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规范上海市内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要求上海市市民和各单位、团体按照一套具体的分类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进行分类转运、处置,以达到废弃物末端减量的目的。该制度发端于1990年,于2000年正式提出。2011年开始大规模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201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政府规章《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确立了现行的垃圾四分类制度,并确立了正式的罚则。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获得第十五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正式成为地方性法规,并于2019年7月1日起强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