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爾曼·拉姆
赫爾曼·卡爾·拉姆(英語:Herman Karl Lamm,1890年4月19日—1930年12月16日[1][2][3]),德裔美國人,銀行劫匪,綽號「拉姆男爵」(Baron Lamm)。他開創了被後世稱為「拉姆技術」(The Lamm Technique)的銀行搶劫法。
赫爾曼·卡爾·拉姆 Herman Karl Lam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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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德意志帝國卡塞爾 | 1890年4月19日
逝世 | 1930年12月16日 美國伊利諾伊州錫德爾 | (40歲)
死因 | 吞槍自殺或被槍殺 |
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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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 | 前普魯士皇家陸軍士兵、竊賊、劫匪 |
刑事指控 | 搶劫罪(1914) 涉嫌暴力打劫罪(1918) 入室盜竊罪(1920) |
刑事處罰 | 入獄(1917) |
定罪 | 大盜竊案罪 |
生平
拉姆生於德意志帝國卡塞爾,家庭情況已無法查明,只知道拉姆曾當過屠夫學徒。之後染上賭博惡習,並且屢賭屢輸,拉姆於是在酒中下藥,待受害人昏迷後盜取其錢財。1910年拉姆下藥麻翻了一位警察,為了逃避警方的追捕,他服役於警方不敢染指的普魯士皇家陸軍,後提升為低級軍官,但又因為賭博作弊被上級發現,被開除出軍隊。[2]1914年,拉姆移民美國,加入美國籍。[4]到美國的他先找了一份屠夫的工作,但仍惡習不改,繼續沉迷賭博,同時繼續下藥麻翻受害者盜取錢財籌集賭資。1914年,拉姆再次下藥麻醉盜竊時失手,由於藥效不大,受害者很快醒來,拉姆被捕並被判入獄。這次入獄讓拉姆萌生了搶劫銀行的想法。
1917年,拉姆因一次拙劣的未遂銀行搶劫而被捕,在獄中他總結了一套計劃周密、分工明確的銀行搶劫方法。這套方法包括在搶劫前仔細研究目標銀行、描繪詳細的平面圖、注意保險箱的位置、預先規劃逃生路線等。為了更好地了解銀行的內部運作,拉姆有時會指派團伙成員扮成記者進行實地勘察。拉姆團伙內部分工明確,成員各司其職,分別擔任放風、大堂搶劫、金庫搶劫及車輛駕駛等工作。拉姆還為每次搶劫都精心制定了逃跑計劃。他繪製了一種被稱為「gits」的逃跑路線圖,一旦拉姆確定找目標銀行,他便會將附近所有的逃生路線(拉姆本人謂之「cat roads」,即「貓路」)繪於圖上,其精度可達0.1英里。在每次搶劫之前,拉姆都會準備一輛看似不起眼但配備了大馬力發動機的汽車,並且經常招募賽車手擔任團伙司機;車輛儀錶盤上貼有預定路線和逃跑路線,以及各個路段相應的儀錶盤讀數。[2][3][5][6]每次執行搶劫前,拉姆和本次行動的司機都會在在各種天氣條件下對每條逃跑路線進行試跑並讀秒計時,這樣的練習需要幾天的時間。拉姆還讓他的手下進行了多次仿真場景演練,並嚴格控制搶劫時間。上述所有的準備都是為了確保搶劫不會失手。[5]憑藉這一套縝密的方案,拉姆團伙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到1930年這段時間內共搶劫了超過100萬美元,被認為是當時美國搶劫效率最高的團伙。[2][4][5]
拉姆曾多次被捕(儘管其中有幾次是因為搶劫以外的罪名),並且使用過多個化名。1918年6月,他在威斯康星州蘇必利爾因涉嫌搶劫被捕,但因證據不足被釋放,不過他也被驅逐出這座城市。1918年,化名「哈利·K·蘭姆」(Harry K. Lamb)的拉姆在密蘇里州堪薩斯城被捕,不久獲釋。1920年,拉姆去堪薩斯州拜訪朋友,因為忘記結賬而與店主發生肢體衝突,被判監禁。同年12月,他以「托馬斯·貝爾」的化名在密蘇里州聖約瑟夫被捕,罪名是入室盜竊。1927年2月,化名「羅伯特·J·馬斯登」(Robert J. Masden)的他與同夥被警方抓獲,在聽證會上,他於1914年12月在三藩市因涉嫌搶劫被捕(此時使用的是他的本名)的證據被披露,但此案最終卻不了了之。1929年,拉姆又在伊利諾伊州本頓被捕,並被懷疑是密爾沃基西北國家銀行搶劫案的案犯。[7][8]但又因警方無證據而釋放。
1930年12月16日,拉姆團伙搶劫了位於印第安納州克林頓的一家銀行,但在逃跑過程中出現意外。拉姆團伙的司機兼職業賽車手W·H·亨特(W. H. Hunter)在看到銀行門口一名持着散彈槍的當地「理髮師」(實為印第安納州為打擊劫匪而招募的民兵)後驚慌失措,急速掉頭,導致他們乘坐的別克轎車當場爆胎。拉姆團伙隨後在一家農場搶劫了另一輛汽車,但這輛汽車被安裝了限速裝置(車主人為了防止其父親超速駕駛而安裝),時速最快只能達到35 mph(約合56 km/h),無法甩開追兵。其後他們又先後搶劫了兩輛汽車,但因為散熱器漏水和油量不足而作罷。在200多名警察和武裝民眾的追捕下,他們逃到伊利諾伊州錫德爾,拉姆發現一座農場裏有的大馬力的貨車。拉姆本計劃劫持這輛貨車繼續逃亡,但農場內安裝有馬克沁機槍,拉姆團伙遭到火力壓制,同時後面的追兵也趕到。走投無路的拉姆最終中槍身亡,不過其死因眾說紛紜,有說法指拉姆是吞槍自盡[2][3][6][9],也有說法表示拉姆被一位名叫厄內斯特·博阿托(Ernest Boetto)的警員遠距離射殺,或是被團伙成員G·W.「老爹」·蘭迪(G. W. "Dad" Landy)射殺(蘭迪隨後也開槍自殺)[10]。
影響
雖然拉姆已死,但他開創的「拉姆技術」卻被後世的銀行劫匪廣為效仿,後世視拉姆為「現代銀行搶劫之父」。美國著名劫匪約翰·迪林傑就是在獄中向拉姆的同黨學習了「拉姆技術」,並在日後的犯罪生涯中屢試不爽。[2][9]
參考資料
- ^ WWI Draft Registration Card. Paul Peterson. July 11, 2011 [December 16, 2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July 11, 2011).
- ^ 2.0 2.1 2.2 2.3 2.4 2.5 Sifakis, Carl. The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Crime. Volume 2 2nd. New York: Facts on File. 2001: 509. ISBN 0-8160-4634-4.
- ^ 3.0 3.1 3.2 Helmer, William J.; Mattix, Rick. Public Enemies: America's Criminal Past, 1919–1940. New York: Facts on File. 1998: 17. ISBN 0-8160-3160-6.
- ^ 4.0 4.1 Kirchner, L. R. Robbing Banks: An American History 1831–1999. Book Sales. 2003: 43. ISBN 0-7858-1709-3.
- ^ 5.0 5.1 5.2 Burrough, Bryan. Public Enemies: America's Greatest Crime Wave and the Birth of the FBI, 1933–34. New York: Penguin Group. 2004: 17–18. ISBN 0-14-311586-3.
- ^ 6.0 6.1 Toland, John. The Dillinger Days. New York: De Capo Press. 1963: 29–31. ISBN 0-306-80626-6.
- ^ Winston-Salem (NC) Journal, Friday, February 25, 1927, p. 2
- ^ Morning Star (Rockford, Illinois), Wednesday, May 15, 1929, p. 13
- ^ 9.0 9.1 Helmer 1998, pp. 165–166
- ^ Walter Mittelstaedt. Herman "Baron" Lamm, the Father of Modern Bank Robbery. McFarland. 2012: 131. ISBN 978078649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