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賣果菜小販
Costermonger,coster ,或 costard 是在英國倫敦與其他英國小鎮的街頭販賣水果和蔬菜的小販。果菜小販在維多利亞時代中期是無所不在的,即使在現代英國仍能在市場發現他們的蹤跡。像一般街頭賣者一樣,果菜小販會使用響亮的歌唱、吟誦,以引起人們的注意。蔬果攤販的推車可能會固定在於市場攤位中,或是可隨意移動的(以馬拉車或人力獨輪車的方式)。 本詞彙的來源出自costard (一種現已滅絕的中世紀品種蘋果[1])和 monger (小販).
Costers能滿足中央市場對於大量食物的銷售需求(例如:史密斯菲爾德需要大量的肉類 ;Spitalfields偏好水果和蔬菜;比林斯蓋特對魚類的需求)。 成為果菜小販的成員資格,可以從他們衣着上披掛着大型圍巾辨識出來,這樣的圍巾被稱為 kingsman。 他們對警察的敵意,可說是一個傳奇。
該詞現在通常用來描述流動攤販;[2] 有時這個詞彙的定義分為二種:藉由手推車、動物拉車販售果菜商品的小販、或是把商品放置在籃子中揹著到處兜售的小販。[1]
歷史
果菜小販至少從16世紀開始就已經存在在倫敦,在莎士比亞 和馬洛的作品中都曾提及他們的存在。他們數量最多期間可能在維多利亞時代,在1860年當時當時據說有超過30,000個果菜小販的存在。 他們擁有相當令人厭惡的聲譽,因為他們"生活習慣不良、大部分沒有金錢觀念、喜愛賭博、缺乏知識教育,無視合法婚姻儀式,以及他們使用一種特殊的俚語"(約翰‧卡姆登Hotten的, 在俚語詞典,1859年). 果菜小販之間的競爭是惡名昭彰的:受尊重的"老前輩"在果菜小販社群中會被提選為「珍珠的國王和皇后」,用以維持相互競爭的果菜小販之間的和平。[3]
然而,如竊盜的犯罪實際上在果菜小販之間是相當罕見的,特別是在一個開放的市集中,他們往往會守望相助。即使是普通的竊賊,他們優先挑上的獵物往往是商店店主,而不是果菜小販,因為他們傾向街頭正義的分配。所以果菜小販們對於警察公權力是極端憎惡的:
關於19世紀果菜小販們的活動和生活方式被全面收錄於《倫敦的勞動和倫敦的貧窮》一書中,這本全四卷的著作中,選輯了亨利‧梅休經過充分研究後的文章。梅休描述了一個星期六的晚上,在新捷徑街(New Cut)上,一條位於Lambeth區、泰晤士河南岸的街道:
這就是1840年代的倫敦,但在19世紀末,果菜小販的數量逐漸地下降。但他們沒有消失在街頭四處移動的販售方式,大概直到1960年,少數人依舊在當地傳統市場保有一席之地。 果菜小販的形象在音樂廳中被聲樂喜劇演員,諸如:艾伯特騎士、貝茜‧貝爾伍德和格斯艾倫活靈活現地表演出來。 在《福爾賽世家的傳奇故事》中,史維森福爾賽駕駛馬車載着艾琳福爾賽穿越1886年的倫敦街頭,馬車旁有一位果菜小販(書中名"惡棍")和他的女朋友搭乘的驢車,因為過於擁擠的交通因而翻車了。
劇作家約翰‧奧斯本的作品《回顧憤怒》(1956年)以反英雄主義的方式描述一位在街頭賣糖果的攤販。在電影版本中,更全面地描述街頭販售者的日常文化,例如種族偏見,憤怒的顧客和濫用公權力的官員。
果菜小販的造型風格
貝蒂‧梅在自傳《虎女人:我的故事》中描述了當時倫敦的果菜小販造型風格,以及當代社會氣氛。
「我常常陷入一陣突如其來的遺憾感當中,在我所熟知的Limehouse的街道上;女孩披掛炫麗的披肩,戴着裝飾著鴕鳥羽毛的頭飾,彷彿風中的雲彩一般。男人戴着帽子、絲綢圍脖,穿着亮黃色的尖頭靴子,他們認為這樣的打扮是種驕傲。我個人也十分尊崇這樣的招搖的炫耀。"[4]
合法性
倫敦的果菜小販的貿易合法性受到「都市警察委員會」監控管理。 如果他們屬於定點叫賣,也會受到當地的區公所管轄。 相關法條存在於《 大都市的街道行為1867年》的第六條目之中,內文闡述當貨物阻撓行人路(騎樓)和街道的相關罰則。目前該條文已根據現代都市的狀況做出許多更新修正案。
參看
參考文獻和來源
- 參考文獻
- 來源
- 公有領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編). Coster-monger.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 本條目包含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