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張津 (東漢)
由183.50.253.200在話題優良條目重審上作出的最新留言:9 年前
張津 (東漢)曾屬優良條目,但已撤銷資格。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撤銷資格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而重新符合標準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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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討論
- 東漢末年,何進因哪位被袁紹派遣的門客的遊說,而決定跟袁紹討論誅殺宦官的計劃?
- (+)支持。——巴伐利亞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0年11月20日 (六) 12:48 (UTC)
- (+)支持--玖巧仔●□留言 2010年11月20日 (六) 16:47 (UTC)
- (+)支持--祥龍 (留言) 2010年11月21日 (日) 03:25 (UTC)
- (+)支持—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11月21日 (日) 04:41 (UTC)
- (+)支持--S.P.Q.R ※Est Sularus Oth Mithas! 2010年11月21日 (日) 05:28 (UTC)
優良條目候選
張津 (東漢)(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歷史人物-政治人物,提名人:郭123 (留言)
- (+)支持:提名人票。原先,條目的內容少得太誇張。於是,我從各種文獻找到了許多相關的資料,而進行內容的擴充。最後,經由長久的編輯,才達到2000字以上的份量。——郭123 (留言) 2010年12月31日 (五) 14:18 (UTC)
- (+)支持:資料雖不算多,但十分詳盡,對於一個不是很知名的人物來說已算齊全。--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生物學提升計畫 2011年1月1日 (六) 07:28 (UTC)
- (+)支持,資料不算多,只有萬多位元組,但來源數量令人滿意。不過,條目未附有圖片,如在首頁上該如何展示呢?-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1日 (六) 13:38 (UTC)
- (+)支持好--玖巧仔●□留言 2011年1月1日 (六) 17:51 (UTC)
- (+)支持:資料彙整得十分詳盡,下了不少功夫。 阿腳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2:26 (UTC)
- (+)支持:達標--教父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16:24 (UTC)
- (-)反對:首先,請移除參考資料中的自我參照。其次,「慘遭部將的殺害而去世」和「要不然,為何不去選擇其他人呢?」等句子不符百科寫作風格。第三,文中有些地方頗有穿鑿附會的成份,例如「另外,在擔任交州牧時,還特地贈送交州特有的食品—益智子粽—給曹操的手中。這就表示和曹操有固定的往來,才會做這種交流」和「還有,許靖在寫給曹操的書信中,推薦可以找張津來作為援助者。由這可以知道,許靖對於張津的能力十分地肯定,才會大膽引薦給曹操作為得力的援助」,相關編者似乎將一些行為過度引伸,目前的參考資料只能夠作為其行為的參考,而非結論。最後,年份請去掉內連。—ATRTC 2011年1月2日 (日) 16:55 (UTC)
- (=)中立:剛剛查了一些資料,關於此人的確史料很少,目前的學術界關注度不高,爭議卻不少。別說出生時間了,連死亡時間也只有「不久後被部下所殺」幾個字。或許可以查一查張津死後,緊接着被委派的交州刺史賴恭、蒼梧郡太守吳巨的上任時間。--∰ 黑目觀世界 ⌘ 2011年1月2日 (日) 17:03 (UTC)
- (+)支持:資料雖不算多,但十分詳盡。--frank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08:28 (UTC)
- (+)支持:已經符合優良條目的標準。—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 2011年1月5日 (三) 08:55 (UTC)
- (+)支持:—Galaxyharrylion 2011年1月5日 (三)
- (+)支持:優良足矣。--Cscen ◎留言板 2011年1月5日 (三) 10:51 (UTC)
- (!)意見:那個人物信息框很搞笑,「職業」州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6日 (四) 03:21 (UTC)
- (+)支持:能對一默默無名的歷史小州牧能考究如此詳細,實屬難得。但希望參考文獻的書目與腳註能分隔開,免得讓人有雜列之感。--吟遊詩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6日 (四) 07:58 (UTC)
- (+)支持:我認為已經符合優良條目的標準了,只有有些語句是不是更換一下?例如:他的崇拜行為是如此誇張又瘋狂。將誇張換成極端,純屬個人意見。Rivalry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5:27 (UTC)
- (+)支持:已經符合優良條目的標準。—2011年1月6日 (四) 15:57 (UTC)
- (+)支持:--今古庸龍DragonCube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21:12 (UTC)
↑該用戶投票因超過時限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優良條目重審
張津 (東漢)(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提名人:7(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5:59 (UTC)
- 投票期:2015年6月5日 (五) 05:59 (UTC) 至 2015年6月12日 (五) 05:59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大量只有一兩句話的短章節,而且「引用错误:无效<ref>标签;未为name属性为苗恭的引用提供文字」,「引用错误:无效<ref>标签;未为name属性为吳書一注的引用提供文字」,「引用错误:组名为“參”的<ref>标签存在,但没有找到相应的<references group="參"/>标签」這樣的東西很長時間都沒有處理。—7(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5:59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大量紅字是notetag和reftag的兼容問題,已經解決。短章節的問題已經處理。--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5年6月5日 (五) 08:21 (UTC)
- 主公:張津是被大將軍何進所親近的門客,也是袁紹底下的門客。在袁紹指派他游說何進這方面,可以了解受到袁紹有一定的信任,才會被指派這重大的任務。接著,從何進誠然地接受他的意見,更可以證明何進對他是毫無懷疑,並加以重視地對待[4][3]。
- 曹操:雖然,與曹操的交情在任何史書沒有明確指出詳細情況,但仍可以在其他書信中找出蛛絲馬跡。夏侯惇在曹操破除袁紹之後寫給石威則的一封信中,提到曹操向張津答應會以零陵郡和桂陽郡的土地給他[10]。這或許是張津為何會跟荊州牧劉表年年交戰的主要緣故。另外,在#擔任交州牧時,還特地贈送交州特有的食品—益智子粽—給曹操的手中[9]。這可能是為了感謝曹操給予令他這條件,才會以當地特產作為回禮。
- 許靖:許靖是張津在朝廷任官時的朋友。基於雙方的多年交情及了解,才會讓在交州避難的許靖在寫給曹操的書信中,把握這次機會推薦給曹操可以找張津來作為得力的援助[2]。
- 劉表:整體而言,跟這幾位名流的關係還算是不錯。但是,仍然有個例外。比如,劉表跟他產生心結,時常用兵力對付他,甚至還在他去世後,還立刻派遣賴恭治理交州,來偷偷納入勢力範圍。這表示劉表對於張津的態度是如此惡劣,並覬覦其管理範圍[7][5]。
- 部將:雖說他善於跟當時的名流相處,但是他跟部將的關係是處於不斷惡化的情況。尤其在擔任交阯刺史之後,這個問題更加嚴重。由於年年跟劉表交戰,手下的部將們愈來愈怨恨他,甚至有擅自離開他的舉動。最後,他才會落到被部將殺害的下場[7]。
- 這也叫個人生活,寫成這樣情況真的會好一些?--7(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8:34 (UTC)
- (:)回應,上面的分標題寫得是「社會交流」,請仔細看完再回復。要是覺得「個人生活」不好,大可以將這個一級標題取消掉,直接讓下面的標題升格就是了。--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5年6月5日 (五) 08:38 (UTC)
- 我的意思是你這樣一改不過是把章節標題去掉,正文仍然就是一片點列,這樣寫的是列表,不是文章。--7(留言) 2015年6月6日 (六) 01:39 (UTC)
- 完成--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5年6月6日 (六) 01:52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經過霧島君修改,已經符合要求--Fayhoo(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9:43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條目符合優良。--蘓言竹者(留言) 2015年6月6日 (六) 02:29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經樓上討論改進以後應當可以維持。(&)建議把
==== 名流方面 ====
去掉,美觀和意義的考慮;或可改「社會交流」為「名流社交」。另外我已添加「書目」一欄。-- SzMithrandir(留言) 2015年6月6日 (六) 02:36 (UTC)- 這樣的人物傳記,甚至連他大概哪個年代出生,活了多少年都沒有,內容上先天不足,就是把幾本書中有關的記載列一下,也叫人物傳記?--7(留言) 2015年6月6日 (六) 02:49 (UTC)
- 又看到了所謂的「先天不足」的言論了。呵呵。--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5年6月6日 (六) 07:41 (UTC)
- (=)中立:先在每個句子加上主語吧。--HYH.124(留言) 2015年6月11日 (四) 07:13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符合標準,懶得吐槽。金牌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5年6月11日 (四) 08:30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來源皆達標--Age317(留言) 2015年6月11日 (四) 09:49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部分段落太簡單,無來源。--Fxqf(留言) 2015年6月11日 (四) 14:49 (UTC)
- 6支持,2反對,撤銷。--183.50.253.200(留言) 2015年6月12日 (五) 09: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