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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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併入深坑老街。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深坑老街。與已有條目重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祥龍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02:27 (UTC)[回复]


已併入深坑老街並改為重定向。--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4日 (二) 02:3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石碇商圈。與已有條目重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祥龍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02:28 (UTC)[回复]


 已快速删除。—Altt311 (留言) 2010年12月30日 (四) 13:5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错别字的重定向,我认为不该出现。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lexHe34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05:21 (UTC)[回复]


 保留錯別字重定向有助於讀者的搜尋。--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4日 (二) 02:3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个人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lexHe34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05:38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4日 (二) 02:3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上元 (消歧義)。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因为唐朝有上元 (唐肅宗)上元 (唐高宗)两个年号,因此上元 (唐朝)消歧义错误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2月28日 (二) 06:43 (UTC)[回复]

当时创作错误,想提请速删,最后又想倒不如做成导向二宗年号的消歧义页(虽然可能较少使用)。你看如何?--Shibo77 2010年12月28日 (二) 07:00 (UTC)[回复]
上元 (消歧义)已经有了,没有必要为同一个名字再弄一个消歧义页面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2月28日 (二) 12:00 (UTC)[回复]
因为唐朝有两个上元,所以要是有人输入“上元 (唐朝)”,就需要另一个消歧义页指向二宗各自的年号。虽然这种情况不会多遇到。随便吧,反正我先前也填好了速删请求(查阅历史),愿意留就留,愿意删就删,问题不大。--Shibo77 2010年12月28日 (二) 13:05 (UTC)[回复]
(►)重定向上元 (消歧义)。见en:WP:Disambiguation#Incomplete disambiguation:“When a more specific title is still ambiguous, but not enough so to call for double disambiguation, it should redirect back to the main disambiguation page (or a section of it).”--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3:08 (UTC)[回复]
原来还有这么个规定。虽然重定向到总消歧页益于防止错误标题或重复条目的创建,但直接从更详细的消歧页连到目标文章更方便用户使用。--Shibo77 2010年12月28日 (二) 13:57 (UTC)[回复]

已重定向至上元 (消歧義)。--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4日 (二) 02:3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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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本模板由我创建,但这样外链可能侵权,且不再使用,故请求删除。——Shakiestone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06:48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4日 (二) 02:3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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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12月28日 (二) 07:51 (UTC)[回复]

(×)删除--數字人生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0:23 (UTC)[回复]
(×)删除,內容也不符合事實--Coda.dream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6:59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4日 (二) 02:34 (UTC)[回复]

到期篩選的小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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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4日 (二) 02:5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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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重複提出,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重複提出,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重複提出,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重複提出,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4日 (二) 02:3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重複提出,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重複提出,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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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Sz-iwbot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08:33 (UTC)[回复]

30天仍掛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條目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重複提出,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Sz-iwbot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08: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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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大部分內容是宣傳或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數字人生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0:17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8日 (六) 03:4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比較其他時事評論員的頁面,本條目明顯出現過量的宣傳,但與此同時受到管理員妙詩人之不公執法,致令該頁面得以存在但過於「硬銷」,而User:Martinoei正是黃世澤本人,他一度引發編輯戰並移除模板,並容許過量對他本人的正面評價描述出現於頁面,猶像其個人履歷秀場,但管理員妙詩人未有對此人作出懲處,反而是以「回退內容」去封禁提出質疑的本人,有感此管理員做法不公而且有護短之嫌,詳見該頁面之討論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razy>d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1:17 (UTC)[回复]

請問如要提出,那個頁面會比較合適?謝謝。或者應該說,本人所指的存廢、需要移除的是過度過量的廣告宣傳陳述,事實上,比黃氏更知名的其他香港時事評論員,他們的維基介紹條目也不會像本條目一樣多的工作履歷。crazy>d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3:23 (UTC)[回复]

阁下对“存废”的理解有偏差,这里的存废一般是要求删除该页面。对条目内容的讨论可以在该条目讨论页进行,并和相关当事人沟通,如果仍然无效,可以去互助客栈。如果对于封禁动作有异议,也可以在互助客栈发文,或者前往维基百科: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上是正确的申诉渠道,而不是要求提删该条目,请阁下撤销本次存废讨论。--快龙此致编安 2010年12月29日 (三) 14:45 (UTC)[回复]
了解,謝謝!crazy>d (留言) 2010年12月30日 (四) 12:51 (UTC)[回复]
WP:勇于编辑页面-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12月28日 (二) 13:53 (UTC)[回复]
如果您覺得本條目中立性有問題,可以自己動手改,坐而言不如起而行。燈火闌珊處點燈Wahrheit wird man frei machen. 2010年12月28日 (二) 13:54 (UTC)[回复]

致燈火闌珊處君︰本人早已察覺此條目很有問題,並曾移除過多內容,以及加上"像新聞稿"的模板,但就被黃世澤本人向一個與我有過爭端的管理員︰妙詩人投訴,結果是我被冠以「回退內容」、「破壞條目」等罪名並被該管理員封禁,請問,我可以向哪個窗口投訴被針對呢?crazy>d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8:33 (UTC)[回复]

  • (○)快速保留非純粹宣傳,具關注度,如確有上述不妥應改善之,而非刪除。 ―ochloese1294064108
已經作出編輯,並移除大量沒有來源及來源成疑的部分,現在該條目的關注度也得到改善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4日 (二) 00:52 (UTC)[回复]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4日 (二) 02:3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论坛ID介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快龙此致编安 2010年12月28日 (二) 12: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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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合併改制,相關分類已整合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福克大叔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23:55 (UTC)[回复]


 已快速删除。—Altt311 (留言) 2010年12月30日 (四) 13:5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