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列表评选/2013年/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第二次
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47位元组)
- 投票期:2013年10月3日 至 2013年10月17日
- 说明::当初评选Wikipedia:特色列表评选/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第1次时就已经出现很多问题,然而这个问题至今仍未解决,比如这不是列表的问题,还有明明是有关苏联人物的条目正文却出现了不该有的英文,再有就是篇幅实在短小,不及俄文版多矣。中文维基仿效英文版没错,但不能成为英文维基的中文译版。当初评选时很多票是不合格的,没有列出理由,或者理由非常莫名其妙。综上故提出重审。———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0月3日 (四) 05:04 (UTC)
符合特色标准
- 如果支持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yesFL}},说明支持的理由并签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个人认为这个条目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刘嘉(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05:59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完全符合标准,没有必要撤消。--Fayhoo(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4:08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没必要撤销。--OKyamo 2013年10月4日 (五) 02:40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好列表。—ArikamaI 在没有人有枪的国度里,一把手枪的人就是国王(谢绝废话|战斗记录)2013年10月4日 (五) 02:56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无需撤销,资料来源有限,等有了更多资料再改也不迟。--若叶枣 2013年10月5日 (五) 01:35 (UTC)↑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无需撤销。--Natsume 2013年10月4日 (五) 21:31 (UTC)↑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1、这是个列表。列表级别的条目看的是列表内容在条目中占的比例,英文版“邵逸夫奖”就是个例子,而不是条目标题有无“列表”二字。如果“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条目有足够综述性内容可另建“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列表”,否则无必要。之前评上特色条目的某条目其实也明明就是列表。2、条目的内容并不是越多越好。对于此条目写上很长的综述,那是冗长。3、英文内容可删去。中文维基百科无需仿照任何语言版本。--镜海水手(留言) 2013年10月5日 (六) 07:01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标准,无需撤销。--Wangyefurichard(留言) 2013年10月5日 (六) 12:02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建议不要做撤销动作。--Kingskon(留言) 2013年10月6日 (日) 17:27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我认为这是列表,所以仍达标。--Liaon98 我是废物 2013年10月7日 (一) 16:41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并非只有纯列表才能算作列表。--天天 (留言) 2013年10月8日 (二) 06:52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如果没有前面的介绍内容,后面的列表将会不知所云;而且显然文章的主要内容在后面的列表当中,故认为符合标准,无需撤销。--雾岛诊所(留言) 2013年10月10日 (四) 09:39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列表还是需要文章辅助说明--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3年10月10日 (四) 16:10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无需撤销。--Trevor Henry Lau!(留言) 2013年10月15日 (二) 09:07 (UTC)
不符合特色标准
- 如果反对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noFL}},说明反对的理由并签名;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提名者票。——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0月3日 (四) 05:05 (UTC)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评选制度已经改革,至少8票才能过关,上次才6票,且提名者的理由是合理的,故重审。--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0月3日 (四) 09:36 (UTC)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同意User:苏州宇文宙武论点,中文条目的特表不应该只是其它语言特表的中译。所列出的参考文献和书目应该更多的扩充和丰富中文来源,以便于中文读者阅读和查考(说到这里我会去翻看大英大美等中译百科全书参考来源的使用)。如果在下理解特表有偏差,还请管理员自行划去此票,不必通知。--白开水 开箱维修 抄表 囧rz... 2013年10月10日 (四) 15:59 (UTC)
中立
- 如果对这个条目的提名持中立态度,使用#{{中立}},说明理由并签名;
意见
- 请认为符合或不符合标准的投票者说明具体理由,哪里符合或不符合,否则视为无效票,之前有过先例,比如[1]和[2]中S皇的投票即视为无效。不给具体理由就不算,我现在先不划分无效票,到时候不要说我没有提醒各位。——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0月5日 (六) 06:12 (UTC)
- :12支持,3反对,维持。--Liaon98 我是废物 2013年10月17日 (四) 05: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