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公廉(1496年—?年),字介卿,號簡齋,浙江金華府湯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胡公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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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昌府知府 |
籍貫 | 浙江金華府湯溪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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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弘治九年(1496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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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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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祝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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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浙江鄉試第七十六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進士。觀兵部政,十三年任泉州府推官,陞刑部主事、員外郎、郎中,官終南昌府知府[1]。
家族
參考資料
- ^ (清)謝啓昆、陳蘭森《南昌府志·卷三十》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民籍,治《易經》,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進士。六月十六日生,行八,曾祖胡以英;祖胡時珪,壽官;父胡棖;母戴氏。重慶下,妻祝氏,弟公明;公恕,子良貴;良魁。由縣學生中式浙江鄉試第七十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三十六名。觀兵部政,陞刑主事,員外,郎中,南昌知府止。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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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譚鎧 桐鄉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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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泉州府推官 嘉靖十三年-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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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張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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