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清朝)

清朝行省之一

浙江省滿語ᠵᡝᡤᡳᠶᠠ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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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轉寫jegiyang golo)延續了明代的省制度,初名為浙江布政使司,並設由浙江巡撫總理,由閩浙總督監理。浙江省是清朝內地十八省的一個省,八旗軍在乍浦杭州等地存在駐軍,負責彈壓地方。

浙江省
 清朝
1645年—1911年

1911年浙江省的範圍
國家 清朝
首府杭州府
歷史 
• 成立
1645年
• 廢除
1911年
前身
繼承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
浙江省 (中華民國)
今屬於 中國浙江省

督撫沿革

1645年,設閩浙總督浙江布政使司浙江巡撫

行政區劃

浙江省行政區劃圖(1820年)

清朝下轄十一府、一直隸廳,共計三廳、一州、七十五縣:

參考文獻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

參見

前任:
大明浙江承宣布政使司
  大清浙江省 繼任:
  中華民國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