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养性
骆养性(?—1649年),字太和、泰如[1],湖广布政使司永州府宁远县(今属湖南省宁远县)人。明朝末年锦衣卫掌卫事都指挥使左都督太子太傅,后降清朝,官至太子太师、左都督、天津总督。
骆养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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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浙江掌印都司兼太子太傅左都督 | |
籍贯 | 湖广 |
族裔 | 汉族 |
出生 | 万历年间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永州府宁远县 |
逝世 | 顺治年间 浙江 |
亲属 | 父 骆思恭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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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 |
锦衣卫 锦衣亲军都指挥使 降清、天津总督 大清太子太傅 大清浙江掌印都司 |
生平
锦衣卫指挥使骆思恭之子,世袭父位,历任锦衣卫都督同知、锦衣卫都指挥使、提督西司房官、锦衣卫提督东司房。[2][3][4][5]崇祯年间,骆养性在崇祯年间尚无太大劣迹,因大学士周延儒推荐,骆养性获掌锦衣卫。[6]十六年(1643年),骆养性揭发周延儒督师出京与清军交战,一矢未发,竟谎报大捷,崇祯帝大怒,赐死周延儒。[7]
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围攻北京,骆养性与宫中宦官负起守卫京城之责;城陷后投降李自成,被追出赃银3万两。[8]
顺治元年(1644年),降清,六月,仍任锦衣卫原官,后以左都督出任天津总督,加太子太保衔。[9]随后晋加太子太傅,仍兼锦衣卫提督东司房左都督。[10]在天津总督任内,疏请豁免明季加派钱粮:辽饷五百万、新饷九百万、练饷七百三十万,一概删除,只征明朝原定正赋及火耗;摄政王多尔衮允准:“著严行禁革,如违禁加耗,即以犯赃论!”因此减免全国二千余万两的加赋。[7]十月初十日,因擅自迎接南明弘光帝使臣左懋第而遭革职,但因有迎降清军之功,保留太子太傅、左都督衔。[11]十二月十日,获赐鞍马一匹。[12]
二年(1645年)五月十七日,追叙迎顺清军各官功绩,晋升太子太师。[13]六月,被安启懋弹劾“贪婪、通贼”等五件事,但经过法司审讯,未被证实。[14]
注释
- ^ 王士祯撰,《池北偶谈》,卷五,97。
- ^ 《明实录附录》:痛史本《崇祯长编》,卷一,25。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史馆传稿,701006363号:养性,崇祯时官锦衣卫都指挥使,颇用事。大学士吴甡戍、周延儒死,皆有力。来降,授总督。寻坐事罢,仍加太子太傅、左都督,进太子太师。求自效,授浙江掌印都司。卒。
- ^ 《新田县志》(清嘉庆十七年刊本民国二十九年翻印本),卷八。
- ^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 卷十六,145。
- ^ 赵翼著,《檐曝杂记》,卷6。
- ^ 7.0 7.1 赵翼著,《檐曝杂记》,卷六。
- ^ 冯梦龙辑,《甲申纪事》:“二十七日...部院京堂锦衣七万或五万三万...锦衣骆养性输银三万各免夹羁候...”。
- ^ 《清史馆》传稿,701006363号。《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九,342。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史馆传稿,701006363号。
- ^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九,98。
- ^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十二。
- ^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十六。
- ^ 《清史稿·党崇雅传》载,“骆养性被控贪婪通贼,辞牵崇雅,谳不实,免议。”《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十七。
- ^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四十二。觉罗奉宽撰,柯昌济辑,《清理红本记》,卷一,页44。
参考
- 《明代特务政治》1946年出版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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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锦衣亲军都指挥使(检校) | ||
前任: 田尔耕 |
骆养性 | 继任: 吴孟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