閤樂祠
閤樂祠位於四川省自貢市沿灘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閤樂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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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自貢市沿灘區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118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簡介[2]
閣樂祠位於四川省自貢市沿灘區永安鎮鰲頭鋪社區,坐東南向西北,是一處清代祠堂建築,修建於清咸豐元年(1851)。建築為磚木結構,小青瓦屋面,占地面積1403平方公尺。整體建築南北進深34.5公尺,東西闊42.2公尺,沿中軸線依次分佈,呈多個四合院佈局。正廳、榭和中廳系懸山式屋頂,抬梁穿斗式混合構架。石雕、木雕分佈於整個建築,十分精美,大多保留完好,以高浮雕為主,內容以《三國》故事和唐宋詩詞為主題。閣樂祠系湖南籍客商定居而建,也為永安各祠堂會館聚會娛樂之用,故名閣樂祠,有歡聚共樂之意。1997年,閣樂祠被自貢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註釋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