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申請成為管理人員/存檔7

RFA等投票的投票形式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在近日的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和平奮鬥救地球/第3次中,有用戶明確表示在先前的RFA中遭遇來自站外群組的威脅[1]。維基媒體基金會《使用條款》第四章明確表示「用戶不可對他人進行威脅」[2]。由於不肯定相關用戶是否會尋求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幫助,而且即使相關用戶尋求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幫助,維基媒體基金會也處理需時,然而投票人因投票而暴露在受威脅的風險中已成事實,而在受威脅的情況下,根本沒有人會願意通過投票表達自己真實的意願,使投票的意義有所失卻,此問題亟須解決。因此,中文維基百科社羣有責任在本地層面盡快處理相關問題。故此,現提出本站以後所有的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上任及解任投票均改採匿名投票形式進行。本站有相關匿名投票擴展套件,故技術上應具備可行性。請各位在討論本議題時切勿進行指責受害人的行為,這有可能導致身心已受創的受害人陷入自責和自我厭惡的情緒,並提高受害人患上上心理疾病的概率或加重其病情,而這也違反維基媒體基金會《使用條款》第四章中「用戶不可對他人進行誹謗」的條款[3]。以上。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日 (六) 14:21 (UTC)

參考資料

  1. ^ 另外,我也留意到有另一位管理員用戶表示因擔憂他的投票舉動會引來站外攻擊而撤回其RFA投票。
  2. ^ 現節錄《使用條款》第四章原文如下:
  3. ^ 現節錄《使用條款》第四章原文如下:
@A2569875DrizzleD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日 (六) 14:27 (UTC)
匿名投票提議不錯,技術上能夠實現的話可以考慮。--AT 2021年1月2日 (六) 14:43 (UTC)
MediaWiki的SecurePoll功能介紹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日 (六) 14:45 (UTC)
或許可行,但對於社群認可度不太有信心。(?)疑問:如何避免合法傀儡重複投票,是否在結束後點票、公布身份。是否增加真人傀儡的概率和猜忌。是否不禁止自證身份,提問是否匿名。投票權的計算是否能自動完成,否則會有傀儡誤導。--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日 (六) 15:26 (UTC)
@YFdyh000SCP-2000:我要向SecurePoll的原作者查詢一下究竟(可設定成)誰能看到投票人和所投的票,我認為應限制為僅行政員能看到投票人和所投的票(如可設定)。【SecurePoll系統現時用於部分規模較大的維基百科的仲裁委員會投票,仲裁委員會成員的選舉比起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上任及解任投票更為重要,相信SecurePoll應具備一定的可靠性。】投票權的計算是否能自動完成這一點我想請求技術好的人求助,根據SecurePoll的設定,理論上可以設定成一點進去就會跟你說你是否有權投票(如果技術上不能的話,在僅行政員能看到投票人和所投的票和行政員負責人手點票的前提下,可以先設定為僅自動確認用戶以上可以投票,然後由行政員驗票)。結束後點票是可以的(在僅行政員能看到投票人和所投的票的前提下)。結束後公佈身份不可,這和具名投票完全沒分別,威脅者仍然可以照樣對相關用戶進行預先威脅。不禁止自證身份不可,我恐怕會出現冒認身份的情況。提問頁技術上不能在SecurePoll開,故技術上不能匿名問問題(除非你改用IP問問題,現時IP問問題是可容許的)。本地RFA出現真人傀儡的可查證情況基本上都源於個別討論區網站或個別新聞報導,因此如果肯定候選人並未牽涉個別討論區網站帖文或個別新聞報導,我認為可先排除真人傀儡的可能性。在此前提下,用戶對真人傀儡猜忌並不合理,應以文明方針處理。如果候選人有牽涉個別討論區網站帖文或個別新聞報導,我認為真人傀儡很大機率會出現,候選人應考慮請求中止投票。【真人傀儡是非常嚴重的指控,此類指稱應有一定證據理由,未有理據輕率指控他人行為不當已經是文明方針的一般制限範疇,我認為管理員應有責任嚴格執行文明方針,並提高因違反文明方針而被封鎖或禁制者的解封或解禁門檻,以長遠使文明方針得以有效落實。】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2:27 (UTC)
@Sanmosa:需了解軟件接口是否支持現有的人事任免投票資格,部分可能有困難,可能需行政員用自動化腳本檢查。如果最終不公布身份,建議要求至少額外兩名行政員對點票結果覆核確認,以加強公信力。「禁止自證身份」的強制力,「安全投票」是否不支持投票時發布意見?那麼這對於管理員選舉的形態可能產生一次「變革」,意見區、提問區可以放在同一頁或兩頁。投票不附意見,感覺更難避免WP:STEALTH/真人傀儡,不清楚是否能列投票時間表。如果投票匿名,部分指控就更難由普通人做出和/或理解。從惡意角度想,攻擊者更容易通過撞庫一批達標賬號來秘密投票或改票,以達成目的,前例。界面演示,是否可顯示當前票數等。--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3:06 (UTC)
@YFdyh000:【需了解軟件接口是否支持現有的人事任免投票資格,部分可能有困難,可能需行政員用自動化腳本檢查。】現已向SecurePoll的原作者查詢,候覆。暫不排除需行政員用自動化腳本檢查的可能性。另一種處理方法是將所有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設為進階確認用戶(但不實行進階確認保護等配套,僅用於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屆時直接限制僅進階確認用戶(=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可投票即可,但進階確認用戶名單就需要隨時更新。【如果最終不公佈身份,建議要求至少額外兩名行政員對點票結果覆核確認,以加強公信力。】同意可如此為之。【「禁止自證身份」的強制力】可規定自證身份者及要求他人自證身份者所投之票無效。【「安全投票」是否不支持投票時釋出意見?那麼這對於管理員選舉的形態可能產生一次「變革」,意見區、提問區可以放在同一頁或兩頁。】「安全投票」應不支持投票時釋出意見。意見區和提問區會和投票區分開。【投票不附意見,感覺更難避免WP:STEALTH/真人傀儡,不清楚是否能列投票時間表。如果投票匿名,部分指控就更難由普通人做出和/或理解。】現時RFA投票也不強制投票附意見,如果如此理解,所有在先前RFA投票中不附意見者(其中有行政員)皆有真人傀儡的可能性,我認為此推論不合理。如果技術上可行,我認為可以列投票時間表。未有理據輕率指控他人行為不當已經是文明方針的一般制限範疇,我認為這樣做至少也可以制止無的放矢的不當指控,並非壞事。【從惡意角度想,攻擊者更容易通過撞庫一批達標賬號來秘密投票或改票,以達成目的。】我不認為這樣會更容易助長這類行為發生,頂多只是沒有改變進行這類行為的容易程度,畢竟現時RFA投票並不強制投票附意見。另一方面來說,這或許代表投票資格需要再收緊。【界面演示,是否可顯示當前票數等】不清楚,可能要後續再查詢,但即使技術上可行,我也不贊同這樣做,這或會助長衝票。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3:29 (UTC)
投票匿名性應該主要面向於選舉票之呈現,此應配合技術保障,加之以可信中立之查驗。然意見觀點之呈現如可合理衡平呈現,也可同版示意,但可以與選舉票分開:即認為為細化後續,可於選舉案中分別設立獨立計票區、基本立場分類(意見)區(支持、反對、中立三個)、提問與答疑區、未盡事宜之討論區等。--約克客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3:08 (UTC)
(-)強烈反對首先,本人未見到當事人提供有關「因投票受到威脅」的證據,因而無法證實或證否這種類型威脅的存在。以下討論僅僅假定這樣的威脅確實存在。若情況如此則應直接找出該種威脅的來源,並從本站甚至全站(wmf)層面加以排除,必要時可採取法律行動。因此等威脅的存在而降低本站投票的透明度,是對惡勢力的一種妥協,今天是管理員投票,明天可以是封禁申訴,後天可以是編輯爭議的處理,難道日後出現管理員因封禁申訴/編輯爭議的處理而受到威脅,也要為保證管理員能夠公正處理相關請求,而要求該等處理的過程匿名進行?早前影武者曾威脅要用武士刀殺死管理員,本站非但沒有退縮,而部分當地維基人通過法院起訴影武者並最終勝訴。「站外威脅我們中的一個人,就是站外威脅我們所有人」。--Antigng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4:22 (UTC)
@Antigng我們不可能要求受害人將證據公開在這裏,這樣可能會令受害人遭受更多的威脅,因此我認為你現在正在進行指責受害人的行徑,我懇請你收回相關言論,否則我會請求其他管理員根據《使用條款》辦事。此外,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是遭封鎖的,如果相關威脅者和受害人位處中國大陸,我可以肯定中國大陸法院根本不會處理這類案件,因為中國大陸法院首先要處理的是他們違法翻牆;影武者的情況可以處理是因為他身在臺灣。用戶所在的區域可以決定同一情況是否能以同一方式處理,而這次正是不能以同樣的方式處理的情況。另一方面,投票的透明度不應由具名投票體現:綜觀世界各地的投票,只要投票的其他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即使採不具名投票,也不會影響投票的透明度。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4:36 (UTC)
  1. 請不要樹立稻草人。沒有人要求當事人將證據公開,他/她可以選擇向unblock-zh報告,也可以選擇向行政員列表報告,也可以選擇向WMF直接報告。但是作為一名准科學人,在沒有看到證據之前本人不應有任何預設立場,不應預先假定任何一名維基人的指控為實,不應預先假定某一名維基人或非維基人為受害人或施害人,這是本人的基本素養。是故本人拒絕收回上方已發表之任何言論,如您有不認同之處歡迎向其它管理員匯報。
  2. 提案人沒有回應這種修改作為一種妥協所傳達出向(假定存在的)惡勢力讓步的象徵意義。--Antigng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4:44 (UTC)
(1)但你卻表示你『未見到當事人提供有關「因投票受到威脅」的證據』,請問你究竟是可以用甚麼方式取得unblock-zh內容/寄往行政員列表/WMF的電郵?這句說話的意思其實就等同於要求他在這裏公開。我會和行政員討論你上方的發言的恰當性。(2)我認為我沒必要就此點進行回應。如果現有的其他防護措施未能即時有效解決問題,那就應該實行能即時有效解決問題的防護措施;如果以「向(假定存在的)惡勢力讓步」作為反對實行能即時有效解決問題的防護措施的理由,那網絡世界根本不應該存在任何安保措施,因此我認為你的這個理由完全不合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5:10 (UTC)
  1. 仍然是在樹立稻草人。「未見到當事人提供有關「因投票受到威脅」的證據」、「究竟是可以用甚麼方式取得unblock-zh內容/寄往行政員列表/WMF的電郵」與「要求他在這裏公開」之間存在哪門子的邏輯關聯?您的問題就像是本人陳述「未見到隔壁鄰居昨天晚上進入小區便利店偷竊」您反問「請問您昨天究竟是通過什麼方式潛入便利店觀察/調取監控錄像觀察」一般,四個字,莫名其妙。
  2. 防護措施不是沒有限度的,在面對(可能存在的)站外人身威脅的情況下,不應該退讓妥協。--Antigng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5:25 (UTC)
(1)我不認為你有能力確定當事人是否有提供有關「因投票受到威脅」的證據,因此我才有此問。(2)但這不代表我們只能選擇如此,你並沒有權力剝奪社羣對措施應用的選擇權。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5:35 (UTC)
  1. 這稻草人樹得越來越奇怪了。「本人見沒見到」=「確定有沒有」?本人是誰?上帝麼?——順便一提,我們科學人是不認為上帝存在的。
  2. 同樣本人不認為要求投票公開透明的權利應當被某種(假定存在的)哪怕在言論自由如美國的國家都涉及刑事罪行(人身威脅)的行為的存在而剝奪,故稱其為向惡勢力妥協。--Antigng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5:41 (UTC)
(-)傾向反對:不可靠、不可控的匿名不見得會利大於弊。 --安憶Talk 2021年1月3日 (日) 04:35 (UTC)
@AnYiLin:然而社羣不可能將相關威脅問題視而不見,這是社羣的責任,社羣不可能放任用戶遭受站外威脅,否則這樣會動搖維基百科的根本。而且轉變為匿名投票並不會影響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我不能理解你的憂慮點在哪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4:36 (UTC)
這個擴展我暫時不太熟悉,請問如何保證匿名下的人是「一一對應」的(即不是開小號)。--安憶Talk 2021年1月3日 (日) 04:42 (UTC)
行政員把關。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4:58 (UTC)
旁觀此次RfA,行政員團隊內部或有不一,讓我很難不去假想到了核驗匿名票時是否也會出現類似情況。 --安憶Talk 2021年1月3日 (日) 05:03 (UTC)
所以需要幾個行政員一起驗票(見上我和YF的討論)。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5:10 (UTC)
(-)反對RFA改為匿名投票,理由如下:
  • 公開的RFA兼有討論和投票的成分,候選人和社群成員可以在討論中互相反饋。而匿名投票就僅僅是個投票,討論的成分預計會大大減少,而且由投票帶來的大多數問題(拉幫結派、黨同伐異)仍未得解決。
  • 英文維基百科的仲裁委員會是在管理員裡面選舉一些人,不大再需要討論(候選人成為管理員說明已經得到基本的信任),與RFA不同。(經查證仲裁委員會不要求候選人是管理員,此條刪除)
  • 對於傀儡等問題,少數人(如行政員)的監督一定比不上所有人的監督
  • 「遭遇威脅」的情況並非只在RFA發生。如因存廢討論而遭威脅,是否要將存廢討論改為秘密進行?
--Lt2818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4:45 (UTC)
@Lt2818:(1)然而如果參與公開投票者受到威脅的話,受威脅的社羣成員根本不敢在討論中進行反饋,再者實際在公開RFA中的互相反饋少之又少,有很多投票人都是投票後就不做任何回應,因此我質疑你所聲稱的公開投票的成效。(2)中文維基百科與其他語種維基百科不同,自然可以有與其他語種維基百科不同的舉措。(3)然而監督者同時兼具威脅者的身份的話,監督者的監督實際上就會無效,因此我只能提議將監督者的範圍限於一羣可信用戶以內。(4)存廢討論並非投票,即使某一傾向的意見比較多,也不代表最終結論亦如此,因此可操縱性極低,與投票不具有類比性。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4:58 (UTC)
(1)我說的「互相反饋」指的是:社群從候選人的發言而知其為人,候選人從他人的發言而知自身何處不足。這是討論而非投票的成效,RFA本應着重於討論。英文維基百科的做法是不設硬性標準,把裁量的權力交給行政員,甚至有以64%支持率通過RFA的例子;然而該做法在這裡應不可行,我知道有幾位行政員會黨同伐異的。(2)你說得對。不過我比較的是仲裁委員會選舉和RFA間的差異,沒有說一定要和其他語種維基百科一樣。(3)監督和威脅是兩回事。匿名投票讓RFA變成黑箱,反而更容易操縱。(4)存廢討論只是舉例,說明用戶可能因為任何原因遭到威脅,而解決威脅者才是應該做的事。--Lt2818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6:04 (UTC)
這個議題我打算明日再來看,我需要一些沉澱的時間。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5:36 (UTC)

現在我沉澱完了。我決定撤回此提議,抱歉打擾大家。我認為以後如有用戶再提議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上任及解任投票均改採匿名投票形式進行,他們應考量點票人、可公開的資訊範圍、傀儡、衝票四點如何處理。我也希望各位能關注用戶參與RFA投票被威脅的事件,並能提出其他長遠有效的解決方案。最後,我仍完全不同意Antigng在上方的論調。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12:56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兩位管理員候選人違反指引:投票程序有誤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上月中,兩名用戶和平奮鬥救地球KirkLU分別自薦或被提名為管理員。這兩位用戶均表態同時參選介面管理員。在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人員#參與方式中提到:

如果為「一票兩投」,則請於以下相應段落投票,相應段落包括「支持同時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管理員但反對授予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員但反對授予管理員權限」、「反對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及「中立」。

這段文字在特殊:差異/50969288加入,屬於特殊:Permalink/50969232#「介面管理員」任命及解任程序‧意見諮詢二的共識。目前,二人的投票頁中僅有「支持」、「反對」及「中立」三個選項,而非上面所提到的五個選項。有礙於此,或有用戶因不希望候選人擔任管理員/介面管理員之一,而投票無相關選項,導致未投票或投下另一立場的票。幾位候選人可否解釋為何不在投票設立相關選項,是未閱讀及不熟悉方針指引、或一時的無心疏忽,還是有其它特殊原因? --Bookwith留言2021年1月2日 (六) 02:20 (UTC)

個人猜測可能是因為申請頁的初始化模板里只有三個選項,而不是後來的五個,大家也習慣了三選一,所以一時沒有想起來。可以考慮修改模板。--安憶Talk 2021年1月2日 (六) 02:31 (UTC)
(?)異議,目前的計票系統Module:RFX_report並不支援此種計算,請提議者提出改善方案。—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日 (六) 03:47 (UTC)
如果這樣估計得大修module……--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2日 (六) 03:57 (UTC)
(!)意見:上方綠色背景文字僅摘錄自對應指引頁。自動計票系統不支援,可以說是當時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更新草案2018及相關討論有考慮不周到的地方。當然,現在也有一些牽涉自動計票或者是同類功能的模板,需要因此而修正或改造。如果這個安排有缺憾、技術無法做到的,應該去修訂指引。因有用戶不甚滿意此安排,邀請原更新草案的撰寫人User:Wong128hk前來發表意見。--Bookwith留言2021年1月2日 (六) 04:11 (UTC)
好像沒有什麼安排被人不滿意…即使不修改模塊及模板,按照現有的方針指引,投票人也是可以自己加個標題說一下不同意候選人的某權限的,只是最後行政員會麻煩一點,需要手動計票。--安憶Talk 2021年1月2日 (六) 04:27 (UTC)
  • 按常識判斷,「支持」應視為「支持同時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因為選舉人若是要反對候選人取得什麼權限,通常會寫出來。請考慮相應修改指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日 (六) 04:49 (UTC)
  • (?)異議建議你改一下標題,候選人違反指引,根本是技術不支援吧,模板沒有此功能,難道以後參選還要先自己寫程式後才能參選嗎?這根本不是候選人的責任吧。你有看過哪個國家選舉,候選人要自己寫投票系統?這問題更大吧,候選人自己寫投票系統誰知道他有沒有舞弊?我尋思這個議案根本刻意刁難、雞蛋裏挑骨頭。—-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日 (六) 04:51 (UTC)
  • 基本上不反對修改條文,因為界面管理員權限是從管理員處分割出來,當初修訂精神就是希望以最簡便方式處理此項額外授權要求。此事情亦不至於複雜或難以解決。亦正如安憶君所言,「即使不修改模塊及模板,按照現有的方針指引,投票人也是可以自己加個標題說一下不同意候選人的某權限的,只是最後行政員會麻煩一點,需要手動計票。」提案人似乎誓要找人負責?不斷提控,這對解決問題究竟有什麼幫助呢?--J.Wong 2021年1月2日 (六) 05:13 (UTC)
  • 「用戶通常應該遵守此指引。如果出現例外情況,最好使用常識判斷此指引是否合適。」,如因技術原因未符合指引要求,稱之違反可能用詞過重。--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日 (六) 17:04 (UTC)
我有一個大膽提議:以後如果有人想同時參選/提名他人為管理員和介面管理員,該人可同時為之,不受90日冷靜期制限(另外,或亦可容許為管理員但不為介面管理員者可在90日冷靜期後同時參選行政員和介面管理員),兩個權限分兩頁處理:管理員投票頁僅處理管理員權限,介面管理員投票頁僅處理介面管理員權限。這樣就完全不用修改模組和進行任何手動修改,不過就需要修改對應指引條文。(個人意見,大家看看就好,不用太認真:和奮球擔任介面管理員的爭議性應遠小於其擔任管理員的爭議性,我認為在上述提議獲通過的前提下,行政員或可考慮容許和奮球被提名至介面管理員選舉一次,並不受90日冷靜期制限。)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13:53 (UTC)
@BookwithAnYiLinA256987530000lightyears@Ericliu1912Wong128hk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13:59 (UTC)
我的這個提議其實增加了投票人的靈活性:投票人可以選擇僅對其中一個投票進行表態,而對另一個投票完全不作出表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14:01 (UTC)
大意是,兩個權限分兩頁申請?感覺沒什麼大問題,大家到對應權限的申請頁針對這一權限提問或投票即可。不過上面的例子不太好,當選行政員後可以自我授權,同時因為行政員的權限高於界管(包括其他大多數位置的權限)太多,可能會被人懷疑是在收集帽子,或者說是在留後路。個人認為申請行政員時不應同時申請其他權限。--安憶Talk 2021年1月3日 (日) 14:14 (UTC)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現行情況若行政員需要用權的時候都是直接授權自己,用完之後再自行除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3日 (日) 15:30 (UTC)
我沒什麼意見,這樣其實更好。--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3日 (日) 23:05 (UTC)
不清楚當初怎麼設計的,我感覺界面管理員應該單設權限申請頁面,是模板編輯員而非管理員的進階,前置條件可以有管理員,冷靜期感覺30天也可以。--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14:09 (UTC)
個人認為是中維界管權限過少,給人一種「界面編輯員」的感覺。相比之下,隔壁日維的界管,與管理員比較,只缺少刪除常規頁面、封禁與授權等幾項權限。--安憶Talk 2021年1月3日 (日) 14:17 (UTC)
那我的正式提議修正為以下:如有人欲同時參選/提名他人為管理員和介面管理員,該人可同時/在得悉提名後即時為之,不受90日冷靜期制限。介面管理員權限不可與行政員、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權限同時申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3:19 (UTC)
申請界管權限的同時申請行政員權限,顯然界管不是主要矛盾。就是說,行政員權限不可與其他權限同時申請。(可以另開一個提案?)--安憶Talk 2021年1月4日 (一) 03:29 (UTC)
@AnYiLin:話反而不能這樣說。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候選人必須年滿18歲,並達居住地法定成人年齡,並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但介面管理員不必。這種情況下,實際上的意義就等同於介面管理員權限不可與行政員、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權限同時申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3:56 (UTC)
個人認為還是按權限範圍由大到小排列更好一些,畢竟行政員可自我授權絕大多數權限。把我上面提到的「其他權限」展開說一下就好了。--安憶Talk 2021年1月4日 (一) 04:02 (UTC)
我刪去後句好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4:13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RFA等投票的延長

現時,WP:申請成為管理人員容許行政員延長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申請的投票時限(對應條文:「當結論不甚明確時,行政員可考慮中立票自行判斷或決定延長投票期。在極特別的情況下,行政員可以宣佈該次投票無效,並開始一輪重新投票。」)。然而,最近的RFA都出現有用戶因行政員延長投票時限而投票反對的情況,而這種情況對候選人並不公允,因為權限申請投票應以候選人自身的因素為惟一考慮。因此,我有以下兩個提議,這兩個提議只需要實行其中一個

  • 提議一:任何人以「行政員延長投票時限」為由投下的反對票均告無效。
  • 提議二:以後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容許延長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申請的投票時限。

請社羣考慮哪一個提議較適合現時社羣本地的情形。兩個提議都會牽涉修改方針指引,因此我會在社羣對兩個提議有所表態後就較受支持的提案提出正式的修改方針指引提議。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3:32 (UTC)

  • 一、個人認為,只要某用戶具備投票資格,就無權限制他的理由,他的結果(想表達的)就是「我反對」,在不考慮文明的情況下,理由甚至可以為「我就是看不上你」,何況,理由豈是能限制得完的,限制了這個,人家用另一個就好了;二、過於絕對,或許可以更改為「當結論不甚明確時,經多數行政員同意後,可考慮中立票或決定延長投票期。在極特別的情況下,這些行政員可以宣布該次投票無效,並開始一輪重新投票。」--安憶Talk 2021年1月4日 (一) 03:40 (UTC)
    • @AnYiLin:(1)我個人認為如果不走匿名投票制度,那反對票的理由會很重要,這可能是投下支持票的人重新考慮其投票決定的因素(現時,多數在RFA投反對票的人都有給予理由)。我長遠認為應要求投反對票者給予理由,並要求理由必須和候選人本人有關(比照條目評選),至少他們換出來的反對理由會比較有建設性。(2)我認為對數仍會有爭議,最終有可能導致管理員選舉的問題延申至行政員選舉,因此為慎重起見,我只能提案禁絕。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3:50 (UTC)
      • 一、這點通過後,可能是在變相逼迫一些人更換理由或不帶任何理由投票(直接表達反對),「理由豈是能限制得完的」;二、行政員是受大多數人信任的用戶,顯然他們之中多數人的意見更具有可信度,往大了說,現時所有的選舉或其他活動說白了就是大多數人的意見,如果連「大多數」都變得不受信任,那麼我感覺會衝擊社群運行的根本。--安憶Talk 2021年1月4日 (一) 03:57 (UTC)
        • @AnYiLin:(1)因此我並不強求提議一。(2)現在社羣確實有出現不信任行政員的情形,以及行政員之間內閧的情形。社羣的運行現在確然已經出現問題。理論上,如果社羣沒有出現不信任行政員的情形,用戶因行政員延長投票時限而投票反對的情況不可能出現。我知道我現在提議的只是小修小補,但這也是我的能力範圍所限。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4:22 (UTC)
  • (!)意見:現在是有反對者認為臨界通過,就不用延長,臨界不通過就延長,這是雙重標準;而且何謂臨界也很主觀,差十票算臨界嗎?而且也有反對者認為既然不通過,就不通過,為甚麼一定要給予優惠?由於標準模糊,爭議也就很大。--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4日 (一) 03:56 (UTC)
  • 豺狼當道安問狐狸。建議你們先在客棧把共識搞好。並不是所有的意見都可以被納入共識的考量。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1年1月4日 (一) 04:12 (UTC)
    • 然而RFA是投票,因此RFA或許未必屬於共識的形成程序。如果RFA不屬於共識的形成程序,那「共識的考量」就並不存在。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4:22 (UTC)
  • 提議一和提議二都沒必要,反對票不應該限制理由,就像政治人物選舉選民投票給候選人也不需要理由;另外RFA延長也不見得選的上。不過提出支持或反對延長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提出者對候選人的態度。--Googol19980904留言
  • 傾向提議二。至於提議一,要考慮的是:除了「行政員延長投票時限」外,其他並非以候選人自身的因素為理由投下的反對票(如「國際形勢」、「選區制」、「屁股不正」)是否也要宣告無效?-- CRHK128  Happy New Year!2️⃣0️⃣2️⃣1️⃣ 2021年1月4日 (一) 09:47 (UTC)
  • 幸好這兩個提議只需要(也只可能)實行其中一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14:13 (UTC)
  • 提議1掩耳盜鈴,沒有用。提議2過於嚴格,難以應對必要情況。未關注最近的RFA和社群形態,如果延長決定過頻、富有爭議,限制使用就可以了。如要求行政員具理由提出,並在72小時內獲3票行政員淨支持(含提議人),如此延期x天(起算日及期間的投票待議)。--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4日 (一) 14:42 (UTC)
  • 看完了只想問:那這樣zh版維基百科還需要請行政員做出裁決的意義在哪?還有,又不是只有和奮球的人事投票會出現「在最後一天或幾個小時出現大量支持/反對票」的問題。現在出現,未來還是會出現,這是無法解決的bug。他們只要在期限內投票,這個問題還是無法避免的。KirkLU的人事投票支持率也只有82%(68個(+)支持、15個(-)反對、4個(=)中立),支持+反對一共83張。您們沒有人會認為說「假如多2張(-)反對票」,變成68支持、17反對,支持率剛好80%的時候(68÷85=0.8=80%),但行政員卻在「只有少2張(+)支持票」的情況下,就准許延長了人事投票一個禮拜,怎麼看都很奇怪啊。Beta Lohman在和奮球的反對票意見有提到:「如果行政員是說一票之差很可惜,多幾張票給他當選。那麽以後管理員選舉就可以說,這位參選人只少了2張票,咱們就來重選好了,變相鼓勵灌票。制度之弊端,由此可見。」,所以這樣子的話,那乾脆以後就讓所有落選的候選人都可以重新投票投到通過並且當選管理員就好了,還要選什麼?還需要用人事投票來決定誰可以當管理員之類的嗎?如果重點不是那個支持率而延長了一個禮拜,那麼為什麼還要用以前問過類似的「Aotfs2013ArthurLau1997人事投票」相比這種的呢?不用延長的話,行政員這一職位也可以廢了吧?這根本就還是在算舊帳嘛。--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5日 (二) 02:32 (UTC)
  • 我覺得最好是取消了延期,或者索性把投票期定為三星期 ,用戶應該有責任關注通告的消息,沒理由說趕不及投票,更不應該說要看其他人的投票意向,然後由中立改支持。現實世界都不可能差一兩票,或者差十票還要延期,直至投到上任為止。--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5日 (二) 05:28 (UTC)
  • 我還是維持我上方對提議二的建議,確保行政員團隊成員廣泛知悉後,最終決議從大多數行政員的觀點中產生。如果連「大多數」都變得不受信任,那麼就沒有任何決議可以被認同,因為總會有少數人持不同觀點。--安憶Talk 2021年1月5日 (二) 05:33 (UTC)

我是覺得如果用戶但凡遇到行政員延長投票期限就僅僅為此而來投反對票,那RFA其實就不用舉行了,索性大家都不要選管理員好了,反正大家自己選出來又不信,倒不如全部去職,責任全部拋給meta那邊的人員算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2日 (二) 14:19 (UTC)
如果真是這樣最好,如此一來管理員真的就如所說的只會越來越少,逐漸於0而已,「zh版維基百科就是漸漸走向無人管理的制度而已」。行政員一職、巡查豁免權都說可以考慮廢除了,看來管理員這一職位,在維基百科的世界以後也能考慮慢慢走向廢除之路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06:48 (UTC)
更名為進階確認用戶、系統操作員、人民公僕 --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07:23 (UTC)
也不用把管理員這類的一職名稱更名吧,直接考慮廢除就好了。看看管理員他們為了一個20周年紀念標誌和橫幅,然後就可以自行以幾個小時內無條件以忽略所有規則通過這種作法,也沒有提供一個如果不想使用這種風格的選項。要不是首頁的styles.css被連鎖保護,請問真的沒有人想回退嗎?真心認為,就像一個政府帶頭教人做錯的事情一樣,那有什麼可信度能說?--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4:33 (UTC)
麻煩解釋廢除的含義,現有管理員重選,現有管理員均解任、僅留行政員(顯然不可能)或跨域管理員?(也基本不可能),還是其他什麼古怪想法。--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4:54 (UTC)
行政員連要不要延長RFA投票期限一個禮拜都可以搞成這樣了,難道還要留著這一職位嗎?請問行政員除了搞RFA投票期限延長做個簡單討論以外,有誰看過其他實際功能的?管理員一職也被嫌說自己選出來的沒有人相信、帶頭教導用戶原來管理員自己可以不用公示可以無條件直接通過,這樣的管理員職位真有人要信?這來維基百科久的人沒有人看的出來嗎?當然知道廢除所有職位不大可能啊,但有沒有去看過公告欄存檔?早期選上的管理員現在也是會一一離開不是嗎?離開的多,選上的少,然後以後哪個用戶可以正當選上管理員後又說大家都不信,自然而然可以考慮廢除了。另外,有巡查豁免權的用戶難道就是免死金牌,不可能被封禁了嗎?這三個權限(行政員、管理員、巡查豁免權)哪一個說錯了?介面也是,搞一個管理員和介面管理員職位是否分開也不想想實際情況。1年可能才1、2個人要選而已,然後就被一個冷靜期卡在那邊,完全把重點離題了。介面管理員當然不等於一般管理員職位阿,從Wikipedia:申請成為界面管理員/AnYiLin裡面被問到的問題就看的出來了,還是要說AnYiLin其實就是個導火線,也順便解決維基百科的bug也行阿。不是嗎?這種東西居然還要一一解釋也太可笑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5:09 (UTC)
這只是指出問題而不能解決問題。巡查豁免(autoreviewer)與封禁毫無關聯。您的意見似乎是廢止本地行政員和管理員,但總是要有人做事的。互煮客棧傳統沒那麼好解決。--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5:42 (UTC)
如果是因長篇討論擾您清靜了,我很抱歉 --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5:49 (UTC)

有關同時參選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等事宜

已通過: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1年1月#兩位管理員候選人違反指引:投票程序有誤的先前討論,現擬修改WP:申請成為管理人員如下,以容許同時參選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者的管理員權限申請及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分開處理:

現行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唯須在自薦或回應提名時表明。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提議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唯須另開頁面以作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並須在自薦或被提名為管理員後的一日內進行。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現行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如果為「一票兩投」,則請於以下相應段落投票,相應段落包括「支持同時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管理員但反對授予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員但反對授予管理員權限」、「反對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及「中立」。

(略)

提議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

(略)

以上。@BookwithAnYiLinA256987530000lightyears@Ericliu1912Wong128hk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32 (UTC)

就改動部分無異見。--安憶Talk 2021年1月6日 (三) 06:36 (UTC)
@SanmosaRfA模板中顯示出來的文字「被提名人意見:(接受或謝絕,且一併說明是否同時參選介面管理員,並簽名)。」這裡顯然也要改掉,這樣一來才不用再問所有想參選管理員的候選人是否一併參與介面管理員,雖然想參與介面管理員的候選人真的不多。--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6日 (三) 07:15 (UTC)
@Z7504:感謝提醒,如果我的提議獲通過的話,會一併移除模板內的該句。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7:17 (UTC)
(!)意見:「自薦或被提名為管理員後的一日內進行」→「自薦或接受提名後的一日內進行」。--ca-s 留言 2021年1月6日 (三) 07:45 (UTC)
@AndyAndyAndyAlbert:雖然我清楚管理員候選人獲悉提名和接受提名的時間比獲提名的時間較後,但我認為管理員候選人在獲提名的一整日後才獲悉提名並不可能(否則我會認為他的活躍度不足,那樣我直接投反對票好了),而接受提名也應該是獲悉提名後頂多一兩個小時內能決定的事,否則我擔憂會產生無限拖延並製造社群混亂的問題,因此我以獲提名的時間(而非獲悉提名或接受提名的時間)為計算基礎。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21 (UTC)
了解一般候選人均會在一天內接受提名的情況,但在現有指引容許三天內表態下,沒有理由(及必要)為此而設限。--ca-s 留言 2021年1月8日 (五) 16:05 (UTC)
不太懂限制申請時間的作用,既然不受冷靜期限制,三天後、七天後或更久時申請,有什麼弊端嗎。我的意見是單獨申請頁面,申請條件是正在參選或已經獲選管理員。--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6日 (三) 08:11 (UTC)
可能是考慮到投票和計算的方便性,集中一些。--安憶Talk 2021年1月6日 (三) 08:23 (UTC)
@YFdyh000:AnYiLin的推測沒錯,不然社羣會很混亂。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21 (UTC)
既然分成兩頁就是兩個獨立的申請,與兩個人同時申請的情況無異,我不理解有何「投票和計算的方便性」以及為何「社羣會很混亂」。另外這意味著管理員申請結束後的一兩個月也無法申請介面管理員嗎?時隔一兩個月哪裡混亂?--Xiplus#Talk 2021年1月7日 (四) 15:57 (UTC)
@Xiplus:我對現時實際執行情況的理解是即使一個申請通過了以後,也不能立即進行另一個申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2:51 (UTC)
@Sanmosa:您說的「不能立即進行另一個申請」是方針指引或是非成文(成方針指引)的共識嗎?還是就觀察的結果來說從未發生過,如果是後者,幾乎不會發生的事情不意味著必須立規則禁止它。--Xiplu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13 (UTC)
是「就觀察的結果來說從未發生過」的情形。(提議)條文本身並無禁止如此(立即進行另一個申請)的效力,但大家一般都會尊重,另一方面如此為之的話很容易產生爭議。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3:17 (UTC)
「須在...三日內進行」在我的理解就是「三日以後才申請」是違反規則的,如果您說並無禁止立即進行另一個申請,那麼我會認為候選人只要聲明不是同時申請,無論是在什麼時候申請都可以。--Xiplu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24 (UTC)
沒有意見。--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6日 (三) 11:32 (UTC)
  • 說實在的,下面的調適內容有差別嗎?也不想想現在選介面管理員的用戶一年可能也就1、2個而已(會用維基百科專屬類似CSS這種語法的有多少?),而且多數選管理員的根本也不想選這個職位阿。你們的重點其實只是要將這兩項職位分開頁面填而已,根本沒有問題啊。那為什麼會被一個「90天冷靜期」卡這麼久呢?難道說以前參選管理員而且同時說參選介面並且通過的用戶就都可以不用移除介面一職了嗎?那就是代表以前都選錯了,未來還是有可能會選錯人,從RFA期限是否延長這種討論就都沒有什麼共識來看,真的不意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4:40 (UTC)

調適

現調整提案如下:

現行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唯須在自薦或回應提名時表明。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提議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唯須在自薦或被提名為管理員後的三日內再另開頁面進行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在此期間內進行的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現行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如果為「一票兩投」,則請於以下相應段落投票,相應段落包括「支持同時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管理員但反對授予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員但反對授予管理員權限」、「反對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及「中立」。

(略)

提議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

(略)

以上。改動的地方在於將提名介面管理員的考慮期改成與接受管理員提名的考慮期看齊。@30000lightyearsAndyAndyAndyAlbertAnYiLinBookwith@Temp3600Xiplus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2:51 (UTC)

什麼?難道當初設計那些模板不是為了確保投票的順暢嗎?現在居然要修改投票頁的格式來讓模板能順利運作,不就是本末倒置嗎?--Bookwith留言2021年1月9日 (六) 03:45 (UTC)
@Bookwith:現在提議的不是修改投票頁的格式,是將管理員和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完全分開。而且,原指引其實損害了用戶僅對候選人申請的其中一個權限表態而不對另一個權限表態的權利。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0日 (日) 02:44 (UTC)
會不會出現界管過了但管理沒過的情況?或者如果@AnYiLin之後要進行rfa,就不需進行這種操作?(這兩個問題似乎是廢話,我大略同意這種修改方式。)--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52 (UTC)
本人現在傾向認同上方X+的看法,這是兩個互不干擾的位置,本就不應該出現這種誰附加誰的情況。--安憶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57 (UTC)
確實,界管更傾向模板編輯員的進階。私以為能不能要求界管有三個月或更長時間的模板編輯員工作經驗?--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4:40 (UTC)
個人認為這兩個位置沒什麼關聯。從活動內容來看,一個是在前端(HTML、JS、CSS),一個是需要會wikitext(主要)及lua;從實際情況來看,模板編輯員不會對站點安全性造成影響(甚至管理員也不會);就我自己來說,我連模板編輯員的硬性資格都沒有達到。這兩個位置不應看成誰是誰的「進階」,也不應要求誰有誰的經驗。但為什麼界管要進行RfIA而模板編輯員可以被管理員直接授權,我想就是考慮到了前文提到的安全性才這樣做的。很多人都和您有一樣的看法,認為界管是模板編輯員的進階,究其原因,我想一是界管是個「新興」位置,大家其實還沒有真正明確地了解;二是中維的界管真的就很像模板編輯員的升級版,在其他維基上(以日維舉例),界管擁有除封禁與解封、恢復被刪除的內容及設置/取消保護外的絕大多數的管理員才有的權限。--安憶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5:07 (UTC)
搞不太清楚這些的區別……是我孤陋寡聞了 --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8:53 (UTC)
界面管理員得負責前端代碼的安全和穩定性,所以才要求有管理員級別的信任度、社群認可吧。以前的管理員是可以改界面的,現在拆出來,降低了代碼的安全風險。--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9日 (六) 05:14 (UTC)
(&)建議更名「界面管理員」為「界面編輯員」,連同投票流程從RFA中拆分出來放進RFR。--
 
2021年1月10日 (日) 01:53 (UTC)
恐怕不行,這是一個極高風險權限。--安憶Talk 2021年1月10日 (日) 02:24 (UTC)
應該不會獲得權限設立相關方面的批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0日 (日) 02:44 (UTC)
界面管理員的設計初衷即是因為c站common.js被盜號管理員賬號插入惡意挖礦代碼,造成惡劣影響,不宜進一步放寬申請門檻。--Antigng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0:24 (UTC)

調適2

現再調整提案如下:

現行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唯須在自薦或回應提名時表明。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提議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唯須自行另開頁面進行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反之亦然;管理員權限申請與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之間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現行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如果為「一票兩投」,則請於以下相應段落投票,相應段落包括「支持同時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管理員但反對授予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員但反對授予管理員權限」、「反對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及「中立」。

(略)

提議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

(略)

以上。改動的地方在於不再綁定管理員與介面管理員之間的主從關係,只設置條文容許管理員權限申請與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之間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多次調整提案,勞煩到大家,不好意思。@30000lightyearsAndyAndyAndyAlbertAnYiLinBookwith@Temp3600Xiplus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1日 (一) 10:08 (UTC)

同前面所述,我仍然認為「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一句是當初新增介面管理員時設立的不合適規則,「A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B」一句可套用的其他權限組合,因此特別指明管理員與介面管理員申請間的關係不合理,整句應直接移除。--Xiplus#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0:16 (UTC)
@Sanmosa:有語病,「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提到界面管理員,但又要求管理員候選人「唯須自行另開頁面進行界面管理員權限申請」(或許意味着提名管理員/界面管理員時註明,並由當事人自行建立另一頁面,但這非常彆扭),「反之亦然」難理解。建議停用提名為界面管理員(增加主動性和授權的必要性),要求管理員候選人或現有管理員、行政員建立單獨頁面自薦為界面管理員,且不受管理員權限申請的90天冷靜期限制。及最好明確,行政員是否能在非緊急情況下授權自己為界面管理員做相關操作。--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0:22 (UTC)
行政員應該是需要的時候就可以自我授權,不用非得緊急情況。--安憶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0:30 (UTC)
Wikipedia:介面管理員已述行政員自我授權介面管理員的規則,其並不屬於RFA範疇。--Xiplus#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2:32 (UTC)
因為現在有將界面管理員與管理員分開看傾向,且權限嚴格化,所以行政員是否也肩負或默認含界面管理員權責,想明確一下。--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3:34 (UTC)
行政員可以自我授權,只要他們願意或需要就可以,所以也可以理解成含有吧…--安憶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3:50 (UTC)
是的,但如果社群想提高穩定性,可以禁止不擅長代碼的行政員自我授權去改代碼,從而申請條文得加上「行政員」。甚至如果軟件支持了禁止自我授權……--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4:37 (UTC)
好像限制不了,因為技術上行政員權限就是可以這麼做的…--安憶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5:48 (UTC)
只是條文上未雨綢繆,指如果MediaWiki未來開發了功能…即便技術上還不行,方針也可以(雖然對盜號沒用)。--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5:56 (UTC)
就技術上及介面管理員方針兩方面同時考慮,應認定行政員有此權責。--Xiplus#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03:03 (UTC)
考慮了一下,二者粘連的確是歷史遺留問題,莫不如此次乾脆一些,改掉算了。故(▲▲)同上上--安憶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0:27 (UTC)
@XiplusAnYiLin:我是認為管理員權限申請與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之間不太適宜受90天冷靜期限制,原因是介面管理員的人數較少,我擔憂以後會出現人手不足的情形;管理員權限申請與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之間受90天冷靜期限制的措施應該在有足夠的介面管理員人手的情況下才實施。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2日 (二) 14:15 (UTC)
我認為人手其實是夠用的,英維的管理員和界面管理員的比例大致是100:1,換算過來的話,我們其實已經非常多了。既然這個規則是歷史遺留的產物,是為了應對當時突然的變化而制定的,那麼兩年過去了,也是時候進行修訂了。IA是一個極高風險的權限,本就不該輕易地賦予給管理員。--安憶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14:50 (UTC)
@Sanmosa:同最前面所述,不同權限間的申請本來就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Xiplus#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15:27 (UTC)
@Xiplusde jure確是,然而de facto並非。當然這也是方針所述有模糊地帶的衍生影響。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3日 (三) 05:51 (UTC)
所以才要進行明確地修訂,當時臨時性的舉措應該在現在被更新,不能因為它都「如此」做了就不去改回它本該的樣子。--安憶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5:59 (UTC)
WP:NBC:「90天冷靜期內作出重複申請」,相同權限的申請才是重複申請,不同權限的申請不算重複,故認為90天冷靜期應各權限分別計算。--Xiplus#Talk 2021年1月14日 (四) 01:53 (UTC)
似乎需要釐清一下是否受限制,方針所述有模糊地帶。--Xiplus#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15:32 (UTC)
如果界面管理員在積極做事,哪怕只有1人,人手也是充足的,只需及時受理無異議或有共識的編輯請求。當前17人我認為偏多了。與此同時,我不認為界面管理員的申請需要冷靜期,除非社群認為新上任管理員將會分身乏術,無法受理界面編輯任務。另外,界面管理員的不活躍標準是「超過半年無活動」,這值得商榷,雖能保證其人未淡出wiki,但對於全站代碼的更迭是否仍有足夠的熟悉,「超過半年未動用此權限」值得考慮。--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06:36 (UTC)
這麼多人貌似是因為在當時只要是編輯過js的人就可以被賦權了…也是臨時性舉措和歷史遺留問題。不過我不明白您說的「社群認為新上任管理員將會分身乏術,無法受理界面編輯任務」是何意,管理員現在無權改動界面,肯定是無法受理界面編輯任務的。並且我認為申請長期管理權限還是應該有冷靜期,我記得有臨時界面管理員,那個不知是否有冷靜期(應該是沒有),實在急用的話申請那個也是可以的。--安憶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7:26 (UTC)
這要談「90天冷靜期」的由來,現有條文的「不受」應該是釐清管理員與界面管理員均可能被算作一次「管理員」申請的問題,避免無法及時申請界面管理員。而您說的冷靜期,似乎更接近避免心血來潮的申請,而這種情況可由拆分申請頁面並展現維護成就(如對代碼的編輯請求)解決。--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07:55 (UTC)
這正是要修訂的地方——明確管理員和界面管理員是兩個完全獨立的位置(如行政員與監督員一樣)。有人會誤將它們算作一次「管理員」申請可能是受固有印象、不清晰的方針及統稱「管理人員」的影響。我維持申請長期界面管理員權限應和其他高級權限一樣受冷靜期限制的觀點(同權限之間,而不是管理員與界面管理員之間),因為冷靜期可以減少頭腦發熱的情況(比如防止因某種原因申請失敗而倉促改正後又申請)。至於以不活躍除權還是以不用權除權,我更傾向於前者,一是因為問題的發生概率不可知,可能六個月中都沒有出現任何問題;二是哪怕六個月中沒做任何與此權限有關的操作,也不會影響到其自身的水平(我想到了本人RfIA的時候被說「因其說不熟悉Wikiplus,故怕其亂改」,我回復的是「不熟悉≠看不懂」,用到這裡也一樣,我想如果水平足夠的話,即使六個月沒關注相關更新,也不會影響什麼,大不了花一段時間去看過一遍)。不活躍除權是為了安全考慮,但不用權便除權是為了什麼呢,只是維持位置上的活躍度數據嗎…--安憶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8:22 (UTC)
那麼將界面管理員單獨計算一組冷靜期就好了,我沒說要撤除冷靜期。權限使用問題,建議將界面管理員的動權參考模板編輯員制定規範,功能改動或有風險的修訂走復驗(第二人認可或完成編輯請求)或公示流程較好,比如今天就壞了一次。如果復驗流程順暢,很多技術修改也不需要親自編輯,相當於同行評審、pull request。目前的賦權仍接近可信則可,但投票的80%好像不能代表什麼,很多人不了解別人的技術水平和行事風格,只能根據其他意見看風向。--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09:12 (UTC)
今天那個不是界面管理員的問題,是由WMF下屬職員的直接改動造成的,那位想改的話誰也攔不住。我的意思也是單獨計算。權限使用方面,因為大都是修正錯誤(需要即時性,比如今天那個),故走公示流程不合適;Code review或許可行(現在雖沒明確成方針,但某位界面管理員在改動之後也肯定會有其他的界面管理員去看的),但也只能是事後的,不應該在預先作出審核行為(例如向另一位界面管理員提出編輯請求);也不應對比模板編輯員,因為界面管理員本身就是一個極高風險、高信任的位置,一般情況下應認為其改動是可信且沒問題的。--安憶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9:26 (UTC)
我認為沒有絕對把握(例如需要測試、討論或多次編輯或可能被回退)時走代碼審核和公示(不一定在客棧和公告欄,可以是編輯請求模式)是個美德。有時會過於自信,以及功能的添加和移除很容易有反對意見,討論可能帶來更好方案。有權限不一定要親自動手。--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0:31 (UTC)
是的,我也認同在沒有絕對把握的時候請他人協助,進行有明顯的視覺、功能或其他方面改變的修改之前應先討論,更高一級的應加以公示。不過,這種有關程度的內容可能難以落實到明確的文字上(和前段時間的有關限制投票理由的討論一樣,有些東西根本寫不清),個人認為這比較靠自覺。
說到這裡結論已經有兩點:明確管理員和界面管理員是兩個完全獨立的位置單獨計算申請界面管理員的冷靜期。除權方面我還是傾向於各個權限都在用的「超過六個月無活動」。--安憶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1:25 (UTC)
感覺能落實,參考模板編輯員的規範,在違規導致問題後可議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最近就有一例成功)。不活躍權限解除我是拋磚引玉,沒有提案推進的打算,但如果前述規範普及,可能不需要太多的界面管理員,且此權的動用頻次很容易統計。--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1:46 (UTC)
唔…界面管理員應該是不能走申請解除權限的,要走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蘊含之意是它並非「界面編輯員」(可見調適章節我對30000lightyears的回覆),而是另一種管理員——經信任投票、具有極高風險權限(所以它才從管理員的權限中分離且不能被管理員授權或撤權)。關於除權的話,其他權限可能很容易就會有一筆操作(即使這樣它們也是看的最後活動時間),但界面六個月遇不到問題的可能性也是有的,為了續命而用權感覺不太合理。綜上,我還是維持原觀點。--安憶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2:01 (UTC)
這樣啊,那麼我很希望將界面管理員變成「界面編輯員」。6個月沒編輯界面的界面管理員,我不太期待他在界面「出問題」時及時、妥善的緊急修復,此時編輯請求和聯繫活躍的界面編輯員或行政員,可靠性也許更高。沒感覺有那麼多緊急修復場景。--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2:22 (UTC)
這個可能做不到,當時元維基那邊也討論了很久,那邊把安全性看得很重,本地應該是不能自作主張降低標準的。其實這也是歷史遺留問題,當時中維在收到消息之後就以「編輯過js」及其他的一些簡單的附加條件任命了一堆IA,又弄了個「管理員候選人表達了意願」就可以賦權的方針…到現在也該改了。至於超時除權,個人認為要先有問題才會主動修改MediaWiki空間,但有可能這空間在六個月內也沒什麼問題,故維持在六個月內有任意活動即可(以證此人賬號還正常)的觀點。--安憶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2:44 (UTC)
我的觀點本質是降低「修改提議」難度、增加比率,同時降低「直接修改」權限的動用。如果有編輯覆核(PR)機制就好了……--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3:03 (UTC)
或許可以考慮建立個頁面以供IA們記錄較大的更改及其理由,也供後人查驗。--安憶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3:10 (UTC)
編輯摘要夠用。如果指一次完成多個修改,可以在沙盒子頁+編輯摘要,或者站外建版本控制庫。中央式的記錄頁面,可能格式凌亂和不方便。--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3:42 (UTC)

調適3

現再調整提案如下:

現行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唯須在自薦或回應提名時表明。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提議條文
  1. 提名或自薦:用戶可以提名自己為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或監督員,也可以提名另一個用戶為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或行政員。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戶為監督員或用戶查核員,但被提名人已經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定的情況不在此限。
現行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如果為「一票兩投」,則請於以下相應段落投票,相應段落包括「支持同時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管理員但反對授予介面管理員權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員但反對授予管理員權限」、「反對授予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權限」及「中立」。

(略)

提議條文
參與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點選相關使用者的「在此投票」,並在相應的標題下簽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對還是中立。與相應的標題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視為無效票。

(略)

在調適2後,共新增兩點建議:明確管理員和界面管理員是兩個完全獨立的位置、單獨計算申請界面管理員的冷靜期。但對於現行方針而言,想要達到「明確…」及「單獨計算…」,只需要刪除表達了二者之間或存在某種聯繫的句子即可,故將「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界面管理員,唯須在自薦或回應提名時表明」直接刪除。同時也無需特意強調二者的冷靜期,因為現行方針已經寫明申請「管理人員」均受冷靜期限制。至於其他的方面(如除權標準、如何用權)可考慮另開討論。--安憶Talk 2021年1月15日 (五) 15:19 (UTC)

大致同意此提案的內容。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07 (UTC)
(+)支持此提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0日 (三) 09:25 (UTC)
支持這個剝離管理員和界面管理員選舉的提案內容。--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0日 (三) 11:18 (UTC)

就調適3進行公示,2021年1月30日 (六) 02:27 (UTC)結束。--安憶Talk 2021年1月23日 (六) 02:27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修訂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指引第2(流程)章節投票冷靜期條款

通過: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對象: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流程之2. 檢驗冷靜期
提案:
現行條文

2. 檢驗冷靜期:當管理人員被提名者或自薦者之人事任免投票未通過或中途退選時,90天內不應再次提出申請。在表態時謝絕提名者不受此限制。

提議條文

2. 檢驗冷靜期:當管理人員被提名者或自薦者之人事任免投票未通過或中途退選時,自投票終止或退選之時起,90天內不應再次提出申請。在表態時謝絕提名者不受此限制。

理由:
  • 現行計算方式存在歧義,即可以解讀為以下兩種含義:
    1. 未通過的投票結束後,或中途退選的決定作出後,「冷靜期」即開始計算。
    2. 投票未通過的結果或中途退選的決定,經行政員確認之後,「冷靜期」方才開始計算。
  • 行政員確認結果的時間間隔長短是參差的,該種差異不應不均等地影響各被提名者或自薦者的冷靜期的計算。
  • 第2.4(非行政員終止投票)章節指明了冷靜期90天為「緊接的90天」。
另由AnYiLin刪除一處贅字——「並」。(補充於2021年3月8日 (一) 11:30 (UTC))
故提請修訂。以上。--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6:58 (UTC)
是的,這樣才是正確的計算方法。贊同修改--Bookwith留言2021年3月8日 (一) 07:48 (UTC)
同上。順便把「並」刪了。--安憶Talk 2021年3月8日 (一) 08:40 (UTC)
啊,謝謝安憶!(方針日常,積壓語病  囧rz……)。--Kirk★ # 2021年3月8日 (一) 11:30 (UTC)
逾7日無留言,可付諸公示。--Kirk★ # 2021年3月15日 (一) 16:02 (UTC)
先前未於bulletin公告,現重行公示7日。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2日 (一) 00:18 (UTC)
@Sanmosa:完。--SW❀Dalniy coming soon 2021年3月29日 (一) 08:37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管理員選舉的建議

中文維基百科一直擺脫不了這樣一個魔咒,如果是台灣管理員遇到台灣編輯者和大陸編輯者的編輯爭議時,總是偏向台灣編輯者,反之亦然。所以我想可以適當的增加一些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地區的華人管理員。

1.見很多人說要把選擇管理員和撤除管理員的門檻提高,我覺得很有必要,我認為只有加入中文維基百科兩年,編輯次數在2000次以上,過去一個月編輯次數在100次以上的編輯者才能進行投票,防止大陸或台灣的一些編輯者臨時開通賬戶進行拉票。 2.當台灣管理員或大陸管理員偏袒台灣或大陸時,這個時候我覺得台灣或大陸管理員應該退避三舍,讓新加坡或馬來西亞等當地當選的管理員來解決爭端。嚴防中文維基百科成為台灣維基百科或者中國維基百科。

3.如何撤銷管理員?打個比方,如果一個大陸管理員做了壞事,要被撤銷,那麼現在不應該用絕對漂來表達觀點,而應該用比例票。絕對票會導致很多問題,因為我和他的價值觀不同,所以他必須得下台。支持撤銷大陸管理員權限的人裡面,大陸與台灣應該維持4:6的比例,如果大陸編輯者沒有超過四成的話,那麼就不應該撤除其權限,反之亦然。這也可以用於如果台灣管理員做了壞事的情況,支持撤銷台灣管理員權限的人裡面,台灣與大陸也可以維持4:6的比例,如果台灣編輯者沒有超過四成的話,就不應該撤銷台灣管理員的權限 --Assifbus留言2021年11月21日 (日) 01:18 (UTC)

以前應該是有不少新馬管理員的?不過近年來似乎再沒有新人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1月21日 (日) 14:32 (UTC)
我有一個問題就是來自新馬的活躍使用者有誰呢?--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11月21日 (日) 17:32 (UTC)
有個LTA也算活躍嗎?--Milky·Defer 2021年11月22日 (一) 10:06 (UTC)

難以認定真實的管理員身份,你無法知道管理員是哪裡人,所以按地區進行的任何區分都難以處理。而且外國管理員怎麼辦?入了外國籍的管理員是按照原國籍還是現國籍算?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1月22日 (一) 01:52 (UTC)

門檻提高我同意,我還認為應設立有任期的「准管理員」(是為了處理站務,而非解決魔咒),門檻比現在稍微低一點,但是使用的權限較少,比如只能刪除頁面、保護頁面、封禁24小時、對編輯特定條目封禁7天等,其他管理員有理由的情況下可以改變准管理員的決定。如有不當行為解任條件比照一般除權流程+簡單投票,准管理員有三年任期,任期到了進行留任投票,當社群認為有足夠信任時,提出管理員RFA。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1月22日 (一) 02:06 (UTC)

所謂的魔咒真的存在麼?會不會只是個稻草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1月22日 (一) 06:17 (UTC)
同上觀點,所謂的魔咒真的存在麼。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1月22日 (一) 07:36 (UTC)
正是這個魔咒導致了編輯戰的產生Assifbus留言2021年11月22日 (一) 08:27 (UTC)
還有一個問題,不止是管理員,如何區分投票者所屬地區?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1月22日 (一) 09:16 (UTC)
這個我認為就需要監管員進行協助Assifbus留言2021年11月23日 (二) 12:19 (UTC)
就我的感覺。港台管理員對大陸編輯的確存在或多或少的偏見。最簡單的就是,大陸編輯不懂民主,需要「特別指引」什麼的。最後,以上僅代表我個人觀點,與其他大陸或非大陸編輯立場無關。--冰心2021年11月24日 (三) 04:16 (UTC)
我在維基百科這麼長時間,還真沒見過哪個管理員抱有這種偏見(甚至連那些被解除權限以及被永封的管理員都沒有過這種偏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1月25日 (四) 02:40 (UTC)
同樣沒感覺到港台管理員對於中國大陸編輯有什麼偏見,如果有歡迎具體舉例,反倒是見過部分中國大陸管理員在某些問題上偏袒WMC成員,霧島聖就是個典型的例子,W某先前做的各種錯事,有時就是霧島聖背後幫他解圍。總之怪罪別人之前,先至少確認下自己哪些地方有不足吧。--🔨留言2021年11月28日 (日) 10:58 (UTC)
返回專案頁面「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存档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