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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又回刪除注意力不足過動症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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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gonna be awesome (留言贡献)

您留下一句"未改善,仍然侵權"就逕行刪除多達一萬多字。

能否請您指教何處侵權?聯合報的報導嗎?聯合報的報導早已經取得授權(且授權達該報導三分之一的內容),您也知道。

我的編輯內容僅引用報導內容中的出席單位(包含立法院),出席人的話語,這怎麼算是侵權呢?難道我要修改主席說的話??把立法院改成立法會??

再者,引用之台灣精神醫學會的新聞稿乃屬於醫學專業是不可更動的原始定義。您也認定引用新聞稿是侵權嗎?況且我已經在第一行就註明是"引用台灣精神醫學會的新聞稿"並附上Reference。

能否請您下次有問題先討論不要直接回刪呢?而且回退理由能否具體充分?

您刪除只需一秒,但人家可是花了好幾天消化編輯!

另外,您把所有內容都回刪(包括文字格式變動的小編輯),意思是您認為所有內容、行動都是侵權嗎?

請問您根據維基百科的哪個快速刪除辦法,決定直接跳過討論而快速刪除呢?您快速刪除兩次,過程從未有任何討論。

G5. 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
  • 該內容之前必須是經存廢討論刪除,如之前屬於快速刪除,請以相同理由重新提送快速刪除。
  • 該內容如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而提刪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存廢討論,如果提刪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
  • 不適用於根據存廢覆核結果被恢復的內容。在某些情況下,重新創建的條目有機會發展。那麼不應提交快速刪除,而應該提交存廢覆核或存廢討論重新評核。
AT (留言贡献)

您好。不說其他,先說您添加超過10000位元組的編輯已是明顯侵犯版權,您表明來源不代表不等於侵權,其餘我之前也說過請作適度的重寫,複製貼上不可能符合維基收錄的準則,請稍作維基化,參考其同類型條目再寫。版權問題由於是維基上很重要的課題,如果您不能辨悉何謂侵權的話,我請您先在草稿或用戶子頁面寫好再移至條目,這樣也比較好易處理。另外,您的編輯不會消失,全部均有留下紀錄,隨時可以還原,不用擔心。不是所有內容均侵權,而是各版本皆包含侵權內容,這不得不全部刪除。另外,刪除是基於WP:修訂版本刪除,與您提出的快速刪除標準,侵權也無需要作出討論,一google是否侵權一目了然。如果您不同意我的判斷,您可以尋求其他管理員複核,但是在得到允許前請不要重覆加入相關內容。謝謝。

It's gonna be awesome (留言贡献)

您好,請問您這話的意思是"注意力不足過動症"頁面是屬於某人所有? = )

"先說您添加超過10000位元組的編輯已是明顯侵犯版權"

AT (留言贡献)

我不懂您想表達的意思。總之,直接複製貼上屬於侵犯版權,維基不會收錄這些內容。另外,如果您是有心改善條目的話,亦請多多學習如何維基的寫作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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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要把別人說過的話"適度改寫"?那麼當事人一旦發現後,一定會問為什麼不據實把他說的話一字一句地寫出來吧。

還有,我如何改寫具備醫學專業的新聞稿呢?

以及,改寫一句話的50%以上是否就算是成功的改寫呢?=)

It's gonna be awesome (留言贡献)

您好,我想請問的是

為什麼"先說您添加超過10000位元組的編輯已是明顯侵犯版權"呢?

謝謝您的解釋。

It's gonna be awesome (留言贡献)

我認為新聞稿的專業論述淺顯易懂,而且也獲得授權,直接引述並註明即可,何須非得由其他人改寫才能使用呢?=)

維基百科是非營利的善良組織,何須弄得像是經營報社一般?維基百科的目的不就是為了讓人快速瞭接一些知識嗎?

AT (留言贡献)

如果是其他人說的話可以加引號引用,不用改。但是將新聞稿、聲明那些,請抓重點寫出來,通篇必然侵權。所謂改寫,請改寫至隨便複製其中幾句檢查,也不會與原本的來源大部分相同為止,亦請先思考好要表達的什麼和條目應表達的什麼,也要WP:避免地域中心

AT (留言贡献)

維基有自己的寫作風格,通篇新聞稿並不適合。請您比照一下其他條目就可以發現自己應該改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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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好,我覺得新聞稿的內容已經化繁為簡囉。所以要怎麼從重點中再挑重點呢?=)
  2. 請問您能否推薦幾個條目供我參考呢?謝謝!
  3. 下次我完成編輯前能否先請您過目呢?=) 感恩~
  4. 我有點好奇怎麼每次都遇到同一個管理員,且都是同一個問題。 =)
  5. 我有點擔心硬要將新聞稿改成自己的說話風格可能會化簡為繁。
AT (留言贡献)
AT (留言贡献)

基本上您不可能寫比來源要多的內容,而且重點通常只有約十分之一,甚至更少。如果不是的話,可能就是寫得過於冗長。

It's gonna be awesome (留言贡献)

好的。謝謝您的指教。

另想利用這個機會請問您,以下這段文字是否為侵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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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下旬,在數位關心兒童身心健康的台灣立法委員邀請下於立法院召開「ADHD之多元探討公聽會」,除了衛福部及教育部列席,也邀請來自各路專家,包括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台灣精神醫學會、中醫師公會全聯會等醫界代表,另也邀請民間團體及家長團體出席。

立委劉建國澄清:"開公聽會的目的,並非只單純討論用藥面向,而是廣泛討論ADHD孩子學習環境及處理方式,希望讓衛福部及教育部能從公聽會結論中,得到更好的政策方向,讓ADHD孩子未來能有更好照顧。"

即便目前ADHD的治療策略(涵蓋藥物既非藥物治療)皆通過世界各國政府機關及世界衛生組織的安全及臨床試驗認可,少部分台灣的中國醫學科醫師(中醫師)仍對此不以為然,認為西藥有毒又有副作用。

對此,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台灣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高淑芬隨後強調:"對ADHD治療想法可以很多元,但介入方式必需要有科學證據及嚴謹的研究設計,包括對象治療多久,都應受到密切監督."理事長並呼籲:"政府應協助大眾有正確認知,不要將力氣和金錢浪費在無效的介入方式。" [1]

  1. ADHD用藥爭議 立法院上演大對決, 2016年8月
AT (留言贡献)

大概沒有問題。但是不適合直接加入條目。此文重點應為「即便目前ADHD的治療策略(涵蓋藥物既非藥物治療)皆通過世界各國政府機關及世界衛生組織的安全及臨床試驗認可,少部分台灣的中國醫學科醫師(中醫師)仍對此不以為然,認為西藥有毒又有副作用。」可以扼要寫成台灣中醫界仍然視西藥有副作用,因此並不認同ADHD的治療方法。但是要怎樣加進條目內也需要技巧。怎樣寫一個病理條目,您可以參考我上面提出的特色優良,內裡也有同樣是病理條目,但是寫得比較好的,值得參考。

It's gonna be awesome (留言贡献)

好喔,我懂了。之後有問題的話會再請教您。

另外,有一個IP使用者舉報我正在弄編輯戰,我覺得滿無辜的,除了回應該IP使用者外,我還能怎麼做呢?=) 謝謝。 =)

AT (留言贡献)

我有看到。不用擔心,管理員會作出適當的裁決。

It's gonna be awesome (留言贡献)

好喔~~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 ^_^

1.170.208.224 (留言贡献)

It's gonna be awesome,這是你自找的。從記錄裡可以看到,洋洋灑灑地被人刪除那麼多筆編輯,如此情況嚴重,而且是7月、8月、9月分開編輯的,像這種累犯是很需要被舉報去制止。

AT (留言贡献)

我目前已經勸停了他,這樣可以了吧?

It's gonna be awesome (留言贡献)

謝謝AT管理員主持公道。

1.170.208.224  您好,我是真心地想幫助人,我知道很多患者仍會參考維基百科的意見。下次我會盡量一次做多點編輯再送出的!! =)

It's gonna be awesome (留言贡献)

AT好,我以您建議的方式參考了部分優良條目並在我的沙盒中完成了下面這個段落。

在更新主頁面前想請問您對下面這個段落是否有任何寶貴的建議呢?感恩~~ ^_^

治療方式的爭議

即便目前ADHD的治療策略(涵蓋藥物既非藥物治療)皆通過世界各國政府機關及世界衛生組織的安全及臨床試驗認可,少部分台灣的中國醫學科醫師(中醫師)仍對此不以為然,認為西藥有毒又有副作用。坊間亦有人宣傳「保健食品」、花精皂(宣稱多搭配此香皂洗手可治療ADHD)、「人造磁鐵」、「自然療法」、「營養處方」等試驗者、提倡者、成分、短中長期之安全性、有效性、科學根據、官方認證、......皆不明的療法。

對此,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高淑芬回應指出,對ADHD治療想法可以很多元,但介入方式必需要有科學證據及嚴謹的研究設計,包括對象治療多久,都應受到密切監督.[1] 臺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並在其官方公告中發布以標題各為孩子和家長接受專業醫療協助的權利,是需要被維護的20160728公聽會-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新聞稿為首的數份新聞稿,其內容涵蓋對於當前治療策略的明確釋疑外,亦重申有科學根據、通過臨床試驗、獲得政府安全許可的把關才是一個療法對患者人生負責任的體現。

  1. ADHD用藥爭議 立法院上演大對決, 2016年8月
AT (留言贡献)

連結做得不好,請化為參考。括號也太多,請再簡化一下。

It's gonna be awesome (留言贡献)

好喔~~ ^_^

謝謝指教~ ^_^

AT (留言贡献)

請使用類似這種的:<ref>{{cite web|url=http://www.info.gov.hk/gia/wr/201608/16/P2016081600258.htm|title=天氣稿第66號-本港地區天氣預報|author=香港天文台|date=2016年8月16日}}</ref>放在句尾,而不要直接套用於內文里。

It's gonna be awesome (留言贡献)

好喔~~ 懂了

那請問這種直接套用於內文的連結是用在什麼地方呢? =)

我好像沒有在維基的說明中看到類似的說明。 感謝!!

AT (留言贡献)

外部連結可以。內文全部不用。

It's gonna be awesome (留言贡献)

好喔。謝謝您的指教,希望我有一天也能像您一樣成為維基百科大師~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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