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首都

德國首都位於柏林城市州,是德國聯邦首府德語Bundeshauptstadt及最大城市。[1] 柏林是德國聯邦總統辦公所在地,其官邸位於貝爾維尤宮聯邦州代表組成聯邦參議院,位址於普魯士貴族院;聯邦議員作為全體人民代表組成聯邦議院,議會位於帝國國會大廈議事堂;並且從聯邦議院產生內閣,總部設在總理府。大多數聯邦部門位於柏林,不過一些次要部門設在前西德首都波恩,聯邦政府機構僱用的18,000名僱員中,有8,000人在距離柏林600公里(370英里)的波恩工作。

德國國會大廈位於柏林,是德國聯邦議院所在地

歷史

1871年以前

中世紀時期,德意志民族建立的法蘭克王國神聖羅馬帝國並不是統一的民族國家,也沒有正式的中央首都查理曼統治時期,曾將亞琛作為首要的行政所在地;直至1531年為止,共有31位神聖羅馬皇帝在這裏加冕為德意志國王,加冕禮後來移師到法蘭克福舉行。然而,查理曼以後的神聖羅馬皇帝並沒有移居到亞琛或法蘭克福,而是以他們原來的王國或公國作為根據地,或是走訪神聖羅馬帝國各地並短暫遷入皇帝行宮行使權力。最後一個統治神聖羅馬帝國的哈布斯堡家族,將維也納作為永久的政府所在地德語Reichshofkanzlei帝國議會設在雷根斯堡

1806年至1813年期間,法國皇帝拿破崙一世與16個神聖羅馬帝國邦國簽訂《萊茵邦聯條約》,迫使神聖羅馬帝國解體,脫離神聖羅馬帝國的德意志邦國組成萊茵邦聯,邦聯沒有指定任何的官方首都。[2] 然而,它事實上的首都位於法蘭克福。

1815年維也納會議正式創建德意志邦聯,是由39個德意志邦國組成的邦聯,並不是一個統一的國家。《邦聯憲法》沒有規定邦聯首都,但是憲法第九條規定邦聯議會法蘭克福自由市召開,代表的不是德意志領土的人民而是其領主,因此構成事實上的首都。[3] 隨後,1848年短暫的德意志革命期間,法蘭克福國民議會通過《保羅教堂憲法》,法蘭克福成為德意志國的官方首都。

1866年8月18日普魯士王國主導簽署《北德意志邦聯條約英語North German Confederation Treaty》,準備建立北德意志邦聯,並未指定未來邦聯的首都。[4] 隨後於1967年6月24日頒佈的《北德意志邦聯憲法》,並於1867年7月1日至1870年12月31日作為一個「國家」的形式運作,同樣沒有指定邦聯首都。[5] 但是,邦聯憲法第二條規定:「聯邦法律以邦聯的名義頒佈而獲得約束力,並以《聯邦法律公報》(Bundesgesetzblattes)方式進行頒佈;除非頒佈的法律規定不同的生效日期,否則該法律將在柏林頒佈《聯邦法律公報》的第十四天生效。」[6] 因此,間接承認柏林是邦聯的立法首都,實際上柏林也是北德意志邦聯的臨時首都。

1871年至1945年

直到1871年普魯士王國主導實現德意志統一,1月18日德意志帝國宣告成立,4月16日批准《德意志帝國憲法》,5月4日憲法生效,才首次指定正式首都。由於新成立帝國的主要構成國家普魯士的首都位於柏林,因此它也順理成章成為德國首都。帝國憲法第二條規定「帝國法律以帝國的名義頒佈而獲得約束力,並以《帝國法律公報》進行頒佈;除非頒佈的法律規定不同的生效日期,否則該法律將在柏林頒佈《帝國法律公報》的第十四天生效。」自1518年開始,柏林一直都是普魯士及其前身勃蘭登堡侯國的首都。

1918年發生德國革命並建立共和制,帝國議會於1919年頒佈《德意志國憲法》,並未明文規定正式的首都;然而,憲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聯邦法律如無特別規定者,自《帝國法律公報》在帝國首都公佈之日起的第十四日生效」,儘管沒有明確說明,但是「帝國首都」是指柏林。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幾個月,由於內戰肆虐柏林,帝國議會是在魏瑪召開並簽署憲法,故以當時政府和議會所在地稱為「威瑪共和國」,但不是正式國名;同樣,西德(第二共和國)也被稱為「波恩共和國德語Bonner Republik」、1990年兩德統一後被稱為「柏林共和國德語Berliner Republik」。

1933年納粹黨掌權希特拉宣誓成為德國總理,首都位於柏林。直到1945年為止,柏林一直是帝國首都;1945年柏林淪陷後,臨時政府曾轉移到其他城市。1945年4月30日希特拉自殺後,希特拉內閣成員逃離到普倫附近施塔德泰德(Stadtheide)的德軍軍營;一天以後,被希特拉委任為帝國總理的原納粹宣傳部長戈培爾自殺,繼任內閣解散。同時,納粹德國海軍元帥卡爾·鄧尼茨被希特拉委任為繼承者,5月1日鄧尼茨就任聯邦大總統,5月2日在其指揮部弗倫斯堡成立臨時政府,直到盟軍佔領該地區並俘虜政府成員。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德國被盟軍佔領,柏林也不再是德國作為主權國家的首都。

1945年至1990年

 
1990年10月3日前德國分裂狀況地圖:
  西德
  東德
  柏林

1945年納粹德國投降後,四強同盟國成立最高權力機關盟國管制理事會,由美英法蘇駐德國佔領區的軍事長官組成,總部位於柏林上訴法院德語Kammergericht大樓。1945年8月1日簽署《波茨坦協定》,將戰後德國劃為美英法蘇控制的四個不同佔領區,柏林同樣被同盟國分為四個佔領區,每個國家對各自佔領區的事務行使主權,同時通過管制理事會聯合行使「整個德國」的權力。1947年12月,蘇聯與美英法對德國問題產生分歧,並於1948年抗議美英法比荷盧召開倫敦六國會議而選擇退出,盟國管制理事會解散。

美英法決定在佔領區建立德國聯邦政府,讓德國能夠重返國際社會,成立盟國高級委員會英語Allied High Commission監督聯邦德國,總部位於波恩附近的彼得斯堡酒店英語Hotel Petersberg。1949年德國分裂成為西德東德,柏林也被分為西柏林東柏林。較後於1952年美英法德簽署《波恩專約》,並於1955年生效,結束同盟國軍事佔領並恢復德國(西德)主權。

1949年5月8日,議會委員會英語Parlamentarischer Rat柯尼希博物館召開會議通過《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西德憲法),並於5月23日正式生效。西方盟國佔領區(排除西柏林)成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首都設在波恩。1948年10月11日,西德各邦內政部長在杜塞爾多夫舉行的制憲預備會議辯論,結論是波恩作為聯邦首都英語Federal capital更優於法蘭克福[7] 法蘭克福雖然擁有優越的地理位置、交通網絡和歷史意義,但是普遍認為東西德統一後,國家首都應該位於柏林,一旦將首都設在法蘭克福,可能會令人們接受德國已經永久分裂、並削弱對德國統一的意願。波恩被選為西德首都,是作為一個過渡性質的臨時首都,避免將來遷都時會引起更大的爭議。[8] 除此之外,另外一個原因是波恩靠近科隆,而科隆是首任德國總理康拉德·阿登納的故鄉。

1948年蘇聯與西方盟國關係惡化,蘇聯封鎖柏林通往西方陣營的公路、鐵路和運河,企圖控制整個城市。1949年10月7日,蘇聯佔領區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首都位於東柏林。1961年8月13日至1990年6月13日,東德開始修建柏林圍牆

東德宣稱柏林全境為其首都,事實上的首都位於東柏林,然而西方盟國並未承認東德首都的地位,僅承認東柏林是蘇聯擁有管制權的柏林地區,因為根據《波茨坦協定》條款,柏林整體上仍是同盟國佔據的合法佔領區。直至1990年9月12日,四國在莫斯科簽署《最終解決德國問題條約》(2+4條約),結束柏林持續長達41年的佔領,恢復柏林主權並為兩德統一做出準備;並於1991年3月15日《2+4條約》生效,正式結束同盟國管制。

1990年至今

1990年隨着兩德統一,柏林也重新合併成為德國首都。然而,關於中央政府所在地是否應遷往柏林,曾經有過一些爭論。許多人認為,政府所在地仍應設在波恩,這種情況類似於荷蘭的情況,荷蘭首都是阿姆斯特丹,但政府所在地位於海牙

1990年8月31日,兩德政府簽署《統一條約德語Einigungsvertrag》,同意東德領土併入聯邦德國、首都位於柏林,並將在日後決定議會政府所在地問題。[9] 1991年2月,德國聯邦總統魏茨澤克給聯邦議會小組和黨派領袖的備忘錄中,表態支持柏林作為聯邦政府和議會所在地,引起聯邦議員的爭議,聯邦議長德語Präsident des Deutschen Bundestages決定於2月27日做出辯論;[10] 4月23日,制憲機構代表與聯邦議會黨派領袖開會,商議於6月20日做出決定。

1991年6月20日,聯邦法院發出《德國首都決議》,裁決聯邦政府總部從波恩遷到柏林。然而,直至1999年後仍有六個聯邦部門留在波恩,並在柏林設立第二個辦公室。[來源請求]

2006年,德國議會通過《基本法修正案》和《聯邦制改革法案》,將首都納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柏林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首都。」

列表

國家首都

國家 首都 開始 結束 歷時
羅馬帝國 → 神聖羅馬帝國 → 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
(第一帝國)
多中心[11] 800年12月25日或962年2月2日[a] 1806年8月6日 844年185天—1,005年224天
萊茵邦聯 法蘭克福 1806年7月25日 1813年10月19日 7年86天
中央臨時行政部德語Zentralverwaltungsdepartement 法蘭克福 盟軍總部 1813年10月21日 1814年6月15日 237天
德意志邦聯 法蘭克福自由市 邦聯會議所在地 1815年6月8日 1866年8月24日 51年77天
德意志國 法蘭克福自由市 法蘭克福國民議會所在地 1848年7月12日 1849年12月20日 1年161天
北德意志邦聯 柏林 1867年7月1日 1871年1月1日 3年184天
德意志帝國(第二帝國)正式名稱為德意志國 柏林 1871年1月1日 1918年11月9日 47年312天
威瑪共和國(第一共和國)正式名稱為德意志國 柏林 1918年11月10日 1933年3月23日 14年133天
納粹德國(第三帝國)正式名稱為德意志國 大德意志國 柏林 1933年1月30日 1945年6月5日 12年126天
普倫 臨時政府所在地 1945年5月1日 1945年5月2日 1天
弗倫斯堡 臨時政府所在地 1945年5月2日 1945年5月23日 21天
盟軍佔領德國 舍訥貝格 同盟國總部 1945年6月5日 1948年3月20日 2年289天
彼得斯堡英語Petersberg (Siebengebirge) 同盟國總部 1949年9月21日 1955年5月5日 5年226天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 波恩 1949年5月23日 1990年10月3日 41年133天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 柏林 名義上 1949年10月7日 1990年10月3日 40年361天
東柏林 事實上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波恩 政府所在地 1990年10月3日 1999年9月1日 8年333天
柏林 1990年10月3日 34年58天

1815年後德意志各邦首府

聯邦州首府

現今的德國是一個聯邦共和國,即實施聯邦制共和國,全部共有16個聯邦州,其中3個是城市州,每個聯邦州都有獨立的首府。1990年10月3日,兩德統一後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共有16個州,包括原先西德的10個州,即舊聯邦州東德14區加入聯邦德國改制的5個州,即新聯邦州;以及西柏林合併為柏林州

聯邦州(邦) 州首府 始於
巴登-符騰堡州(Land Baden-Württemberg)[b] 斯圖加特(Stuttgart) 1952年
巴伐利亞自由州(Freistoot Bayern) 慕尼黑(München) 1949年
勃蘭登堡州(Land Brandenburg)[c] 波茨坦(Potsdam) 1990年
黑森州(Land Hessen) 威斯巴登(Wiesbaden) 1949年
梅克倫堡-前波美拉尼亞州(Land Mecklenburg-Vorpommern)[c] 什未林(Schwerin) 1990年
下薩克森州(Land Niedersachsen) 漢諾威(Hannover) 1949年
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Land Nordrhein-Westfalen) 杜塞爾多夫(Düsseldorf) 1949年
萊茵蘭-普法爾茨州(Land Rheinland-Pfoiz) 美因茨(Mainz) 1949年
薩爾州(Saarland)[d] 薩爾布呂肯(Saarbrücken) 1957年
薩克森自由州(Freistoot Saxn)[c] 德累斯頓(Dresden) 1990年
薩克森-安哈爾特州(Land Sachsen-Anhalt)[c] 馬格德堡(Magdeburg) 1990年
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州(Land Schleswig-Holstein) 基爾(Kiel) 1949年
圖林根自由州(Freistoot Thüringen)[c] 埃爾福特(Erfurt) 1990年
城市州(城邦) 州首府 始於
柏林州(Land Berlin)[e] 1990年
不來梅漢薩自由市(Freie Hansestadt Bremen)[f] 不來梅(Bremen) 1949年
漢堡漢薩自由市(Freie und Hansestod Hamburg) 1949年

另見

註解

  1. ^ 有些歷史學家將神聖羅馬帝國的開始定為800年,當時法蘭克國王查理曼大帝加冕[12],另一些歷史學家則將這個歷史開端視為962年奧托大帝加冕典禮[13]
  2. ^ 1949年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成立時,巴登州(Land Baden)、符騰堡-巴登州(Land Württemberg-Baden)和符騰堡-霍恩佐倫州(Land Württemberg-Hohenzollern)都是組成西德的聯邦州,它們於1952年合併成為巴登-符騰堡州(Land Baden-Württemberg)。
  3. ^ 3.0 3.1 3.2 3.3 3.4 1949年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成立時,被劃分為5個州德語Land (DDR),即:勃蘭登堡州(Land Brandenburg)、梅克倫堡州(Land Mecklenburg)、薩克森州英語State of Saxony (1945–1952)(Land Sachsen)、薩克森-安哈爾特州(Land Sachsen-Anhalt)和圖林根州英語State of Thuringia (1920–1952)(Land Thüringen),1952年廢除原來的州制,並改為14德語Bezirk (DDR)Bezirke);1990年東德人民議會通過《州建立法德語Ländereinführungsgesetz》,將行政區劃合併為5個州,為隨後的兩德統一作準備。
  4. ^ 最初是成立於1920年的薩爾盆地地區;1935年併入納粹德國;1947年成為法國託管的薩爾保護領;1957年併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5. ^ 1949年起西柏林在很大程度被視為是西德的一部份,但柏林州是在1990年兩德統一後才正式成為聯邦州。
  6. ^ 不來梅州與柏林州、漢堡州兩個單一城市的城市州不同,是由不來梅不來梅哈芬兩座城市組成,所以有指定的首府城市。

參考資料

  1. ^ History of Berlin. berlin.de. [2024-05-09] (英語). 
  2. ^ Confédération des États du Rhin (12 juillet 1806) sur la Digithèque de matériaux juridiques et politiques (Digithèque MJP) de l'Université de Perpignan Via Domitia. (法文)
  3. ^ Confédération germanique - Acte du 8 juin 1815 pour la Constitution fédérative de l'Allemagne sur la Digithèque de matériaux juridiques et politiques (Digithèque MJP) de l'Université de Perpignan Via Domitia. (法文)
  4. ^ Allemagne - Traité de Confédération - Date : 18 août 1866, Objet : Traité d'alliance et fondation de la Confédération de l'Allemagne du Nord sur la Digithèque de matériaux juridiques et politiques (Digithèque MJP) de l'Université de Perpignan Via Domitia. (法文)
  5. ^ Allemagne - Confédération de l'Allemagne du Nord - Constitution fédérale du 24 juin 1867 sur la Digithèque de matériaux juridiques et politiques (Digithèque MJP) de l'Université de Perpignan Via Domitia. (法文)
  6. ^ Allemagne - Empire germanique - Constitution du 16 avril 1871 sur la Digithèque de matériaux juridiques et politiques (Digithèque MJP) de l'Université de Perpignan Via Domitia. (法文)
  7. ^ Entstehung der Bundesrepublik: Vorläufige Hauptstadt (德語). 
  8. ^ 張維莎. 西德定都波恩始末. China Internet Information Center (中文). 
  9. ^ Vertrag zwische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und der Deutschen Demokratischen Republik über die Herstellung der Einheit Deutschlands (Einigungsvertrag). Bundesministerium der Justiz (德語). 
  10. ^ Bericht der Beauftragten der Bundesregierung für den Berlin-Umzug und den Bonn-Ausgleich zum Sachstand der Umsetzung des Gesetzes zur Umsetzung des Beschlusses des Deutschen Bundestages vom 20. Juni 1991 zur Vollendung der Einheit Deutschlands vom 26. April 1994 (Berlin/Bonn-Gesetz) (PDF). Bundesministerium für Umwelt, Naturschutz, Bau und Reaktorsicherheit (德語). 
  11. ^ von Aretin, Karl Otmar Freiherr. Schieder, Theodor; Brunn, Gerhard , 編. Das Reich ohne Hauptstadt? Die Multizentralitat der Hauptstadtfunktionen im Reich bis 1806. Hauptstädte in europäischen Nationalstaaten. 31 December 1983: 5–14. ISBN 978-3-4869-9287-8. doi:10.1515/9783486992878-003 (德語). 
  12. ^ Charlemagne | Holy Roman emperor. 大英百科全書. [16 October 2023] (英語). 
  13. ^ Kleinhenz, Christopher. Medieval Italy: An Encyclopedia. Routledge. 2004: 810. ISBN 978-1-1359-4880-1 (英語). Otto can be considered the first ruler of the Holy Roman Empire, though that term was used until the twelfth century. 
  14. ^ Wolfgang Behringer, Gabriele Clemens: Geschichte des Saarlandes. München 2009.

參考書目

  • Jens Kirsch: Hauptstadt. Zum Wesen und Wandel eines nationalen Symbols. LIT, Münster 2005, ISBN 3-8258-8593-3. (德文)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