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投票
缺席投票(英语:absentee voting;日语:不在者投票制度,中文被称为不在籍投票),是指为了选民因故而无法到投票所现场行使投票之权利时,提供其他行使投票权的途径。
不在籍投票的种类
不同投票站
- 海上投票
- 比如航行中船只内的船员可能有利用不在籍投票的可能。
- 南极地区的投票
- 对于派遣到南极地区的观测队与基地人员,可能实施不在籍投票。
邮递投票
- 比如英国选民有权采用邮递的方式进行投票。
代理人投票
- 委托具有投票权的选民进行代理。
网路投票
比如爱沙尼亚选民利用数位身分证置入读卡机,就可以在网站上进行投票。
在外太空的美国太空人,自1997年以来可以透过电子邮件从电子邮件中投票。投票通过安全电子邮件发送至在林顿·约翰逊太空中心,然后传递给在该州宇航员的家乡,不过大多数人会选择在太空人训练中心所在地的德州投票。
各地情况
中华民国的情况
2010年2月3日,江宜桦将民主人权政策列为内政部重要施政方向,并提出“研议不在籍投票”。
2011年4月,中华民国中央选举委员会决定总统及立委合并选举后,不在籍投票被暂缓办理。
2015年6月16日,立法院朝野协商修宪案,结果因国民党坚持将不在籍投票、18岁公民权以及阁揆同意权绑在一起,导致协商破局、宪改胎死腹中,引发公民团体抗议[2]。该朝野协商修宪案最后不了了之。
2015年,千障权益行动联盟在一次“包围中选会”的定点表达诉求,表达选举投开票所应有无障碍设施,可供轮椅进出。需有点字跟手语翻译,使视障跟听障资讯获得畅通。还有不在籍投票,使居住机构之身心障碍者可以投票。
2021年11月17日,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初审完成“全国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朝野仅对全国性公投不在籍投票优先以移转投票方式办理达成共识,其馀有关草案名称、地方性公投适用、申请流程等条文未达成共识,多数条文保留送朝野协商。[3]
2024年2月22日,行政院通过全国性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60天前可申请转移投票。[4]
其他国家的情况
韩国在2017年总统选举中首次引入提前投票制度,即在5月9日正式投票日因故不能前往投票的选民可在5月4日至5日进行“缺席投票”。为此,韩国在全国共设置3,507处提前投票站,其中包括首尔火车站、龙山火车站、仁川机场等主要交通枢纽处。据选管委5月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在“缺席投票”首日,韩国境内已有近500万名选民参与了投票,投票率达到11.70%[5]。该次选举也首次在驻台北韩国代表部设立投票所,供居住在台湾的韩国公民行使投票权[6][7]。
中国大陆亦有组织未丧失政治权利的在监狱服刑人员在监狱进行投票以选举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
1997年,美国德克萨斯州议会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居民从太空投下缺席选票,因为美国宇航局约翰逊航天中心宇航员居住在休斯敦大都市区,不过居住地址会注明为低地球轨道。
参考文献
- ^ Excused Absence for Voting. United States 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 [August 13,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08).
- ^ 修宪破局 宪动盟静坐痛批国民党“视宪法如废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风传媒
- ^ 杨丞彧. 立院初審》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 優先採移轉投票. 自由时报. 2021-11-17 [2022-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6).
- ^ 中央通讯社. 政院通過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 60天前可申請轉移投票 | 政治. 中央社 CNA. 2024-02-22 [2024-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7) (中文(台湾)).
- ^ 韩国大选首次引入“缺席投票” 首日近500万人参与-中新网. www.chinanews.com. [2019-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0).
- ^ 류정엽. 韓공관 없는 대만서 사상 첫 재외투표…"감개무량". 연합뉴스. 2017-04-25 [2019-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06).
- ^ 南韓總統大選台北設投票所 斷交後首次. 中央社. 2017-04-26 [2019-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06).
- ^ 上海各监狱有序组织服刑人员参加人大代表选举. www.sohu.com. [2019-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