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楠 (萬曆丁丑進士)
李楠(1557年—?),字子梁,山西太原府代州崞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楠 | |
---|---|
大明巡撫陝西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山西太原府代州崞縣 |
出生 | 八月十一日 山西太原府代州崞縣 |
配偶 | 娶郭氏 |
出身 | |
|
生平
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山西鄉試第十四名舉人,五年(157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一百七十八名,二甲第三十二名進士[1][2][3]。授刑部陝西司主事,屢攝湖廣、浙江諸司事,歷員外郎、郎中,出為南直隸鳳陽府知府,補官北直隸保定府知府[4]。升陝西按察司副使、兵備靖邊。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五月復除陝西副使、兵備甘肅,三十年八月以三年考滿,升陝西按察使,仍舊管肅州兵備道事,三十五年二月升陝西左布政使,十二月調西寧道兵備,四十二年升陝西巡撫,四十四年去職[5]。
家族
曾祖李珩,府經歷;祖父李本明,府教授;父李三畏。母張氏。具慶下[6]。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謝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灣: 文海出版社. 1981.
- ^ 《畿輔通志·卷五十九》
- ^ 《山西通志》:李楠,崞縣人。萬厯丁丑進士,授刑部陝西司主事,屢攝湖廣、浙江諸司事,歷員外、郎中,出守直隸鳳翔府,補保定府,遷陝西副使、分巡江西,尋改靖邊兵備。親歷川原籌邊務,屢疏乞身。七年復起陝西副使、分巡河內,遷本省按察使,歷布政使,擢巡撫。楠起家刑曹,洊歷開府,清介公正。及持節西陲,積馘斬為京觀,城垣屹如金湯,戰苦功髙,朝廷特以璽書褒之。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
官銜 | ||
---|---|---|
前任: 顧顯仁 |
明朝直隸保定府知府 萬曆年間 |
繼任: 黃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