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輪招商局一隻已沉沒多時的客貨運輪船,主要行走廣東省上海,途中經香港。雖然為招商局新船,但多災多難,中國政府徵用作運送軍用物資,亦給海賊所劫,1929年在香港撞上橫瀾島礁石後入水沉沒,釀成約400人喪生,至今仍為香港死傷第2嚴重的單一海難事故。

出廠

新華輪是在1921年,由英國蘇格蘭格拉斯哥造船商Messrs Napier and Miller與招商局共同製造[1]。出廠時總噸1940噸,淨噸1838噸,長270呎,闊40呎,深21.6呎[1]

自始至終,船東皆屬招商局輪船公司[1]。而船主則為延森(M. P. Jensen),他與招商局合作超過10年,對中國沿海水路非常熟悉[1]

此船並無無綫電,所以與最終沉沒造成多人喪命不無關係[1]。1929年沉船時的大副Jacobsen憶述船上有計劃但未真的裝上無線電,但去年12月有無線電工具運了上船,但未安裝好,也沒有操作員[2]

航綫

此船由出廠至沉沒的8年間主要行走香港至上海,並在多個沿海城市設中途站。

遇劫

大鵬灣海盜,自1927年行劫招商局愛仁輪後,經中英軍艦圍剿,幾個月來有所收斂,不料翌年該處海上劫案又告死灰復燃。這次遇劫的為新華輪,被劫持兩晝夜,綁票勒索,財物損失重大[3]

劫案經過

1928年4月12日下午3時15分,新華輪由上海出發,懸掛華旗,有300個乘客及800噸貨。4月14日傍晚7時,在福建附近,先前扮作乘客的海賊表露身份,劫持船隻。海盜逼大副賴士(Lices)交出船上9支槍及500發子彈後[3],挾令船長延森將船駛往陸豐三洲口(Samchau Inlet),15日晚上到達目的地。16日早上有多隻舢舨靠近該船以運載劫去的貨物及旅客行李。此時,遠處有一艘小輪駛過,海盜慌忙跳下舢舨,並將船長、大副、輪機長、3名海員及5個旅客劫持登岸[1],最後只放走大副。小輪雖未察覺而向前駛去,海盜復又回來,繼續搜劫財物。突然,負責戒備的海盜報告,遠處有一艘中國炮艦(中山艦,gunboat Chung Shan)由西駛來[3],眾海盜慌忙搶運贓物上岸,而船長等人伺機逃脫,駕舢舨回到輪船上,並及時發訊給中山艦通報情況,同時又派出2隻舢舨靠艦以運載水兵登岸緝捕海盜,但經過2小時仍無功而還[1],隨即返回艦上,新華輪也起錨航行,在中山艦的護航下於16日晚9時安全抵達香港。

損失

這次新華號輪被劫,據警方估計損失在三、四萬港元以上,其中包括搭客現金20,000元及珠寶,另外劫絲綢值12,000元。雖然財物損失重大,但相比當時其他同類案件的情況已好得多,至少沒有造成傷亡,海盜亦無使用過量暴力[1]

沉沒

新華輪撞上左圖下方橫瀾島北岸的礁石後沉沒,右圖紅色部份為事發地點在香港的位置。

雖然新華輪於海盜洗劫時有驚無險,逃過毀船的命運,可惜翌年便遭逢觸礁沉沒的噩耗。1929年1月11日,一如以往,新華號由上海開往香港,途中經汕頭,在汕頭又運載部分貨物及約20名乘客,來港後原定赴穗,然後返回上海。船員109人[4](一說103人[5]),乘客300名,另載貨2,200箱(大多為年貨)。不少搭客皆為退役回鄉的士兵[1]。途經汕頭時運載更多貨物,並新增20名乘客[1]

觸礁沉沒

1月15日接近正午,新華號離開汕頭,向香港進發[1]。1月16日零時過後到達香港境內。當時海面刮大風,掀起巨浪。 其時掌舵只有廈門二副郭振暉[5]當值,船長、大副及大二三車均為外籍人士[5],並正在船艙休息[1]。輪船駛至橫瀾燈塔東面,燈塔職員發現船隻太近橫瀾島北岸,該處近島滿佈礁石[1],二副疑因風高浪急及黑夜視野模糊致輪船偏離航綫而不幸觸礁入水。

意外最先由橫瀾燈塔管理員報告。1月23日一名船難中身份不明的死者進行死因研訊,當時橫瀾燈塔管理員W.F. Hast作供稱,16日凌晨3時15分他和他助手正當值。3時40分他見到該船以遇險火箭及火焰訊號求救,他嘗試以摩斯電碼的燈與該船通訊但不獲回應 [6]。Hast看到新華號向鯉魚門海峽方向前進,但太接近橫瀾島北岸,於凌晨3時40分觸礁。新華號其後後退,到橫瀾島0.25英里以外,繼續發送求救訊號,至4時15分止。與此同時,他在3時42分向香港方面拍電報,但Hast發求救訊號時對方浪費了足足20分鐘,因為香港無線電電報處(Radio Telegraph Office)一方的無線電操作員不明白所發送訊息之意,遂要求重覆,並把訊息完全拼寫,耽誤了最佳時機;他遂向政府電話部主管拍電報,第一次失敗,該操作員仍在要求重覆,Hast勃然大怒,遂再要求找電話部主管,這次就駁通了青洲燈塔的督察G. Taylor,但呈報時已近4點,即該船攔淺後約20分鐘。其後他到燈塔外燃點訊管,發出藍光。4時17分,督察Taylor回電話稱他已轉報船政署(Harbour Office)、添馬艦(HMS Tamar)、水警等此事,並通知了太古船塢的拖船。他又下令把所有繩、燈、救生圈帶到登岸台階,若有生還者登島就可派上用場。4點42分,他再致電無綫電處並傳送正式訊息 [6]。4時45分,新華號於橫瀾島西北約300碼(274米)處,數分鐘就以頭向下之勢沉沒了[7]。事發後1小時內,最少4艘船隻(如開寧號、蘇州號)經過沉船位置,惟因當夜天色極暗,星月無光而毫不察覺。

Hast說最後一次仍見到新華號是4時40分;4時42分拍電報時已不見了新華號,其後他跑去登岸台階(約4-5分鐘後)會合其他職工,確定沉沒時間為4時45分並查看是否有人游到島上。Hast 5時再發報告,發至5時22分終於接通,其間拍過至少6次電報。他再回到登岸台階,但沒有人也沒有船。5時27分,海軍準將致電他,要求提供新華號的細節,他遂提供。6時45分Henry Kewsick號拖船抵達,剛好是日出時分。日出後搜救時(海軍並無出動),新華號在水中只剩下一枝旗桿頂部約9呎(2.74米)可見。拖船與燈塔以摩斯電碼的燈通訊,包括查問及回答船隻位置、有否船員消息等。最後拖船通知燈塔回航,7時25分往鯉魚門海峽駛去。7時50分添馬艦查問燈塔拖船有否抵達,Hast答有。正午12時,他在近蒲台島,橫瀾島西南偏南方1.5英里外見到有三隻有數字的竹筏,以及一隻翻轉了的救生艇,有一男人在上。下午1點後,警方抵達並嘗試接近竹筏,但浪高風急,不果。死因裁判官問新華號是否過早朝西南方偏離了原航道,Hast同意[8]。1月29日,大副Peter Jacobsen終於作供,他是唯一生還的歐籍人士。他稱讚二副郭振暉稱職。他15日晚8時至16日凌晨0時當值,然後交更給二副,當時距橫瀾島40英里以上,至3時左右才見到橫瀾燈塔的光。在展示船隻大概位置後,他著二副在見到橫瀾島時轉告船長。大副回艙入睡,某刻發現擱淺,他遂醒來,未及看時間就已經更衣,登上艦橋(控制室),由於漆黑一片,他只認到船長及其他看不清的人。在艦橋他發現引擎仍全速運作中。船長一方面下令取出救生艇及救生筏,亦幾乎同時發出求救訊號,但沒有告知大副為何擱淺,他們之間也沒有對話。大副稱新華號有6隻救生艇,但船長下令取出時,船員都並非在原有崗位。過了一會新華號離開礁石,但仍搖搖晃晃,船長稱推進器已經沒有了,下令拋下錨。艇筏又被放置在左舷難以取出並下降的地方,右舷只降了一隻救生艇。不一會兒大副就已沖落海,幸好他抓住一張竹凳,直到翌晨9、10點左右,有漁船載他回香港仔,保住性命。[9]

Henry Kewsick號船長J.T. Thirlwell稱16日凌晨4時45分,他接獲電話,更衣後由宿舍出發,安排船員,5時35分出發往橫瀾島北岸。他憶述天氣極差,但總算在6時半至45分間抵達並以摩斯電碼的燈與燈塔通訊。在得知沒有船員消息後,Thirlwell 駛往宋崗再往西走。離開橫瀾島時他有告知燈塔,稍駛往蒲台島發現沒有船或殘骸後,於8時15分回到香港[10]

無線電處操作員黎常(譯音)稱已服務無線電處13年,當中9年任操作員。1月16日他當值時間為午夜12時至翌晨8時,只有他一人當值。經夜寂靜在4點08分打破,他收到橫瀾的訊息「請電,急」(Please phone urgent)。研訊官稱燈塔管理員Hast稱黎不斷發出「重覆」一字,但黎否認。收到「請電,急」之後他到電話接線生處,叫他致電鶴咀。黎稱無線電處與橫瀾島沒有直接電話,但因鶴橫之間的電報電纜可通電話,遂可藉鶴咀通訊。2分鐘後接線生接通Hast,他要向Taylor及船政署傳訊息,內容是「凌晨3時15分,看見蒸汽船位於橫瀾島以東三英里⋯⋯」然後黎就聽不到了,故他請Hast重覆,Hast此時向黎吼叫,黎聽不明白,Hast就要求接通電話部的主管,黎照辦。接下來半小時黎不悉發生何事。4時48分,黎收到橫瀾電報,最尾是「太古拖船已發」(Taikoo tug sent)。他又照樣轉發,4時55分發到添馬艦,5時10分發到Taylor處。Taylor保證會通知船政署及水警警署。5時25分,橫瀾燈塔發出第二則電報,黎又在5時30分發至添馬艦及35分發至Taylor處。黎說通知鶴咀不是他的職責,他的職責是有海盜或船難時通知海軍準將、水警及船政司(Harbour Master)[10]

總管事李勇波(Li Yung-po)稱16日凌晨他正在睡覺,突然被巨響吵醒,到甲板時已見許多乘客和船員甚為慌張。他回到交誼廳,取出救生艇,其中一隻供他自己用,又趁機呷了些威士忌。穿紅色羊毛外套的船長在頂層甲板入房,其後拿着求救火箭,在大車二車協助下發射。船長令李氏、二車和一名水手降下1號救生艇,但無能為力,因為到處都是乘客。李回到自己房間時發現已入水,返回頂層甲板時見到載滿船員和乘客的3號救生艇離開新華號,據他所知是唯一降下的救生艇。船慢慢在沉,甲板一隻筏自動浮起,李和幾個人爭相上筏。他第二次回頂層甲板時已再見不到任何船員。爬上筏上漂流3小時後他到了一個小島。小筏在新華號旁時原有十四五人,但到小島只得三人生還,其餘溺斃。兩日後他被漁船救起,送往長洲。沉船後的早上,李見到5隻不同的筏浮起,一隻筏上有大車和二車。大車其後失蹤,二車游往翻轉了的救生艇,當時有五六人抓住,包括木匠、舵工及一號消防員[2]

海域由太古拖船Henry Keswick號搜查,並無再發現生還者[7]。船政署船長C.H. Thompson於16日中午乘拖船Henry Keswick號前往搜索失蹤者,當時吹強勁東北季候風,海有大浪。他先到橫瀾,再到蒲台島北面,到蒲台島南面後他又回到拖船,前往長洲以南5英里、位於華界的外伶仃島,見到有船的殘骸以及一隻以竹和氣密鼓編成的小筏,有一年約二三十歲的華籍男人躺着。Thompson初時以為他仍活着,但最後發現已死,有一隻腳卡著在筏底,筏面有離死者稍遠的一件救生衣。入黑前他在外伶仃島西北方發現一艘印有HSINWAH字樣的救生艇,當時已無人,只剩幾塊殘布。拖船回航時,他把男人屍體、救生艇和救生筏交給警方[6]

16日報道有25人獲救,最多人獲路經之筲箕灣漁船4268號在橫瀾島及宋崗之間海域拯救,包括1名洋人(愛沙尼亞籍[招商局稱俄籍]大副Peter Jacobsen)。新華號只降下了兩隻救生艇(1及3號)以及四隻每隻載十人的救生筏。狂風猛吹之下,3號救生艇22名男性手腳麻痺,未能抓住漁船的繩,要由漁夫冒險跳入海中綁起他們再救上船,漁船共有6男4女及一些兒童[7]

及至早上7時過後[5],香港當局才派出救援船趕抵出事現場。生還者登陸後被送往尖沙咀訊號山水警總部。另大副及兩名華人被另一捕漁中式帆船2306號由蒲台島救至香港仔,抵岸約為16日中午,包括大副(泅水6小時後半醒狀態並抽筋)、乘客張德成(譯音,下同)及何偉流(銷藥員),2506號船則救起上海籍廚師Kat To,而3948號船則救起惠州人黃炳泉以及張紹,即生還者共27人。當中20人為4名乘客、1名水手長、1名舵工、7名水手、2名消防員、1名交誼廳12歲伙記、1名交誼廳廚師、2名買辦部伙記,他們獲發咖喱、肉及鹽醃椰菜,但沒有胃口。其中一人指咽不下飯,因為還記掛着尚在外面(海中)的人;部分有鞋穿,大部分人赤腳,靠在警署壁爐火取暖[7]

403名乘客均為華籍,由上海或汕頭而來,包括30名女性(只有1人逃到救生筏上)及若干兒童;船員109人,包括丹麥船長Peter Jensen、二副廈門人郭振暉[5]、首席工程師(大車)蘇格蘭斯特蘭拉爾人Patrick Campbell及英籍第二工程師(二車)Harold Beveridge(有人看到了他們分別上了不同救生筏),第三工程師(三車)為俄籍Peter Solomniuk。大副、何偉流和Kat To被送往國家醫院治理[7]

另一名33歲上海籍交誼廳廚師陳生發,在水中一天並在中國水域的荒島住了一晚後被另一香港漁船救起。他和其他同筏的人曾於16日下午2時向一蒸汽船呼救命但不獲理會,六人因手腳泡在水中又濕又冷,結果鬆手,交誼廳廚師、一名水手及一名管事就死抓不放,廚師曾見到拖船但由於太遠,又不獲理會。下午4時,三人向西南方漂流了20英里到了中國水域的黑洲山群島(一大兩小荒島)。廚師下巴下方流血、割傷但終於登陸,但另外二人仍在筏上,拍岸時不時撞及滿布藤壺的礁石。入夜時,救生筏開始裂開,日出時已見不到該筏蹤影。17日,他發現了一艘捕魚帆船,由是可以離開荒島,早上7點啟航後,他獲得粥、衣物和被,晚上8點該船抵達大角咀,由於太累,直至18日晨方到尖沙咀訊號山水警總部報案。

法醫官J.E. Dovey 17日中午12時30分驗屍,由Thompson所發現的死者是年約30歲的華籍男子,當時屍僵已過,認為已死去兩天,死因是淹浸並缺氧[8]

在上海,1月21日,招商局有大股東Chiang Chen-an得知新華號遇難,要求裁去並懲罰總辦趙鐵橋,並認為此悲劇是趙氏之疏忽及管理不善所致。Chiang稱自趙鐵橋任總辦後公司超過10輪遭難,由趙委任之二副亦是經驗不足,認為如趙鐵橋留任,只會有更多災難發生;難屬則成立組織要求局方賠償及懲罰有關人等。趙鐵橋回覆民國交通部長時自認疏忽。華北日報報道指此事令招商局損失500萬元,招商局船隻亦一概要馬上安裝無線電[11]。由於上海招商局沒有指示打撈沉船並檢驗[4],該船一直在海底直至2021年被發現[12]

2月8日,經陪審團同意裁決該身份未明的男子死因存疑。由於船長、舵工等人均已歿,未能得知撞船原因,但由於廣播訊息太繁複,船隻有難時未能及時告知附近船隻。法庭又建議船政司跟進,並請警方配備可在浪高風急環境下操作的救援船隻,操作人員應有豐富經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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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註釋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Ship Sink Off Waglan.. The Hongkong Telegraph. 1929-01-16. 
  2. ^ 2.0 2.1 HSIN WAH INQUIRY EVIDENCE. EXTRAORDINARY TALE BY STEWARD. SAW EUROPEANS ON RAFT IN DAYLIGHT. THE PANIC ON BOADRD., The Hong Kong Telegraph, p. 1, 1 February 1929
  3. ^ 3.0 3.1 3.2 《香港全紀錄(卷一:遠古~1959年)》頁183,中華書局,1997年7月,ISBN 962-231-890-8
  4. ^ 4.0 4.1 ONE POOR SOUL. SALOON COOK OF THE "HSINWAH." MIRACULOUS SURVIVAL. Rescued By Brave Chinese Fishermen., The China Mail, p. 1, 18 January 1929
  5. ^ 5.0 5.1 5.2 5.3 5.4 《香港全紀錄(卷一:遠古~1959年)》頁185,中華書局,1997年7月,ISBN 962-231-890-8
  6. ^ 6.0 6.1 6.2 HSIN WAH INQUEST. EXTENSIVE TERMS OF REFERENCE. STARTLING EVIDENCE BY WAGLAN LIGHT KEEPER. VITAL TIME WASTED. HARBOUR MASTER ON BENCH., The Hong Kong Telegraph, 24 January 1929
  7. ^ 7.0 7.1 7.2 7.3 7.4 NEWS OF HSINWAH'S CAPTAIN. SEEN BY THE MATE. NUMBER OF DEATHS FIXED NOW AT 403., The China Mail, p. 1, 17 January 1929
  8. ^ 8.0 8.1 HSIN WAH DISASTER ENQUIRY. CRTICISM OF MISLEADING REPORT., The Hong Kong Telegraph, p.10, 25 January 1929 引用錯誤:帶有name屬性「hktg19290125」的<ref>標籤用不同內容定義了多次
  9. ^ THE "HSIN WAH' INQUEST. MR. JACOBSEN TELLS GRAPHIC NARRATIVE GREAT CONFUSION., The Hong Kong Telegraph, p. 7, 30 January 1929
  10. ^ 10.0 10.1 THE HSIN WAH DISASTER. MASTER OF THE TAIKOO TUG GIVES EVIDENCE., The Hong Kong Telegraph, p.3, 26 January 1929
  11. ^ HSIN WAH WRECK SEQUEL. DIRECTOR ACCUSED OF NEGLIGENCE. MOVE FOR COMPENSATION & PUNISHMENT. HUGE LOSS SUFFERED., The Hong Kong Telegraph, 25 January 1929.
  12. ^ 陳淑霞. 港版鐵達尼「新華輪」沉沒海底百年首發現殘骸 團體倡政府保育. 香港01. 2021-06-03 [2021-06-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30). 
  13. ^ JURY'S VERDICT: "HSINWAH" INQUEST. SEVERAL RE COMMENDATIONS., The China Mail, p. 16, 9 February 1929

延伸閱讀

以下日報於1928年4月15至17日、1929年1月17日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