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寿 (闽浙总督)
清朝閩浙總督
生平
以荫生任工部笔帖式,累迁郎中。出为陕西督粮道。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晋山东按察使。二十二年(1896年),调江西,晋江宁布政使。二十四年(1898年),擢江西巡抚。三年后历江苏巡抚、河南巡抚,加尚书衔。二十八年(1902年),召为工部右侍郎,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不久,授热河都统。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拜兵部尚书。明年,调工部尚书。又明年,任察哈尔都统。三十三年(1907年),授闽浙总督。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闽军举事,松寿兵败,于11月9日吞金自杀。追赠太子少保,予二等轻车都尉世职,谥忠节。[1][2]
注释
延伸阅读
[编]
参考文献
- 《清史稿·卷四百六十九·列传二百五十六》松寿传
- 《清史稿》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部院大臣年表
- 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一册·部院大臣年表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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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长庚 |
清朝兵部满尚书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己卯 - 光绪三十二年正月癸巳 1905年12月6日 - 1906年2月18日 |
继任: 清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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