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上海县学选贡,南监中式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应天府乡试举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联捷戊戌科进士,历官浙江东阳、永嘉知县,升刑部主事,改授礼科给事中,时楚藩被诬,禁锢子女一百二十余人,永济上疏言其冤,上感悟,即诏归国。在谏垣,章数十上,直声大振。历升吏科给事中,出为湖广副使[1]、浙江参政。崇祯二年,擢山西按察使,备兵太原,寻转浙江右布政[2]。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五年六月,升谕德龚三益湖广参政,吏部郎中魏时应福建参政,江西道御史孙居相江西参政,兵部郎中高桂贵州副使,江西道御史朱万春江西参政,吏科给事中姚永济湖广副使,山东道御史李邦华山西参议,兵科给事中熊明遇福建佥事,山东道御史金汝谐湖广佥事。
- ^ 《松江府志》
官衔
|
前任: 林应翔
|
明朝永嘉县知县 万历二十六年-三十三年年
|
继任: 陆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