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于鼎(1600年1月2日—1661年6月6日),爾新實菴,又號南山逸史[1]直隸宜興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生,十一歲童子試考上秀才。後漳州參將鄭芝龍聘為家塾教師,教其子鄭成功。天啓元年(1612年)辛酉科應天鄉試第四名舉人,為《春秋經魁[2]崇禎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進士[3],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崇禎六年(1633年)開始戲劇創作[4]弘光時,官左春坊左庶子掌院事。

後,任弘文館編修,因替蘇州人申氏作保借旗債,受累革職。南歸後,定居鎮江順治十六年(1659年)鄭成功兵臨鎮江,陳于鼎與知府戴可進等計議迎降。鄭成功兵敗後,清廷查辦「通海案」,順治十八年(1661年)陳于鼎被檢舉入獄,解押往北京處決[5]。臨刑時說:「明末李定國、鄭某水陸兩大戰差可人意。吾得附其驥尾,死何恨哉。」[6]

家族

陳一教。兄陳于泰,狀元。

參考書目

  1. ^ 蔣星煜《中國戲曲史鈎沉》下卷認為南山逸史是陳于鼎。
  2. ^ 《南國賢書》
  3. ^ 嘉慶《增修宜興縣舊志》卷七
  4. ^ 《翰林院左春坊左庶子陳公墓表》載:「癸酉,賴家難。赴京授翰林編修,隨削職家居。數往來于瀨上史氏,法書山積,師弟皆工于臨池,間制樂府新詞,令梨園演之。
  5. ^ 《小腆紀傳》記載:「己亥,鄭成功取瓜鎮,圍江寧,于鼎手書招戚友同謁成功,怨家告之,逮系詔獄。苦喧闐,不成寐,浼提牢詣獄中僻地居之。辛丑,我聖祖仁皇帝登極大赦,獄囚盡出。于鼎以地僻,酣夢不聞傳詔聲,獨留未出。刑部特疏請以交通海寇,命即日處決。」
  6. ^ 《鎮江市志・人物・人物傳》
  • 《小腆紀傳》卷六十三
  • 顧予成:《翰林院左春坊左庶子陳公墓表》,載柳詒徵編《里乘》第一輯。

外部連結