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普腾事件
龙普腾事件或称朱文文事件是1964年间发生于中国湖南的一宗由学生自杀引发,在中共湖南省委主导下引起的刑事冤案。被认为是1962年底开展的四清运动中整肃教师的典型事件。湖南全省受此事件牵连的干部、教师、学生达上千人[1]。
事件过程
朱文文(1946年-1964年6月[1]),湖南省攸县人,1962年秋,攸县一中初中毕业,后考入茶陵一中,是公认的校花。一次劳动课后,因不满班主任龙普腾(物理老师,时年29岁[注 1][2])批评她有资产阶级小姐意识,爱打扮,不爱劳动,而在离校约500米的铁牛潭投江自杀身亡。另说[1],朱文文申请助学金,班主任龙普腾上报学校,未获批准。两人发生争执,后朱文文又与同学争执。事后,朱文文自杀身亡。
事件处理
家属在她死后要求中共茶陵县委“查明真相,追查凶手”,朱文文安葬于烈士陵园,举行追悼会,茶陵一中师生披麻戴孝为朱文文送葬。朱文文家属要求得到县委落实,但引起茶陵一中师生逆反心理,导致当地民众产生不同观点。[1]
中共湖南省委的某位书记[注 2]在朱文文家属的申诉材料上,批示:“阶级报复”,由湖南省、湘潭专区、茶陵县三级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工作组为迎合这位书记,将事件定性为反革命阶级报复事件。龙普腾的家庭成分由中农改为富农。龙普腾本人定性为反革命,判处无期徒刑。对事件持不同意见的210人受株连处分。61名中小学教师被清理。株连上千人[1]。
据说其哥哥朱某当时在部队任指导员,朱某在朱文文死后纠缠不休,直接告到党中央,为平息事件,国家主席刘少奇亲自批示:“严肃处理”,最后将班主任龙普腾判处无期徒刑。
平反
龙普腾入狱时,女儿尚未出世。1974年,曾任小学教师的妻子复职。1979年1月,中共湖南省委撤消对龙普腾的判决,为他及受此案牵连的所有人士平反。龙普腾出狱后在茶陵一中复职。1983年记者采访时,他在茶陵一中担任初三物理教师一职。女儿在茶陵一中就读高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