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沛然(1537年—?),字應吾,號涵齋,湖廣武昌府江夏縣民籍黃州府黃岡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江沛然
大明南京戶部郎中
籍貫湖廣黃州府黃岡縣
湖廣武昌府江夏縣民籍
字號字應吾,號涵齋
出生十二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張氏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湖廣鄉試第二十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十六名,三甲第二百一十五名進士[1][2]。授陽山知縣。丁憂去職,服闕,補吉水知縣,遷懷慶府推官,讞獄平反稱最,陞南都察院經歷,執法不阿。不久,陞南京戶部郎中,京察評為「浮躁」,降理問通判,隨即去官家居[3]

家族

曾祖江勝先;祖父江友仁;父江濟,母陶氏;繼母李氏。嚴侍下。兄浩然、自然[4]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江夏縣志》:沛然,字應吾,號涵齋。隆慶辛未進士,授陽山知縣。丁艱,補吉水知縣,遷懷慶府推官,讞獄平反稱最,陞南都察院經歷,執法不阿。旋陞南戶部郎中,以蜚語京察浮躁,降理問通判,審理沛然,遂家居。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林鵬飛
明朝江西吉水縣知縣
萬曆三年任
繼任:
陳與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