄位要用那麼長的全名?很累贅!「新北市佛教慈濟綜合醫院醫療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臺北新店分院」能更讓人認識這所醫院嗎?「新北市佛教慈濟綜合醫院臺北新店分院」就很完整了吧!還有亞東醫院、兩所長庚醫院都太長了。-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7月16日 (四) 08:26 (UTC)回复

(:)回應:我已經修改成通稱或簡稱了,應該有助於閱讀。--David Jackson(留言) 2015年7月16日 (四) 09:07 (UTC)回复

罹難時間間隔

罹難時間間隔:2日-3日-4日-4日-2日-3日-1日-4日-3日。UY4Xe8VM5VYxaQQ留言2015年7月24日 (五) 01:40 (UTC)回复

2016-01-29 新聞

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129/786490/applesearch/ 八仙塵爆毀一生 432名受害者求償210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ovewhatyoudo對話貢獻)於2020年7月9日 (四) 06:37 (UTC)加入。回复

部分章節內容與主章節的關聯性太低,將內容挪至此處進行備份與討論

正確求生方法

消防員指出,玉米粉的粒子很小,雖然看起來燒得猛烈,但轉瞬被燒盡而熄滅,而且粉塵必須是漂浮狀態(接觸到流動的空氣、飄散在空中)才會燃燒。「漂浮的粉塵是來自於舞台的噴灑,且這些粉塵在一秒後就燒完了,如果忍住這一秒不要動,接下來火勢就不見了,人不會起火,衣服也不會起火,傷害也就到此為止」。[1]換句話說,儘管飄揚在空中的玉米粉起火了,在地上靜止的玉米粉並沒有起火——直至人群驚恐地跑,揚起地上靜止的玉米粉,令它漂浮於空中。

正常來說,身上著火應該做「停、躺、滾英语Stop, drop and roll」,三個動作連着做。但是鑒於滿地都是玉米粉(可燃物),著火者躺、滾都會捲上更多玉米粉,加劇火勢,所以在此情況,只能停,不能躺、滾。換話句說,應「摀住臉部,站在原地不要亂動」。摀臉,是為了隔絕臉部周圍空氣,避免顏面燒傷,減少呼吸道吸入性傷。站在原地不要亂動,是因為奔跑或者肢體揮舞,都會加速空氣流動並揚起粉塵,造成身上火勢擴大。[2]

  1. ^ 林金宏. 八仙燃燒事件該如何處置?.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 2016-05-18 [2020-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1). 
  2. ^ 蔡宗翰. 不小心碰上粉塵火災,我們該如何降低傷害?——《打火哥的30堂烈焰求生課》. 泛科學. 2019-09-17 [2020-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1). 

(!)意見 該章節原先放於火災-->錯誤滅火揚起粉末,零星火頭變火海,因該段落與火災章節關聯性極低,因此從條目中移除。-David Jackson(留言) 2023年8月29日 (二) 11:32 (UTC)回复

起火原因排除、科學原理

科學原理亦可防災,盧守謙(吳鳳科技大學消防系助理教授)指出「可用噴霧法將空氣的相對濕度提高到65%以上,除可減少粉塵飛揚外,還因為水分子能大量吸收粉塵氧化產生的熱量,增加空氣和粉塵的導電性能而減少靜電,並且空氣中水分除了吸熱作用外,水蒸氣占據空間會稀釋氧含量而降低粉塵的燃燒速度,而且水分增加粉塵的凝聚沉降,使爆炸濃度不易出現。」[1]

就滅火方法而言,新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長程昌興指出,粉塵燃燒本身就不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來滅火。[2]玉米粉這種助燃物A類火,應用滅火;而二氧化碳是針對油類與天然氣、乙炔等B類火。用二氧化碳對付A類火,往好了說就是「無效」,條件適合的話餘燼會死灰復燃。[3][4] (!)意見該段落原先放於火災-->起火原因,因該段落已偏離主題,因此從該章節移除。--David Jackson(留言) 2023年9月1日 (五) 10:29 (UTC)回复

  1. ^ 盧守謙. 粉塵爆炸6個雷 八仙全踩了. 聯合報評論. 2015-06-29 [2020-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10). 
  2. ^ 劉尹絜. 八仙爆炸案》奪命CO2!工讀生錯拿鋼瓶滅火 引發第2波塵爆. 風傳媒. 2015-06-30 [2020-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1). 
  3. ^ Carbon Dioxide Extinguishers. The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s Environmental Health and Safety Department. [2020-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1). 
  4. ^ Fire Extinguisher Types. Port Ludlow Fire and Rescue, Port Ludlow, WA, USA. [2020-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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