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康
糯康(緬甸語:နော်ခမ်း,緬甸語委轉寫:Naw Kham;撣語:ၼေႃႇၶမ်း Naw Kham;1969年11月8日—2013年3月1日),人稱塞糯康(စိုင်းၼေႃႇၶမ်း Sai Naw Kham[註 1]),是金三角地區一位重要毒梟。緬甸籍撣族人[註 2]。曾經在緬甸毒梟坤沙的蒙泰軍部隊服役,精通緬語、泰語以及些許漢語。糯康為緬甸撣邦大其力縣一鄉長,是2011年金三角中國船員遇襲案的主謀之一。
塞 糯康 ၼေႃႇၶ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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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Sai Naw Kham 1969年11月8日 緬甸聯邦撣邦臘戍 |
逝世 | 2013年3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滇池路485號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行刑室 | (43歲)
死因 | 注射死刑 |
國籍 | 緬甸聯邦共和國 |
民族 | 撣族 |
語言 | 緬語、泰語及些許漢語 |
職業 | 毒梟 |
組織 | 糯康犯罪集團 |
信仰 | 佛教[1] |
刑事指控 | 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和劫持船隻罪 |
刑事處罰 | 死刑 |
刑事狀況 | 已執行死刑 |
2013年3月1日15時許,糯康和另外三名同夥(桑康·乍薩、依萊和扎西卡)一起在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執行了注射死刑。
販毒生涯
糯康出生在緬甸的臘戍,撣族人。他曾是緬甸軍閥大毒梟坤沙的部下。坤沙於1996年向緬甸政府投降以謀求特赦,2010年糯康成為緬甸撣邦大其力縣一鄉長,緬甸三十人組民團,活躍於緬甸、老撾、泰國邊境交界之處。坤沙投降是1996年,坤沙地盤被佤邦聯合軍和南撣邦軍瓜分,糯康集團屬於緬甸國防軍下屬大其力縣,一鄉民團、相當於鄉長兼民兵連長,是緬甸合法民團,靠近泰國邊界的大其力縣為根據地,制而且佔據了湄公河地區,對過往船隻的船員行收稅,如果不交稅則搶劫、綁架、謀殺、敲詐,因此受到中國通緝。
2011年10月5日,中國船員在湄公河金三角泰國水域被襲擊殺害。中國警方派人前往緬甸、老撾、泰國,聯合當地警方調查,查明此事系糯康集團所為。中國、緬甸、老撾、泰國四國在湄公河聯合查緝,對糯康進行圍捕。2012年4月25日晚上,糯康在老撾境內被逮捕,並於5月10日引渡至中國。
2012年9月20日上午9時30分,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糯康(緬甸人,死刑)、桑康·乍薩(泰國人,死刑)、依萊(無國籍,死刑)、扎西卡(寮國人,死刑)、扎波(緬甸人,死緩)、扎拖波(緬甸人,有期徒刑八年)等6名被告人分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 、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公開開庭審理。11月6日,糯康在昆明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共計人民幣六百萬元。12月20日,二審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12月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3年3月1日下午15時左右,糯康與桑康、 依萊、 扎西卡一起,在昆明被法警押赴刑場,執行注射死刑[2][3]。 糯康臨刑前用漢語道白:「睡不著,想我媽」[4]。
注釋
參考文獻
- ^ 「對不起受害的13名中國船員,希望從輕處理」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12-09-18 法制網
- ^ 糯康等湄公河案四名罪犯被依法執行死刑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人民網2013年3月1日
- ^ 糯康伏法全程目擊記,新華網,2013年3月1日
- ^ "希望子女不要像我一樣"——糯康執行死刑前的道白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3-03-05.,新華社,201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