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清朝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遊學畢業貢士程宗伊獲清廷給予進士出身。不久因考列優等,著以主事分部補用。[2]
清朝宣統元年(1909年)至民國二年(1913年)任甘肅法政學堂教員(知縣銜)。民國九年(1920年)出任甘肅省酒泉縣知事。[1]1921年,「據國務總理靳雲鵬呈,據護理甘肅省長陳誾咨呈,前酒泉縣知事程宗伊違法苛捐玩視功令及私製狀紙各情形,請交付懲戒等語。程宗伊著交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依法懲戒。此令。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張國淦。」[3]
甘肅省圖書館藏唐寫本《妙法蓮華經卷第六》(國家珍貴古籍名錄02442號)有程宗伊的跋,是他在1921年任酒泉縣知事時所作。[1]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妙法蓮華經卷第六,甘肅日報,2014-04-15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6-09-21.
-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九十三:光緒三十四年六月十一日(7月9日)「乙丑,驗看遊學畢業貢士程宗伊。得旨:著給予進士出身。」「庚午。驗看進士館遊學、及外班畢業學員。……考列優等之進士程宗伊、田樹梫,均著以主事分部補用。」
- ^ 政府公報110,政事堂印鑄局,1921年,第76頁;北洋政府公報174,上海書店,1921年,第1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