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瓚 (萬曆進士)

胡瓚(?—?),字伯玉,號心澤,直隸桐城縣(今屬安徽省)人。明朝官員。

生平

早年為諸生,手不釋卷,曾抄寫《資治通鑑》全書。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鄉試第三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聯捷乙未科進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分司南旺司,兼督泉閘。萬曆二十六年,黃河決口,單縣黃垌的運河泥沙淤塞,漕運受阻。朝廷派工部左侍郎兼僉部御史劉東星為河漕總督前往治水。胡瓚建議疏浚賈魯河故道,他不畏辛勞,爬山涉水勘察河道之來龍去脈,撰成《泉河史》15卷。因疏浚有功,升工部郎中。萬曆二十七年,督修琉璃河橋,升虞衡員外。三年橋成,節省白銀七萬兩。萬曆三十四年官至江西右參政。[1]萬曆三十七年,以運販私鹽為御史彭端吾奏劾,降三級。[2]晚年辭官歸里,久之卒。[3]

著作

著有《泉河史》十五卷、《禹貢備遺增注》二卷。

參考書目

  1.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二十四:「萬曆三十四年八月,升工部郎中胡瓚為江西右參政,鄖陽知府羅希益為雲南副使,鞏昌知府劉涌為四川副使,南陽知府劉光祚為河南副使,南安知府曾光魯為廣東副使。」
  2.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萬曆三十七年七月,淮上獲私鹽七艘,稱為江西參政胡瓚所販,御史彭端吾劾奏之,上命奪瓚三級。已而直隸巡按劉蘭言九江江防同知陳師孔、南湖嘴守備李餘慶駕送瓚哨船二隻,盤獲在彼,仍命罰師孔二月俸,餘慶以守備降調。」
  3. ^ 《明史》卷二百二十三:胡瓚,字伯玉,桐城人。萬歷二十三年進士。授都水主事。分司南旺司兼督泉閘,駐濟寧。泗水所註,瓚修金口壩遏之。造舟汶上,為橋於寧陽,民不病涉。河決黃堌,瓚憂之。會劉東星來總河漕,瓚與往復論難。謂黃堌不杜,勢且易黃而漕;漕南北七百裏,以涓涓之泉,安能運萬千有奇之艘,使及期飛渡?贊東星浚賈魯河故道,益治汶、泗間泉數百。尋源竟委,著《泉河史》上之。瓚治泉,一夫浚一泉,各有分地,省其勤惰而賞罰之。冬則養其餘力,不征於官。以疏浚運道有功,增秩一等。二十七年督修琉璃河橋。三年橋成,省費七萬有奇。累官江西左參政。予告歸,久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