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4年8月
0xDeadbeef在话题“為何WP:XRV需要在本頁提出?”中的最新留言:3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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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領土相關雙重標準問題
原标题为:使用单一标准,停止双重标准
我的意见如下:User:Interaccoonale/论维基百科的双重标准
我不会回应这里的任何评论。我在客栈发表这个话题只是为了让某些人认识到自己有多么虚伪。--——🦝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8月5日 (一) 14:45 (UTC)
- 您回不回應隨你的便,我僅在此發表一些小意見:論「論維基百科的雙重標準」的雙重標準(當然他人也能回論「論「論維基百科的雙重標準」的雙重標準」的雙重標準,甚至論「論「論「論維基百科的雙重標準」的雙重標準」的雙重標準」的雙重標準⋯⋯)
- 關於「美帝」的雙重標準(斯諾登/北部灣⋯⋯),我無意反駁。然而,美帝雙重標準,難道反美帝的就不雙重標準?用以巴為例,猶太人用三分之一人數獲得過半原巴勒斯坦託管地土地(之後甚至更多),所以要「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根本出路是落實「兩國方案⋯⋯」。問題是,如果用三分之一人數獲得過半原巴勒斯坦託管地土地是「殖民」甚至「侵略」,請問漢人以不足十分之人控制新疆是否「殖民」甚至「侵略」(试论1949年以后新疆汉族移民的类型与功效)?如果是,為什麼不同樣在新疆「落實「兩國方案」」云云?如果不是,那為什麼猶太人用三分之一人數獲得過半原巴勒斯坦託管地土地就是「殖民」甚至「侵略」?
- 您願意反對雙重標準,這是一件美事。正因如此,我才要主張不能雙重標準地「反對雙重標準」/以「反對雙重標準」之名來雙重標準。借某網友一言:除非行納粹禮,否則當手指向他人時,有更多手指指向自己。所以反對雙重標準,就是反對一切的雙重標準,包括對己方的雙重標準。--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8月5日 (一) 16:01 (UTC)
- 此篇反映閣下對分析事件的深度遠遠不足。
- 俄烏衝突中,國際社會都不承認盧、頓兩共和國是獨立國家,但並非「自始至終」都是「獨立國家」(實際上也不過是俄國佔領),而是確確實實曾屬於烏克蘭(1991年至2014年)。而西藏的部分,西藏歷經中國大陸一整個政權的時光為獨立政權且非他國控制,乃是一個政權覆滅後自然產生的分裂政權,在解放軍進駐西藏前,中國也僅僅是「聲稱」擁有西藏而未曾實際擁有。藏南地區這片土地在此前未曾屬於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即自始就是「爭議領地」,而國際社會並無承認或否認任一政權對該片土地的主權。「俄佔」是因其中一方(烏克蘭)的聲稱獲極主流承認,而藏南地區的聲稱則雙方都沒有「多數」國家承認,自然只能以當前佔有方事實命名和敘述。當然,阿魯納恰爾邦等條目可以在資訊框等加上中國聲稱等字樣,這是確確實實存在的聲稱,當然可以反映出來;但無國際普遍認定的邊界就表示這片土地只能描述為「某方控制」而非「佔領」,因後者代表「控制明顯不屬於自己的土地」,而俄羅斯及其傀儡政權則是顯然被國際絕大多數國家(不論東西方)認定是「佔領」烏克蘭土地。
- 有關「大屠殺」:Interaccoonale自己擺明違反WP:UNDUE的編輯竟然還大言不慚地說是他人雙重標準。若你的編輯是添加「部分意見將該次事件定性為大屠殺事件」,這是合理比重的反映(因這是有可靠來源的支撐,但將有關事件描述為大屠殺的來源在比例上極少,甚至日本自己及受害城市未曾在國家及城市級別認定是大屠殺);但你的編輯確實將顯然是自己同意小眾來源的定義置於中立的描述之上。自己違反了WP:UNDUE還大聲賊喊抓賊。相對而言,以哈衝突的有關條目則是更好地平衡雙方「行動」及「大屠殺」的描述。該衝突的大型平民遇害事件的定性未曾明朗,自然只能同等程度地描述雙方觀點,而該條目顯然做到。自己做不到合理比重就酸別人是雙重標準,也不想想是不是你自己的標準有問題?還有,通篇就列我一個用戶名,是想玩什麼抹黑?是擺明在玩假定惡意嗎?
- --路西法人 2024年8月6日 (二) 02:34 (UTC)
- 既然樓主這樣說,在客棧回應似乎沒有意義。我已在樓主的討論頁留言。--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6日 (二) 03:35 (UTC)
HYHJKJYUJYTTY的侵权调查已完成
感谢人间百态在此案件上的不懈贡献,调查总结:HYHJKJYUJYTTY共在15个条目下加入了侵权内容。
具体请见User:0xDeadbeef/CCI/HYHJKJYUJYTTY下的详细内容。--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0:58 (UTC)
- 这次正好是作为正式(之前提出过)的「著作权调查」的试运行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0:59 (UTC)
林郁婷英文條目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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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級系統缺失問題
為何WP:XRV需要在本頁提出?
現在本頁面已有兩個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但不理解為何要在本頁提出。像WP:VIP、WP:ANM、WP:AN3、WP:BN等也有各自的報告頁,為何WP:XRV需要在本頁提出?--132.234.229.167(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0:12 (UTC)
- 因為此制度並非正式,嚴格來說該頁面祇是提供討論用「模板」,相關話題與一般話題性質並無二致。其實這種話題當然也可以在管理員布告板提出,雖然可能不少人覺得那邊冷門,但畢竟還是正兒八經的布告板,應該考慮多加利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8日 (三) 08:11 (UTC)
- 新设一个页面就没人看了呗--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10: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