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

广东阳江辖下的县级市

陽春市郵政式拼音Yeungchun),是中國廣東省所轄的縣級市,由陽江市代管,位於廣東省西南部,漠陽江中上游。市境與陽江市江城區陽東區陽西縣茂名市電白區高州市信宜市雲浮市雲安區羅定市新興縣以及江門市恩平市接壤,毗鄰珠江三角洲香港澳門。全市總面積4054.7平方公里,是目前僅次於英德市的廣東省面積第二大縣(縣級市)。市人民政府駐地為春城街道。

陽春市
縣級市
陽春市南新大道
陽春市南新大道
坐標:22°10′18″N 111°47′05″E / 22.17166°N 111.78465°E / 22.17166; 111.78465
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
隸屬行政區廣東省陽江市
政府駐地春城街道
政府
 • 市長李謙常
 •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余秀坤
 • 市委書記李宗瑞
 • 市政協主席翁文星
面積
 • 總計4,037.8 平方公里(1,559.0 平方英里)
人口2020年[1]
 • 常住875,896人
 • 密度217人/平方公里(562人/平方英里)
 • 城鎮360,359人
時區北京時間UTC+8
郵政編碼529600
電話區號0662
車輛號牌粵Q
行政區劃代碼441781
網站www.yangchun.gov.cn
陽春市
漢語名稱
繁體字 陽春
簡化字 阳春
郵政式拼音名稱
郵政式拼音Yeungchun[2]

陽春市以漢族人口居多,有等少數民族。至2019年,陽春市轄15個鎮和2個街道辦事處,市政府駐在春城街道。

歷史

建置沿革

古代

戰國(前3世紀),為百越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兵第一次南征百越下嶺南,置南海郡,陽春地屬之。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兵第二次南征百越,在嶺南置南海、桂林、象三郡,陽春地屬桂林郡。

漢元鼎六年(前111年),為合浦郡高涼縣地。

三國吳赤烏元年(238年)置莫陽縣,屬高興郡,為陽春地建縣之始。

晉太康元年(280年),省高興郡,莫陽縣屬高涼郡。今縣境北部為蒼梧郡臨允縣地。

南朝宋元嘉年間,在原臨允縣南部(即今縣境北部和西北部)分置龍潭縣、甘東縣(南朝齊更名為甘泉縣),均屬新寧郡。

南朝梁普通四年(523年),撤銷莫陽縣,改設陽春郡並置陽春縣,這是以「陽春」名建縣之始。陽春郡轄陽春、甘泉二縣。

隋開皇十年(590年),撤銷陽春郡,以陽春縣屬高州;龍潭縣改稱銅陵縣,分甘泉縣置西城、流南(開皇十八年曾改稱南流)二縣,均屬端州。大業二年(606年)復置高涼郡,陽春縣屬之;撤銷西城、流南二縣,併入銅陵縣,屬信安郡轄。

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春州,州治在今春城鎮城區,並恢復流南縣,春州領陽春、流南二縣。同年又分春州置勤州(又稱銅陵郡),從銅陵縣分置富林縣;勤州領銅陵、富林二縣。春、勤二州隸屬於嶺南道。武德五年(622年)恢復西城縣,屬春州;撤銷勤州,將富林縣併入銅陵縣。不久,西城、流南二縣併入陽春縣。萬歲通天二年(697年)恢復勤州,轄銅陵縣。長安二年(702年)又撤勤州,銅陵縣改屬春州。開元十八年(730年)復置勤州及富林縣,勤州領銅陵、富林二縣。天寶元年(742年)春州又稱南陵郡,並析陽春縣置羅水縣屬之;勤州又稱雲浮郡。乾元元年(758年)春州仍領陽春、羅水二縣;勤州由富林徙治於銅陵,又稱銅陵郡,領銅陵、富林二縣。

五代(907-960年),屬南漢,復置流南縣,春州領陽春、羅水、流南三縣;勤州領銅陵、富林二縣。

宋開寶五年(972年)撤銷春州,陽春、羅水、流南三縣改屬恩州。次年,復置春州,撤銷勤州;並將富林縣併入銅陵縣,羅水、流南二縣併入陽春縣;春州領陽春、銅陵二縣。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撤銷春州,陽春縣改稱新春縣,屬新州轄。天禧四年(1020年)再復春州,把新春縣復稱陽春縣,春州領陽春、銅陵二縣。熙寧六年(1073年)廢春州,把銅陵縣併入陽春縣,陽春縣屬南恩州。

元代沿宋制,陽春縣仍屬南恩州(至元十三年至十八年曾改稱南恩路)。

明洪武二年(1369年)陽春縣改屬肇慶府。萬曆五年(1577年)十一月從陽春縣劃出富林及西部山區(即今河㙟鎮的雲簾,松柏鎮的雲容、雙黃、北河,圭崗鎮,永寧鎮,花灘林場,山坪鄉的長沙、豐垌、岳埇,雙滘鎮的五星、根子、榕木等地)併入東安縣(後於民國3年改稱雲浮縣)。

清代沿明制,陽春縣仍屬肇慶府。咸豐、同治年間,原屬陽春縣思良都那烏堡的岑垌,因客家軍戰亂,造成居民流離、田園荒廢。亂平後,恩平縣人向該縣承充開墾,陽春縣無人過問,遂歸恩平縣轄。

現代

據清光緒二年(1876年)石瑞昌主修的《肇慶府志》輿圖及清光緒年間兩廣總督張人駿主修的《廣東輿地全圖》的陽春縣圖中記載,南浦屬陽春縣地。民國3年(1914年)東安縣改稱雲浮縣後,南浦屬雲浮縣。

民國元年至13年(1912-1924年)陽春縣屬肇羅陽鎮守使管轄。民國14年屬廣東省第七行政區專員公署(署治茂名)管轄。民國25年10月改隸廣東省第三行政區督察專員公署(署治高要)。民國27年1月改屬廣東省第七行政區專員公署(署治茂名)。民國38年2月改隸廣東省第十行政區專員公署(署治台山)。

1949年10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控制陽春縣,同時雲浮縣西山特別區事實上交由陽春縣代管,與陽春一道隸屬廣東省粵中地區專員公署(署治江門)。

1950年7月5日,根據上級許可,正式把原來明代由陽春縣劃出併入東安縣的西部山區,從雲浮縣劃出歸屬陽春縣轄地,陽春縣境才固定現在的規模。

1952年5月4日陽春縣改屬廣東省粵西行政區(因署治湛江,1956年2月20日後改稱為湛江專區、湛江地區)。

1958年11月至1961年3月陽春縣與陽江縣合併,稱兩陽縣,為兩陽縣轄地。陽春與陽江合併為兩陽縣後,將原陽春縣漠陽公社蟠龍的上灑、大㙟、木頭垌3條村劃給原陽江縣大八公社,1961年3月分為陽春、陽江兩縣時,這3條村沒歸還陽春縣,遂從此一直屬陽江縣轄。

1961年3月25日復設陽春縣至今。

1983年9月1日改屬江門市管轄直至1987年底。

1988年1月7日,陽春縣改屬陽江市管轄至今。

1994年5月4日,陽春縣升格為縣級陽春市,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委託陽江市代管至今。

1949年以後區劃變動

1949年10月至1958年8月(區、鎮、鄉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全縣(不包括西山)仍按民國時期的建制6個區,下轄3個鎮、39個鄉。

1950年7月5日,中共陽春縣委根據上級決定,正式收回西山特別區(原明代萬曆五年劃給東安縣的縣境西部山區,後稱」雲浮飛地」)。

1950年8月7日,把西山特別區(今圭崗、永寧鎮)設為第七區,下轄大水、那霖、三垌、北河、永寧、八甲(今永寧鎮之新江,非現在陽春市之八甲鎮)、廟龍、雙江等8個鄉,區址設在圭崗圩。

1951年6月7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附城鎮列為鄉級鎮;後於8月升為區級鎮。同年11月1自,全縣由7個區調整為8個區,從原第七區劃出八甲(新江)、雙江、廟龍、永寧4個鄉設第八區,區址設於永寧圩。

1952年4月調整行政區劃,全縣為8個區,下轄47個鄉改設為149個鄉,3個鎮建制不變(2個鄉級鎮,1個區級鎮)。

1953年8月4日,土改複查後再次調整行政區劃。全縣劃為14個區、1個區級鎮、190個鄉(鎮)。

1956年1月,陽春縣人民政府改稱陽春縣人民委員會,各區設區公所(為縣的派出機構),各區規模不變。全縣14個區都以區公所的所在地命區名,第一區改為附城區,第二區改為馬水區,第三區改為合水區,第四區改為春灣區,第五區改為松柏區,第六區改為河區,第七區改為圭崗區,第八區改為永寧區,第九區改為三甲區,第十區改為雙滘區,第十一區改為八甲區,第十二區改為潭水區,第十三區改為河口區,第十四區改為崗尾區,縣城鎮不變。

1957年4月21日至5月,撤區並大鄉,全縣由原來186個小鄉合併為36個大鄉、4個鎮,撤銷原有區的建制,同時鄉以下設農業生產合作社(不屬於行政建制)。

1958年4月再行並鄉,全縣由原來36個鄉、4個鎮,合併為14個鄉、1個鎮。14個鄉是:附城鄉(崆峒鄉併入)、馬水鄉、崗尾鄉(潭簕鄉併入)、合水鄉(㙟仔、共和鄉及合水鎮併入)、春灣鄉(新龍、茶園鄉及春灣鎮併入)、松柏鄉(北河鄉併入)、河㙟鄉(陽三、石望鄉併入)、圭崗鄉(那林、山根、三垌鄉併入)、永寧鄉(新江、硤石、廟龍鄉併入)、三甲鄉(龐洞、山坪鄉併入)、雙滘鄉(大陳鄉併入)、八甲鄉(喬連、黃垌鄉併入)、潭水鄉(東湖鄉及潭水鎮併入)、河口鄉(龍門鄉併入)。1個鎮是縣城鎮。

1958年9月至1983年8月(人民公社體制)

1958年9月3日在原崗尾鄉成立第一個人民公社——崗尾人民公社。至10月1日止,其他13個鄉相繼成立人民公社,除附城鄉與縣城鎮合併改稱為」附城紅旗人民公社」外,均按原鄉名為人民公社名稱。

同年10月12日,根據上級指示,中共陽春縣委決定,再次把全縣初建的14個人民公社合併為6個大公社,並重新命名。附城、馬水、崗尾公社合併為漠陽人民公社;合水公社改為春東人民公社;春灣、松柏、河㙟公社合併為春北人民公社;三甲、雙滘、八甲公社合併為春西人民公社;潭水、河口公社合併為春南人民公社;圭崗、永寧公社合併為西山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4日,陽春、陽江兩縣合併為兩陽縣。於是月中旬,把春東人民公社併入漠陽人民公社,原陽春縣境建立5個大公社。至28日,為便利當地習慣,各公社重新更名,原漠陽公社改為春城公社,春北公社改為春灣公社,春南公社改為潭水公社,春西公社改為三甲公社,西山公社改為圭崗公社。

1959年1月30日,兩陽縣把原春城人民公社分為春城和春城鎮人民公社,並把原崗尾公社併入漠陽公社前的範圍劃入雙捷人民公社管轄。2月又析春城人民公社設合水人民公社。

1959年5月,因公社規模過大,不便領導,兩陽縣把19個公社分為27個公社,原陽春縣境由7個公社劃分為春城、合水、春灣、河㙟、圭崗、三甲、雙滘、潭水、崗尾等9個人民公社。隨之,把原來的生產管理區改稱為生產大隊。各公社下共設生產大隊158個,生產隊2949個。

1961年4月,兩陽分縣後,陽春縣下設春城鎮、附城、馬水、合水、陂面、春灣、茶園、松柏、河㙟、石望、圭崗、永寧、三甲、八甲、山坪、雙滘、河口、潭水、崗美、水上等20個人民公社。

1961年5月,全縣又重新確定劃分39個農村公社、1個城鎮公社和1個水上公社,即:附城、河西、馬水、合水、陂面、春灣、潭寮、茶園、新龍、松柏、北河、河㙟、陽三、石望、圭崗、三垌、那林、山根、永寧、硤石、新江、廟龍、三甲、山坪、龐洞、雙滘、大陳、黃江、八甲、喬連、黃垌、潭水、東湖、鳳來、河口、龍門、崗美、輪水、潭簕公社,春城鎮公社和水上公社。公社下設生產大隊525個,生產隊6640個。

同年6月,再次調整公社、大隊、生產隊規模。調整後,為43個農村公社、560個大隊、7060個生產隊,以及4個城鎮和一個水上公社。至7月,實行以大區管理小公社,全縣設立7個區管理農村公社,即:春城區、合水區、春灣區、圭崗區、永寧區、三甲區、潭水區。至11月18日,人民公社體制再次調整,全縣7個區,管理45個農村公社、3個城鎮公社:春城區轄附城、河西、馬水、石菉、崗美、輪水、潭簕等7個公社;合水區轄合水鎮、合水、陂面、潭寮、茶河、㙟仔等6個公社;春灣區轄春灣鎮、春灣、茶園、新龍、松柏、北河、青山、河㙟、陽三、石望、交簡等11個公社;圭崗區轄圭崗、山根、三垌、大㙟(那林)等4個公社;永寧區轄永寧、新江、廟龍、硤石等4個公社;三甲區轄三甲、龐洞、山坪、雙滘、大陳、黃江、八甲、喬連、黃垌等9個公社;潭水區轄潭水鎮、潭水、盤安、鳳來、河口、黃蔃、龍門等7個公社;春城鎮公社和水上公社則為縣直轄。全縣各公社下轄599個大隊,7189個生產隊。

1963年1月,又調整社隊規模,撤銷區的建制,把原45個農村公社、4個鎮公社、1個水上公社,合併為附城、馬水、崗美、合水、春灣、松柏、河㙟、石望、圭崗、永寧、三甲、雙滘、八甲、潭水、河口、春城鎮等16個公社和水上公社(後於1964年11月5目改稱為「水上運輸聯社」),下轄279個大隊。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8月後,縣、公社、大隊三級體制相繼冠以「革命委員會」名稱,代行黨政領導權;生產隊冠以「革命領導小組」名稱。直至1980年12月恢復「陽春縣人民政府」後,各公社、大隊恢復「管理委員會」名稱。這期間,曾於1975年10月從合水公社分設陂面公社,1979年1月,從附城公社分設河西公社,從春灣公社分設衛國公社,從三甲公社分設山坪公社。自此以後,公社規模基本穩定,但大隊、生產隊仍有個別調整。至1980年底,全縣劃分19個農村公社以及春城鎮公社、水上聯社,共有農(漁)業大隊307個、生產隊8692個。

1981年6月17日,撤銷春城鎮公社建制,恢復春城鎮人民政府。

1983年8月(區/鎮鄉、鄉/鎮及村民委員會)

1983年8月28日,實行政社分開,撤銷公社、大隊建制,設立區、鄉。將原來19個公社改稱為區;原來300個農村大隊調整為304個鄉;春城鎮(區級鎮)下轄兩個農業大隊改稱管理區,1個漁業大隊和5個居委;水上聯社不變。

1983年9月19日,從春灣區分設春灣鎮人民政府(區級鎮)。

1984年5月30日,從合水區分設合水鎮人民政府,從潭水區分設潭水鎮人民政府,均為區級鎮。

1985年5月,水上聯社改稱為水運工商總公司,下設春灣、陂面(原合水)、春城、馬水、崗美、河口、潭水、圭崗、春僑等9個分公司,以及水泥船廠、編織廠、水運供銷公司等10個生產經營單位。

1985年6月,附城、河西兩區合併為春城區,區公所與春城鎮人民政府合署辦公。同時,春灣區公所與春灣鎮人民政府、合水區公所與合水鎮人民政府、潭水區公所與潭水鎮人民政府均合署辦公。

1986年12月,撤區建鄉鎮,撤銷原來18個區和304個鄉的建制,全縣重新劃為18個鄉(鎮),其中14個鎮、4個鄉,鄉鎮下轄309個村民委員會和26個居民委員會。

1992年至今(鎮及村民委員會)

1992年,統一鄉鎮管理體制,陽春市下轄各鄉鎮統一為鎮建制。

2003年11月28日,山坪鎮併入三甲鎮,衛國鎮併入春灣鎮。

2016年8月19日,春城街道河西片分出,設立河西街道,陽春市行政區劃漸趨穩定。

行政區劃

陽春市下轄2個街道辦事處、15個[3]

春城街道、​河西街道、​河塱鎮、​松柏鎮、​石望鎮、​春灣鎮、​合水鎮、​陂面鎮、​圭崗鎮、​永寧鎮、​馬水鎮、​崗美鎮、​河口鎮、​潭水鎮、​三甲鎮、​雙滘鎮、​八甲鎮、​石錄礦區、​花灘林場、​東湖林場、​河尾山林場、​南山礦、​陽春監獄和硫鐵礦。

人口

2023年,陽春市戶籍人口1221925人,其中城鎮戶籍人口380518人。全市常住人口882639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388291人[4]

地理

地理坐標東經111°16’27"至112°09’22",北緯21°50’36"至22°41’01",地形以山地丘陵為主,漠陽江縱貫全市,周邊是狹長的河谷盆地和小平原,陽春市屬南亞熱帶季風氣候,光、熱、水資源豐富,四季溫和,風調雨順,年平均氣溫22℃,年平均降雨量2380毫米,年平均日照達2000小時。

交通

風景名勝

特產

文化

語言

陽春本土方言有陽春白話(粵語)、涯話(客家話)、瑤語(勉語)。其中粵語使用人口70多萬,客家話使用人口28萬多,使用瑤語者約450人(瑤族人對外講白話或涯話)[5]。陽春白話屬粵語高陽片,分春中、春西、春南、春北白話,各地語音有所差異,代表點分為春城、雙滘、崗美、春灣等地,其中春城白話有最多的人口,佔全市人口的50%以上。據縣誌記載,春中白話是歷代派至陽春的駐軍官兵所操的各種廣州音系方言,是與大批遷徙而來的高要移民所講的高要方言融合的結果;春北白話與新興縣話相互影響;春西白話與高州話相互影響;春南白話受陽江話影響較大,聲調與陽江話基本相同。調值上,陽春與陽江有較大區別,當地人認為陽春話的聲調更接近廣州話。通過將陽春、陽江、廣州的聲調比較可以發現,陽春、陽江、廣州同異互存,但陽春與廣州有5個聲調相似,與陽江只有2個聲調接近。[6]

參考文獻

  1. ^ 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2020. 北京市: 中國統計出版社. 2022-07. ISBN 978-7-5037-9772-9. Wikidata Q130368174 (中文). 
  2. ^ 根據中華民國《1947年廣東政區及郵政式廣東地名一覽》,大部分根據粵語標準音廣州話拼寫,其他部分由潮汕客家官話或其他方音拼寫而成。
  3. ^ 2023年阳春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2023-06-30 (中文(中國大陸)). 
  4. ^ 陽春市統計局. 阳春市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PDF). 陽春市人民政府入門網站. [2024-08-14]. 
  5. ^ 阳春瑶语. 陽江市政府網. [2020-09-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4). 
  6. ^ 劉偉民. 阳春话与阳江话的语音差异. 廣東陽江職業技術學院中文系. [2020-09-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4).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