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憲祚
生平
1946年9月1日加入中國共產黨。1949年2月南下到浙江,1950年6月,以副院長身份主持溫嶺縣法院工作。1951年11月擔任院長(至1953年11月)[1]。1956年6月至1962年2月,出任中共溫嶺縣委副書記(1958年6月至1962年2月期間兼任縣長)[2]。1962年3月至1966年4月,擔任玉環縣縣長[3]。1972年至1981年4月,任玉環縣革委會辦事組組長。1981年4月退休。
參考
- ^ 《台州法院志》編纂委員會編. 台州法院志. 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 2013.10: 118–119. ISBN 978-7-5034-4359-6.
- ^ 葉海林主編. 中国共产党温岭历史 第2卷 1949-1978.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8.12: 344. ISBN 978-7-5098-0082-9.
- ^ 玉環縣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 玉环文史资料 第10辑 建国后史料专辑之一. 玉環縣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 1995.11: 168.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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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蔡康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溫嶺縣人民政府縣長 1958年6月至1962年2月 |
繼任: 蔡康春 |
前任: 王權 |
中華人民共和國玉環縣人民政府縣長 1962年3月至1966年4月 |
繼任: 張植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