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AT

投票宣告無效!
請勿作任何投票,否則會被視為廢票。

在此投票

時序 (UTC)

聯署期:2018年11月30日21:26-XX:XX
答辯期:2018年X月X日XX:XX-2018年X月X日XX:XX
投票期:2018年X月X日XX:XX-2018年X月X日XX:XX

提請解任AT 討論 · 貢獻 · 封鎖 · 保護 · 刪除 · 移動頁面 · 權限操作 · RfA之管理員權限,理由詳列在下。 AT利用管理員職務隨意刪除文章。

AT先是刪除了我建立的一個條目泰國人列表,後用戶Dingruogu將【葡萄牙人列表】等8個條目送到存廢討論[1];在討論還在進行中時,Lanwi1將排列在後的4個條目刪除,我詢問AT和Lanwi1刪除理由,得到的答覆均是 如果有不同意見就將條目存廢覆核,於是我將【泰國人列表】等5個條目遞交到存廢覆核,用戶Michael_Chan將這5個條目合併到一起[2]。隨後在覆核未出結果,【葡萄牙人列表】討論還在進行中,進行中的保留票多於刪除票的情況下,AT將【葡萄牙人列表】等4個條目刪除,截至到此,已經有9個列表類條目被刪除且沒有任何正當理由。

我認為AT根本是針對我,於是到互助客棧發文徵求聯署人解除其管理員職務[3],當天晚些時候,AT將【芬蘭人列表】和【巴西人列表】送到存廢覆核[4],這兩個條目之前都曾送交存廢討論,結果均是保留[5][6]。AT這種明顯是報復行為,意圖再刪掉這兩個條目。在【泰國人列表】等5條目存廢覆核未出結果,互助客棧討論進行中,【芬蘭人列表】和【加拿大人列表】也在覆核中,用戶Dingruogu又將【俄羅斯人列表】等24個條目送交存廢討論[7] ,從我的角度看似乎是有人想將我建立的這些列表類條目趕盡殺絕,期間用戶Sanmosa還曾將我於【俄羅斯人列表】中的討論文字隱藏[8],因此產生編輯戰,我被Outlookxp封禁12小時,而Sanmosa對我言語嘲諷且似乎並沒有受到任何懲罰[9]。果不其然,在無視以前的共識,存廢覆核和互助客棧討論未出結果的情況下,AT將【俄羅斯人列表】等24個條目刪除。

在【芬蘭人列表】覆核,AT聲稱刪除這些條目是「您說道由誰界定的話,我可以很清楚地告訴您,由社群界定。顯然,社群是傾向刪除多於保留。」[10],這明顯不是真的,如果是社群決定的話,那為什麼AT還要刪除保留票多於刪除票的【葡萄牙人列表】?如果是社群決定的話,那為什麼要把【芬蘭人列表】覆核,社群明明已經在很久以前決定保留了[11]?而且為什麼一定要在我發文要求解除其管理員職務的當天把【芬蘭人列表】覆核,之前為什麼從沒有想過要覆核這個條目?看起來似乎是如果社群和他的決定不一致的話就讓社群再討論一次,一次不行兩次,直到社群討論和他想法一致的時候然後說這不是我的意思這是社群的意思。熟悉政治的人都知這是典型的獨裁者手段,攻擊反對者,然後說是大家的意思。長此以往這還里不再是中文維基百科而是AT的維基百科,擁有這種獨裁者思維和手段,隨意刪除文章的AT應該被解除管理員職務。--Jasonnn~zhwiki留言2018年3月22日 (四) 04:39 (UTC)[回覆]

理由

第一階段:聯署

聯署限期:2018年3月29日。

第二階段:答辯

  • 在罷免提出後,被罷免人有5天的答辯期,對於罷免申請中指出的問題進行答辯。如果罷免人在5天內沒有答辯,被視為無答辯意見,不過仍可在投票期間發表意見。

第三階段:投票

在此投票 (0/0/0) 截止時間2018年X月X日XX:XX (UTC)

被聯署帶成的投票

聯署者自動計為支持者,唯投票期間仍可改變意向。為確保頁面清楚,聯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見被移除,請參見聯署區。

支持(非由聯署帶出的)
反對
中立
其他意見

(*^_^*)因缺斯亭:刪前留名。——彭鵬留言2018年3月22日 (四) 06:25 (UTC)[回覆]

結果

本次解任投票無效,理由如下:

  1. 在客棧的討論仍在進行,但其中不少用戶已反駁其論據,不贊成展開進一步行動;沒有達到解任投票第二步要求:等待討論共識。
  2. 涉事管理員有對事件進行回應,並非溝通無效,不合解任投票第4項要求:「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

基於以上理由,認定本次解任投票無效。--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23日 (五) 12:3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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