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康世儒条款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根据康世儒条款,康世明与李孟谚参选地方首长的问题

虽然最近我主编了康世儒条款,但是对于个别案例还是不太确定,所以上来问一下。


现任(第17届)台湾苗栗县竹南镇长康世明(康世儒的弟弟)可以竞选第18届镇长吗?

康世明参与了第16届镇长补选当选,后来在正式选举又当选了第17届镇长,那他还可以参选第18届镇长吗?应该是不可以吧?

  • 即使法条没修他还是不行,16、17两届都是正式选举担任,已符合连选连任的条件。实际上如果不是谢清泉镇长病逝于任内,也不会出现这种争议;即使真的风水那么好,18届又再来一次,法条改了他也不能选了。
更正一下,康世明在第16届是补选上的,第17届才是跟着全国乡镇市一起正式选举选上。-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0月8日 (日) 05:05 (UTC)回复
补选也是正式选举,只是任期不一样而已。风鸣留言2017年10月8日 (日) 09:01 (UTC)回复

以现任(第2届)台南市代理市长李孟谚为例,他可以参选第3届市长吗?若可以,他将来任满后还可以参选第4届市长吗?-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0月8日 (日) 03:30 (UTC)回复

  • 如果我的理解没错,应该是可以,因为他现在是代理市长,属于被指派的职务代理人,不是经过选举担任的正式市长,应该不受连“选”连任的法条限制。风鸣留言2017年10月8日 (日) 04:31 (UTC)回复
所以他最多可以连续担任9年多的市长职务?-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0月8日 (日) 05:05 (UTC)回复
理论上是的。风鸣留言2017年10月8日 (日) 09:01 (UTC)回复
返回到“康世儒條款”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